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mezhao
发表于 2013-12-7 19:43:21
学习,期待楼主新见解
响水滩
发表于 2013-12-7 23:15:07
毛志飞 发表于 2013-8-8 13: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笑,本人就在国税工作,没做过增值税申报?至于营改增也是全程参与,进你的帖子,无非是看见标题有忙总和 ...
兄台这个是接地气的
鹦鹉
发表于 2013-12-16 21:28:35
浙津 发表于 2013-12-4 22: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据我所知:电信业一直在准备营改增。
4G设备采购的相应增值税问题是不会不考虑的。
好,现在问题来了: ...
上周五国税总局财税〔2013〕106号,里面对前期的政策进行了修改。
内容涉及交通运输行业和融资租赁的,我看了下。
其中,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的待遇了。
浙津
发表于 2013-12-16 22:07:31
鹦鹉 发表于 2013-12-16 21: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上周五国税总局财税〔2013〕106号,里面对前期的政策进行了修改。
内容涉及交通运输行业和融资租赁的, ...
试点实施办法政策变化要点
一、营改增试点范围增加了邮政服务(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与铁路运输服务(并入陆路运输税目),试点办法相关内容也依此进行了调整。邮政服务与铁路运输服务的税率均为11%。
二、应税服务注释除增加邮政服务与铁路运输服务以外,还对其他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如:
1、在物流辅助服务中增加了“收派服务”税目,税率为6%,具体包括除邮政集团以外的函件和包裹的收件、分拣、派送服务。
2、在航空运输服务中增加了“航天运输服务”;
3、技术咨询服务中增加了“技术测试、技术培训”;
4、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中增加了“审计管理、税务管理”与“内部数据挖掘、内部数据管理、内部数据使用”;
5、设计服务中增加了“网游设计”;
6、通用航空服务中增加了“航空培训”;
7、货运客运场站服务中增加了“货物打包整理、铁路线路使用服务、加挂铁路客车服务、铁路行包专列发送服务、铁路到达和中转服务、铁路车辆编解服务、车辆挂运服务、铁路接触网服务、铁路机车牵引服务”;
8、咨询服务中增加了“翻译服务”;
9、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延伸至“采矿、工程施工后”。
三、对“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计入销售额的条件作了进一步明确,包括:批准设立的层级与部门、开具票据、收款去向。
四、新增加了五项免税政策,包括: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世界银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邮政普遍服务与邮政特殊服务、邮政部门代办的速递物流与金融保险业务、青藏铁路的运输服务。对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免税政策,明确了执行期限为2018年底,取消了区域限制,增加了服务外包业务具体内容说明。
除“安置残疾人的单位”以外的其他三项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明确了执行期限为2015年底。
五、对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中的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明确了差额扣除的方法和对扣除凭证的要求;增加了商务部授权批准企业享受优惠与扣除销售额的条件。
六、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税。动漫企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税的规定延续执行至2017年底。
七、对同一省范围内的试点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经省财政厅和省国税局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
八、航天运输服务参照国际运输服务,适用零税率政策;境内单位和个人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服务和收派服务免税。
九、对先行试点9省市的试点纳税人,在8月1日前取得按规定实行差额扣除项目尚未抵减完的金额,允许在2014年6月30日前继续抵减销售额。
十、明确了客运场站服务、知识产权代理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计税销售额的扣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