浙津 发表于 2012-10-22 23:57:35

和芒总:营改增—三大战役第一战

本帖最后由 浙津 于 2012-12-28 19:29 编辑

本周填坑,大家先看看我写的增值税原理文章。小议上海增值税扩围改革
营改增——三大战役第一战前言        记得二三年前,芒总在西西河发言时曾经提起过:未来中央要进行三大战役以应对当前 的政治经济形式:控制金融风险,例如清理整顿地方融资平台;调整分配结构和产业升级(是从经济着手,政治落脚,控制金融风险,结果必然限制地方控制的资源恶性膨胀,必然会遏制其权力;分配制度调整会还富于民,降低地方政府对财富分配的控制能力,相对提升中央对财富的分配和控制,结果是削藩;产业升级实际上在提升产业附加值同时,会加大国家队对关键产业控制的能力,提升在国民经济中的相对优势。         在今年年初的茶馆论坛里芒总也提及过:中央在外交场合表明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这一内政问题,是一种明显的政治宣言:向国内地方政府宣示下一届要调整中央地方利益分配格局,这是国内的文章从国外做起的惯例。         今年七月份,国务院召开会议宣布将上海的营改增试点在年内推广至十省市。这可以算是对年初芒总说法的一种回应。综合我所知道的情况,个人认为新的掌舵人选择了营改增这一突破口来推进进一步的改革。可以这样说:营改增相当于三大战役中的锦州之战,它标志着当前三大战役正式拉开了序幕:调整分配结构和产业结构(促进服务业发展),改革九四税改之后形成的财税体制,改变财权和事权不对等的局面,这些都可以从营改增上找到相应答案。
营改增的简单回顾        1.试点从上海开始:2011年11月16日,财税110号与财税111号发布,宣布上海自2012年1月1日起开始试点营业税改增值税。        2.2012年7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3. 李克强主持扩大“营改增”试点工作会(http://news.qq.com/a/20121021/000668.htm)(注意:幕后推手现身了,前面第二点中的瘟宝宝不过是话筒!)       10月18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北京主持召开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听取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人下一步打算的汇报后,李克强指出,“要抓紧制定扩大改革试点的具体方案,有序扩大试点范围,适时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改革试点。”        上面是有关营改增的简单回顾,我们可以看到:营改增在这不到一年时间当中进展神速,相对于瘟总理时代的增值税改革(04年出口退税改革和09年增值税转型)简直是兔龟赛跑现代版。

从增值税链条原理来谈本次营改增目的        首先,摘录一段本次营改增的评论:    “作为新一轮税改——营改增,其政 治目的是明显的——削弱地方财政收入权,防止地方诸侯出现富可敌国的现象出现。
       同时,作为流转税,比较所得税有极大的政 治优势:
      1、有稳健的财政收入而使地方政府执行自己长期规划战略,因为无论交易赚亏,不影响税源;
      2、不象所得税征收会引起利益集团的抵触和游说,而产生综合博弈影响社会动荡。
     本次营改增的目的除了政 治目的外,其经济目的也是可见的:
      1、财政收入分解到各地,避免区域化集中,有利于不同地域的经济均衡发展。
      2、促进产业社会化分工,避免企业被迫投资非优势辅业,有利于企业以优势产业轻装前进;
      3、降低流通税负,使投资兼并后的经营成本降低,有利于优势企业跨区域性扩张和垄断。”     上述评论是我见过的对此次营改增理解最深刻的评论之一。评论中的结论基本上可以用增值税链条原理来进行说明。

先从经济目的谈起。     1、将财政收入分解到各地,避免区域化集中,有利于不同地域的经济均衡发展。     从增值税链条原理中,大家可以明白:增值税采取的是道道征税,环环抵扣的模式。这种模式带来的特点之一为:将最终消费者所承担的税负分解转化为增值税链条上的各各生产商、销售商来承担。而现代化大生产是不可能在同一地区完成的。增值税的这种链条抵扣机制,使得增值链条上的各地国税局都可以从中征收一部分增值税,这就是实现了将财政收入分解到各地,避免区域化集中的目的。       对于后半句,个人觉得需要多谈谈。
先说说现行增值税征收模式下的弊端。增值税固然可以实现将财政收入分解至增值税链条上的各地。但增值税是一种最具有税负转嫁能力的税种。这种税负转嫁能力不仅体现在最终消费者承担全部增值税税款上,还体现在最终消费者所在地需要承担相应最终产品服务的全部增值税款项上。(请大家将增值税链条图示中的ABC转化为ABC三地政府就可明白)。
而中国的实际情况又是地区之间差异极大的国家,东部地区生产了极大部分产品,西部地区一般而言只是被动消费这些产品。这一局面势必会产生这样一种结果:东部发达地区因其为相应产品而可征收在其管辖范围内生产厂商的增值税,并从中获得相应的财政收入,而西部欠发达地区只能被动承担其消费的相应产品所含的增值税。这一情况,即是西部地区反感强烈的税源转移问题。(相应链接http://www.doc88.com/p-417778386694.html)其实,上述问题的根源在于九四税改时将增值税的中央地方财政分享比例定为75:25,并没有考虑增值税的具体特点。有传闻说,本次税改有人提议要改革此种增值税财政分享模式:将简单的75:25的比例分成改为按地区消费相应应税增值税产品的比例进行分配。 如果建议能实际采纳,个人认为才可以说是真正做到了不同地域的经济均衡发展。
2、促进产业社会化分工,避免企业被迫投资非优势辅业,有利于企业以优势产业轻装前进;
   关于这一点,只要明白增值税抵扣链条原理即可知道其中含义:增值税所实行的道道征税,环环抵扣的模式是与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的。经济越发展,社会分工越细,在传统的营业税模式下,因其是对流转额全额征税的,使得相应社会分工无法正常进行。(因为分工越细,相应流转次数就越多,相应营业税也随之增加,完全可以达到侵占全部分工细化所得的地步。)而增值税只要增值额相同,对其征收的增值税金额也就相同。企业放开手脚进行专业化分工,提高效率,将精力全部集中的其优势业务上。
3、降低流通税负,使投资兼并后的经营成本降低,有利于优势企业跨区域性扩张和垄断。”对于这一点是与第二点相应关联的,理解了第二点基本上就能明白。
有关政治目的方面:营改增将削弱地方财政收入权,防止地方诸侯出现富可敌国的现象出现。
首先,营业税和增值税是相互代替的流转税种。九四税改对于流转税制总的安排是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征收,再对相应特殊产品征收一道消费税。而增值税的管理特点决定其不可能由于地方来进行管理(浙江省是省级单位中较晚完成国地税分离的省份,分离的导火索是金华税案,有兴趣的可以自行上网查一下,看看地方管理下的增值税是个什么样子。),这样一来地方现在营业税收入将大部分转化为增值税收入,而增值税是会由国税局征收的。从这个角度来说,营改增将地方财政收入权,防止地方诸侯出现富可敌国的现象出现。
第二,前文中的经济目的中已经说明了实行增值税将会实现将财政收入分散到各地,避免出现财政收入区域化集中的情况。这点从政治角度解读就是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是西汉推恩令的现代版本,推恩散势以利削藩。此次营改增,东部地区将会是大出血的一方,而中西部地区将会是得利方,会支持此次营改增的。现实如何变化,就要看掌舵人的功力了。
南下北宁线攻占锦州大家知道四野通过铁路机动,南下攻占锦州是三大战役的首战,它的胜利奠定了辽沈战役胜利的基础。那么,本次营改增有没有和铁路发生什么关系呢?
在2011年11月份发布的上海营改增试点方案中,并没有包括铁路运输服务项目。当时这样做很明显是为了减少营改增阻力。之所以这样说,还是需要从九四税改说起。九四税改中,对于营业税的分享安排中这样规定:铁路运输业务所缴纳的营业税收入归中央,与铁有相同待遇的还有金融保险业(反正税源丰厚的就归中央,地方只能吃点残羹冷饭,结果地方到最后吃起房地产了。这一规定与普通营业税归地方财政是不相同的,若上海营改增将铁路运输纳入营改增范围,在财政分配上就会无法正常处理。所以当时并没有把铁路运输纳入营改增范围。要将铁路运输纳入营改增范围,就是必须先做好财政分配。财政部网站上已经于近日出现了关于调整铁路运输企业税收收入划分的通知(财预〔2012〕383号),通知规定将原先中央独占的铁路运输企业税收收入全部归为地方收入。这就为铁路运输行业营改增创造了先决条件。明眼人此时此刻应该明白:铁路运输实行营改增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说不定明年一月一日就射向靶心了.
从四战四平到锦州之战熟悉解放战争历史的朋友们都知道四战四平的惨烈,但四战四平也给之后解放军带来了攻坚战的经验。从这个意义上说,四战四平为之后的锦州之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我把此次营改增比喻为三大战役的第一战,那么2003年的增值税出口退税则可称为四平之战。如果当今的解放军能从21世纪初的四平之战中吸取足够的经验教训,那么锦州之战理应不在话下。四平之后有锦州、石家庄、济南。辽沈之后,还有平津和淮海。
先来回顾一下当年出口退税改革是如何进行的。从增值税原理上来讲,出口至境外的商品劳务。因其最终消费者在境外而因对其消费的商品劳务免除其增值税税负。体现在具体操作中,则应退还商品劳务出口商所垫付的相应增值税税款。按九四税改后的财税体制:海关代征的进口增值税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出口退税资金也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当进出口大体平衡时,海关代征的进口增值税收入刚好能用于出口退税。但现实是:生成世界工厂的中国不可能做到进出口大体平衡,只能是出口大大高于进口,相应的出口退税资金便成为中央财政的负担。而且,由于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存在,从增值税链条上端征收的增值税,到增值税链条的下端因出口原因而必须退还给出口商,出口商又大都在东部沿海地区,这又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对东部沿海地区的变相财政补贴。正是基于上述原因,在2003年下半年出台政策对于原先出口退税政策进行调整:其中 一条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出口退税。从2004年起,以2003年出口退税实退指标为基数,对超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与地方按75∶25的比例分别负担。
但是新的出口退税又带来了新的,更严重的问题。原因还在于增值税抵扣链条上。众增值税抵扣链条上可以看出:从增值税链条上端征收的增值税,到增值税链条的下端因出口原因而必须退还给出口商。由于新机制规定中央与地方按75∶25的比例分别负担。那么,增值税链条上端地方所征收的增值税有25%归当地财政收入,到了增值税链条下端要由出口地地方财政承担。新的出口退税政策又演变成为出口地对生产地的财政补贴。自然而然,这种政策是不可能持续的,必然会引起出口地政府的强烈反弹。到2005年,新的出口退税政策不得不中止执行。因为,如果按上述出口退税政策执行,东部沿海地区有许多地方财政将不得不破产:将全部财政收入拿来用做出口退税资金也不够用!
究其原因,个人认为在于:政策制定者对于增值税原理缺乏最基础的了解。只满足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其所制定的政策:根本不能解决问题还造成了更多的问题!再来看看本次营改增相应的政策文件,本次营改增基本上是以财税2011号文(http://www.chinatax.gov.cn/n8136506/n8136593/n8137537/n8138502/11735500.html)为基础政策文件的.我个人认此文件中的一个最大问题是根本没有考虑期初存货和资产所含的流转税抵扣问题。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会是营改增过程中的一颗定时炸弹!
从增值税原理上来讲,增值税一般是代替相应的流转税的,本次营改增就是以增值税代替营业税的。那么,在新旧税制转换时,纳税人在原来的营业税制度下购进的相应资产已经包含了营业税和增值税,而没有权利获得抵扣,但是在增值税制度下纳税人所购进的相应资产将可获得抵扣。这就造成的税负不公,为了公平税负,确保增值税的顺利推行,各国在实施增值税时,一般都会对实施增值税之前所购入的资产所包含的相应流转税进行相应的抵免。
以九四税改为例:当时以增值税代替之前产品税等税种,对于纳税人在1994年之前购入的存货(当时固定资产进项税不可抵扣)中所包含的税金采取了分五年抵免的措施。确保了增值税的顺利推行。
有了前次税改的经验,本次税改本应当考虑到这一点。但是财税2011文中根本没有考虑之前所购进资产和存货所含增值税如何处理的问题,结果当然是纳税人在营改增之前所购入的资产所含增值税不可抵扣!这样一来,就会造成税负不公。从行业经营特点考虑:交通运输业所需要的固定资产比重较高,而现代服务业所需要的固定资产比重较低,那么对于这两大行业来说,交通运输业所受到的影响更大更严重更致命!
大家可以看看新闻,对于上海营改增的反馈:一般都是交通运输业大倒苦水,因为其税负不减反增(之前所购进的车辆等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不可抵扣,税率还他妈提高到11%!),而现代服务业则一般来说能够较税改前降低税负。在近期的营改增会议上,李克强指出,“要抓紧制定扩大改革试点的具体方案,有序扩大试点范围,适时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改革试点。”򢼃
小强要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这三个行业最大的先生是什么?当然是固定资产比重超高!如果还是以财税2011文做为上述三行业营改增指导文件的话,这三个行业将会面临急骤上升的增值税税负!而这三个行业又是活动能量极大的行业,势必会对不减反增的增值税做出最激烈的抵抗!之后的后果,读者应该很清楚了!我的问题是这点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如果是故意的,对谁有利?对此,我有两个猜想。不管成熟与否先写下,记录成文字再说。猜想一,这是政策制定者明知故意的。按现行的营改增规定,对于营改增后税负增加的纳税人可向地方政府申请财政补贴。可问题的关键是:地方财政现在的状况有足够的资金来进行这一财政补贴吗?如果到时候地方财政没钱,相应企业因此经营有问题,地方财政如何办?地方政府如何办?芒总说过,要用更甜的东西来与地方交换利益,如果是这样,那是否中央故意在营改增上留下这个漏洞,以等待时机,通过这点上的让步来和地方交换些什么东西?只可惜纳税人成了他人的棋子。猜想二,政策制定者还是和之前出口退税改革那批人一样,对增值税一知半解,从而被人利用。扛着红旗反红旗,通过这件事情把营改增搞黄。让那些税负增加的企业来反对此次营改增,最终达到维护自身利益的目的。所有想借此次营改增达到的目的将成为泡影!一切如常,坐视地方诸侯继续做大,东西部之间贫富之间的差距越拉越大,更重要的是中央权威受损,三大战役首战即败!以后的仗……(不敢多想了!)无论猜想正确与否,有一点是肯定的:此次营改增要想继续顺利实施下去,就要对方案做出相应的调整。这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对企业在营改增实施前所购入的资产(主要为应交增值税的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如何抵扣做出相应的规定。不然,可以断言营改增将无法实施下去,到时相应一部分企业会被高额增值税拖累。在现在这种经济环境下,这绝对不是中国之福。范汉杰们在干什么?范汉杰沮丧地说:“打锦州这一着,非雄才大略是下不了这个决心的。锦州好比一根扁担,一头挑东北,一头挑华北。现在扁担断了。”六十多年前的东北锦州战场上,范汉杰在被俘之后这样哀叹。六十多年后的今天,现在的范汉杰们有什么反应呢?
         四野攻城,范汉杰守城。守城就是要把攻城的挡在城外,而不在于用什么方法。对于本次营改增来说,只要能为地方政府带来财政收入,地方政府是不管税种叫什么名字。反正营改增后的相应行业所缴纳的增值税是全部归入地方财政收入的。玩一出狸猫换太子也不是不可能。其中的例子最明显的是有关离岸服务外包免税的例子。在原先营业税条件下,对于符合规定的企业,相应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营业额是免营业税的。营改增后,对于服务贸易出口总的征税原则是出口免税或者退税。但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国税局给予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税的条件是:已经在地税局获得过离岸服务外包免税待遇的企业才可以获得增值税免税待遇。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营改增走样了!不执行对于出口服务原则上进行免税退税的规定,而是照抄原先营业税的规定,而且相应税率还从营业税的5%提高到增值税的6%。减税成了增税!增值税改革看来应该简称为增税改革。(只少了一个字而已,值得的值字!)想让地方财政少拿点是不可能的!管你是什么税种,想如何税改!真是应了芒总的话:有利就做,无利不做,中央请客地方买单的事情地方才不会轻易上当。总会找对自己对有利的一面来执行。(相关财务专业人士请不要谈财税2011号,这个文至少在浙江是不执行的,也不要说营改增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对于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来说可抵扣的太少:房租、人工等都不可抵扣。)守城守的好,就要看攻城的如何攻了。2013年,马上就要来了!看这一年营改增会进行到哪一步:守城的有条文不执行的话如何处理?攻城的从哪里进攻?攻城的会不会来个釜底抽薪:来个财税分配体制大改革?守城的会退到哪里,攻城的又会攻到哪里?邮电通信、铁路等行业会不会成为攻守双方的主战场?
        我们拭目以待!








squid 发表于 2012-10-23 00:04:12

虽然你只写了一行字,我先坐个沙发,慢慢等着吧。

刘枪枪 发表于 2012-10-23 04:10:24

znxf 发表于 2012-10-23 04:41:52

我搬个板凳,静待楼主好文。

tnq 发表于 2012-10-23 08:53:15

貌似收权,实则加大经营费用,你想地方官没有收入,到哪里去找!

那斯拉底 发表于 2012-10-23 09:05:53

收不着税,地方估计就是城管、工商各种各样能够收费的上门来折腾!

二毛 发表于 2012-10-23 09:16:53

这事情搞不好要成烂尾楼,因为地方欲壑难填,就算中央多分一点税,并不能满足,一定巧立名目,以后会花样百出的,把民营企业搞垮拉到。

再说中央也是土财主,钱进了国税局口袋,能够拿出来,那也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

dunpai 发表于 2012-10-23 09:33:26

就坐听课

stevezhouxj 发表于 2012-10-23 09:41:47

不理解营改增的原理。
只知道上海那边试点之后,我们给上海的业务往来公司要多付钱了。

不能忽左忽右了 发表于 2012-10-23 09:54:32

楼主加油啊。

flyingwing 发表于 2012-10-23 12:44:17

静等佳作!

PbD 发表于 2012-10-23 12:48:40

期待

pilgrim 发表于 2012-10-23 14:50:39

这太会坑了 回复和花还这么多 {:soso_e141:}

宋兵丙 发表于 2012-10-23 15:02:41

楼主要给力

阿雷 发表于 2012-10-23 15:15:10

期待中。

伊贺双刀流 发表于 2012-10-23 16:31:58

端个小板凳来听课。{:soso_e162:}

guineapig 发表于 2012-10-23 16:58:53

速度吧速度

drunkspider 发表于 2012-10-23 17:00:19

{:soso__7780860404046975379_2:} 等开课

花落花开又一春 发表于 2012-10-23 20:58:15

期待中

兜兜飞 发表于 2012-10-23 21:25:02

等!等灯等灯!

newyorker 发表于 2012-10-24 08:37:02

快点填坑呀。

yinhaitao 发表于 2012-10-24 08:41:20

我一天下来,围着这坑转好几圈儿了,里面一勺子土都没填。老大,你想把我转晕了呀?

浙津 发表于 2012-10-24 10:40:40

yinhaitao 发表于 2012-10-24 08:41  我一天下来,围着这坑转好几圈儿了,里面一勺子土都没填。老大,你想把我转晕了呀?

我昨天晚上和今天早上都写了点了。

far8008 发表于 2012-10-24 11:18:49

期待更新

乌贼 发表于 2012-10-24 14:54:13

我们有很多视同内销的不退税的出口业务,原先港杂之类的发票不能抵扣,现在可以了.

天津上海之类的港口城市一定是喜欢的.其它的就不知道了---所以,对避免区域化集中这句话表示理解不能.服务业也有集中区域的啊?浙江拖着,一定也是肉痛了.

不过对企业来说,我觉得是好事.现在都是逼良为娼的税制.我一直认为规范化之后才可能期待合理的税负.

浙津 发表于 2012-10-24 18:54:27

update at 18:54

ssun1cn 发表于 2012-10-24 20:02:31

有个问题,为什么增值税有利于发展服务业呢?这个应该不是从企业负担角度而是政府收入角度考虑的吧?服务企业我觉的因为抵扣问题,用增值税税率会比营业税高吧。

人在天涯 发表于 2012-10-24 20:09:23

小强的能力和志向太小,不可能办得好的。

blackjack111 发表于 2012-10-24 21:11:52

本帖最后由 blackjack111 于 2012-10-24 21:20 编辑

说实话俺觉得like强的能力和魄力还是有的,也能担当。举个例子来讲,在郑东新区决定拍板的时候没有拉稀。那个时候‘多少亿亩地的红线’的政策已经马上要出台了。国家对土地控制是很严的。他作为我豫省长完全可以选择不作为。但是最后还是拍了板的,顺便航空港物流区也批了下来。据我所知有人是因为这个事情在中央做了检讨的。现在回过头来看,近10年来河南的亮点和主要经济活动,还就是受益于他主政时所搞的几个大项目。他宁愿选择顶风作案,也没有选择不作为,最起码还是干事情的人。河南的人口差不多一亿呀,所以就算是对他的考察,他做的成绩也应该是完全可以接受的。

苏双 发表于 2012-10-24 21:44:49

blackjack111 发表于 2012-10-24 21: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实话俺觉得like强的能力和魄力还是有的,也能担当。举个例子来讲,在郑东新区决定拍板的时候没有拉稀。那 ...

说的好,看好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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