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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既克 发表于 2012-5-3 07:56 http://www.sychaguan.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他们不是为了钱,是为了名吧
是为名,曾枣庄与舒大刚两位,我上传的全宋文的编者 花大熊 发表于 2012-5-2 18: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脾虚,而非肾虚,呵呵
怪了,这个回复居然没消息提醒,要不是多翻了几页差点就漏过去了。脾脏啊,那是不是说容易得糖尿病啥的?这个咋补呢? 秋天蚂蚁 发表于 2012-5-2 23: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收集情报,也可以曲线为国家的科技进步提供后勤保障嘛,这点儿觉悟都没有??
我靠,我军可不搞慰安夫制度 wxmang 发表于 2012-5-2 13: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水资源,例如长江黄河取水,水库取水,地下水取水等。水务公司本质上是水加工和输送企业。并不生产水,水 ...
忙总的意思是不是,取水的难度和成本加大了,所以即使水涨价,水务公司也因成本增加收益不大?污水处理企业的随着污水处理费的增加,应该是相关的收益公司 飞天鸭 发表于 2012-5-3 05: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南北苏丹冲突,吃亏的还是tg。。。两方训练士兵不是让他们来破坏中国控制的油田的吧。。。
本来这俩兄弟分家,就是兔子在欧美势力压迫下做出的让步和利益损失。。。
想想08年奥运会时欧美那些213们炒作达尔富尔人道主义灾难,现在肯定更严重,怎么没人关心呢?
天下熙熙皆为利往。。。无利不起早
做生意讲究的就是和气生财,都打起来了肯定不好
但与其自己都得不到,那你们也别安生;中国在非洲虽然还达不到我欲我求,但最起码还是可以让你也不安生。
输出革命的学费可不是白交的
土拨鼠 发表于 2012-5-3 08: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本来这俩兄弟分家,就是兔子在欧美势力压迫下做出的让步和利益损失。。。
想想08年奥运会时欧美那些213们 ...
这就好,希望把中国”三十六计“的精华传给非洲兄弟,比如苦肉计{:4_238:} flee 发表于 2012-5-2 08: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次是部队想打,上面不让,然后就不能打了,大概要等换届完了吧
打仗也要讲究时机,
贸然地打仗未必就是好事。 wxmang 发表于 2012-5-2 21:54
以后公务员的改革方案是:处长以上可能安全点,以下都要聘用上岗。
如果这样的话,现在考公务员岂不是高位接盘了。普通背景和普通能力的人出头无望,养老走社保,处长以下还要竞聘上岗,稳定和性价比的优势都没了。看来还是学点技术在身上靠谱啊。 飞天鸭 发表于 2012-5-3 05: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南北苏丹冲突,吃亏的还是tg。。。两方训练士兵不是让他们来破坏中国控制的油田的吧。。。
没那么严重吧?
军事合作和交流要从长远看。 牧之于野 发表于 2012-5-3 06: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了,我其实就是看见有些人在任何领域都是一副说一不二的样子可笑而已,这不我已经告诉她我在美国行医 ...
这个视频和报道比较全面地总结了这件事的各方态度
http://space.tv.cctv.com/video/VIDE1268831553324884
根据多家媒体报道,作为女婴法定监护人之一的父亲表示,“不是遗弃孩子,并不想孩子死,但也不想让孩子痛苦一生。放弃治疗是家人深思熟虑后的决定。”女婴父亲还表示放弃治疗不是由于经济原因。亦有多方机构和人士愿意提供经济帮助,和睦家医院也表示愿意提供免费治疗,所以这一事件中经济考量并不是她父亲作出决定的原因。
与之相对,很多人士则强烈支持女婴的生命权利,希望能够尽最大努力进行救治。“儿童希望”的主任张雯说:“我们是出于对孩子的爱。这孩子进入我们视野的时候,我们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怎么救孩子。当这孩子的父母对她的病有了了解之后,就决定放弃她的时候,这个孩子有没有生存的权利?国家的法律和伦理道德都支持这孩子有生存的权利。但在我们眼前正在演出的这一幕中,她没有生存权利。她的生存权利有可能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剥夺。我认为家长作为监护人没有剥夺儿童生存权利的权力。”
学术界也有支持女婴生命权利的声音。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伦理室主任甘绍平研究员表示:“第一,婴儿本身有感知能力。她已经出生,并且不是无脑儿而没有任何生存的希望,拥有感知能力以及由此所支撑起来的道德地位,则当然拥有生命权利。这与她是否拥有自主选择的能力无关。因为我们可以合理想象她有生存的欲望。这一点足以支持其生命权。第二,父母承担养育的责任,孩子出生后,父母对其生命无决定权利。但当他们无力承受治疗费用时,应得到国家特殊的援助。当父母拒绝赡养病儿时,则应由国家支持的福利院养育。而父母则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为他们既然享有生育的权利,则也必须履行养育的义务。第三,国家应履行维护人的生命权利,这是不可推卸的义务。具体方式是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建立相应的救助机制,一直支持到病儿痊愈。”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的副教授张新庆则认为:“女婴的父母碰到了两种义务的冲突,一方面父母应抢救并抚养这个婴儿的义务,另一方面,不应该给患儿带来伤害的义务,当两种义务冲突时,就出现了‘道德难题’。社会其他成员对其父亲的做法有争议,并给予一定形式的救助,这种做法可以得到伦理辩护。在本案例中,父亲并没有在决定患儿的生死,而是不愿意承担抚养的义务,或是一种无奈的逃避责任。当然,其母亲有同样的决定权。”
作为接受女婴的医疗机构,和睦家医院的院长盘仲莹明确表示:“作为一个医疗机构,我们觉得她已经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了,所以不是大家讨论孩子有没有必要活下去的时候,尤其站在医疗机构的角度,唯一的选择就是要救她的命!我个人有再多想法,也会站到和睦家的立场去看问题,因为我现在所处的位置,我代表的是整个医院,所以2月12号上午我决定免除所有费用,因为我知道,这是站在和睦家立场上我们最好的方式和选择。”
不过,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生命伦理学教授翟晓梅则提出,应该避免脱离现实空谈女婴的生命权利,也应照顾到父母的权益。因为各种实际因素,父母应该有更多的话语权。并不应该把放弃治疗完全排除在选项之外,应该“允许放弃”。她同时也表示,婴儿完全没有自我决定的能力,毫无疑问,父母亲是法定代理人,是最大程度上能代表孩子利益的人。如果父母亲做出了不利于孩子最大利益的决定的时候,比如遗弃、虐待,诸如此类,可以通过法律保障孩子的利益。这时法律可以剥夺父母的监护权。但是在这一事件中,父母很可能认为,孩子并不愿意这样的生活,例如一辈子不能正常排便,并不是孩子所想要的一生。父母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出于对未来的考虑作为放弃治疗的决定,也可以理解。“只是,做出放弃治疗的决定,并不应是单单由父母就能决定。这是一个法律问题,程序法问题,要遵循程序正义。”她说。
解决的程序
这类难以抉择的道德两难在生活中并不少见。面对这类个人难以解决的困境,应该由谁、按怎样的程序去寻找解决的方法,并最终做出抉择?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邱仁宗说:“首先让父母作出决定。在美国和欧洲,如果父母作出的决定不合伦理,如可以救治而拒绝不救,医院可以请法院取消其监护人资格,由法院另行任命监护人,由新监护人作出治疗决定。中国缺乏这方面规定,最新的侵权责任法在这方面有很大缺陷,我认为我们医院可以作出治疗决定,同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备案。”
肛门闭锁的婴儿,如果不加干预(手术),就会死亡。监护人把婴儿放到临终关怀医院,让其自然死亡,这是给有严重出生缺陷的新生儿实施安乐死。翟晓梅表示,对于这种决定的得出与执行,要有一定的程序过程。医学专家首先要拿出清晰的意见:这种出生缺陷是不是属于严重缺陷?在现有的医学技术条件下,能不能有效救治?如果医学给了父母一个大致的结论,那么有重度缺陷的新生儿,应不应该放弃,即是否放弃救治,这个决定应该由父母做出来。如果父母做出放弃的决定,而医学界普遍认为不能接受,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提出公诉。而法律部门的介入,需要有人举报,有部门受理,这样才可进入法律程序。
和睦家的医生、张雯、翟晓梅和张新庆都提及:医院可以设置伦理委员会。医院伦理委员会是就医疗实践中的各种伦理难题进行咨询和建议的机构。委员会并不直接作出决定,而对当事人给出建议,对公众给出解释。
翟晓梅解释说:“在医疗中,遭遇道德两难时不仅要考量患者的权益,同时还应该考量医疗卫生资源的有限性。有观点认为,有些情况下,生命其实已经没有存活的意义,却仍占用着有限的医疗资源,使真正有需要的人享受不到足够的医疗服务。例如植物人是否继续使用呼吸机维持的难题,虽然脑部已经受到不可恢复的损伤,但家属可能仍会坚持即使只是肉体,也希望亲人活下去。在这样的情境之下,临床医生无法做出决定。在国外的医疗机构中有伦理委员会,对于临床中的难题进行咨询建议。关于预后、利益、风险都向当事人展示。建议中可能会有某些倾向,但不替当事人做决定。这时当事人应该包括病人、家属和医生。”
张新庆给出的解答是:“面对‘道德难题’,人们通常的道德直觉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即进行利弊权衡。为此需要遵循一定的伦理决策程序。首先,全面搜集案例相关信息;再识别并细化伦理的、经济的、社会文化的和法律的问题;然后,在医生、家庭,甚至医院伦理委员会等各方的充分协商基础上,寻找可能的解决备选方案;最后还需要评估和检验实施方案。”
甘绍平则在国家制度设计层面上提出:“只有通过人性化的制度设计,像病儿父母这样个人所不得不直面的道德两难才能从根本上得到化解。因此问题不在个体的道德,而在于渗透道德的健全的体制与法规。”
绝大多数人,都期待这一事件能够在按照规则、经过合理程序后,找到最优的解答。回归到生命的本原,翟晓梅强调:“我们要记住,放弃一个生命是极其严重的问题,通常情况下都是要尽力挽救每一个生命。而道德是医学最本质的东西,不能分割,法律是临床的最低标准。我们不能仅依据最低标准来行医。”■
《科学新闻》 (科学新闻2010年第4期 焦点) 牧之于野 发表于 2012-5-3 06: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了,我其实就是看见有些人在任何领域都是一副说一不二的样子可笑而已,这不我已经告诉她我在美国行医 ...
我觉得是鸭子有些西化,既然没有故国衣冠的责任,也觉得没必要非把人打死。她的西化存在着些缺陷,故只能只及一点不及其余,而对于不西化的,我们就能多顾及到三、四点。既然是一个世界观的问题,说到能说的,言有尽意无穷就可以了,没必要说到最后一句才是赢,这样的赢网络上是赢不了的。 wisele 发表于 2012-5-2 20: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鸦片帝国伍斯特郡的罂粟花海 :
罂粟花颜色有好几种,都超级艳,一大片地里种上两三颗离老远都能看的清清楚楚的。
小时候有那么两年我们那好多人在自己院里种,后来被禁止了。
飞天鸭 发表于 2012-5-3 08: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视频和报道比较全面地总结了这件事的各方态度
http://space.tv.cctv.com/video/VIDE126883155332488 ...
引文中各方观点云山雾罩。应该是各路大神心里清楚这孩子根本没救,又不肯放弃道德制高点,于是车轱辘话就来了 飞天鸭 发表于 2012-5-3 05: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孩子要动无数次手术,而且终生不能自理,只会有十几年的生命“这个你一定确定么?
其实这个事情 ...
很简单, 如果有社会组织承担小孩的一切费用就有发言权,如果所有的后果都要父母承担的话,
父母当然要有决定权.
那一剑的风情 发表于 2012-5-3 08: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很简单, 如果有社会组织承担小孩的一切费用就有发言权,如果所有的后果都要父母承担的话,
父母当然要有决 ...
当时是有组织愿意承担孩子的治疗费用,和全部的监护责任,父母不同意 temptemple 发表于 2012-5-3 08: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是鸭子有些西化,既然没有故国衣冠的责任,也觉得没必要非把人打死。她的西化存在着些缺陷,故只能 ...
我不是想把谁打死,我一开始发言也就是从专业的角度说一下这件事,也没想改变谁的看法,只是想让不了解医学的人对这件事有个简单的认识,这个病是很严重的复合症,有严重先天畸形会影响生存的孩子治疗问题,最后要尊重孩子父母的意见,其他人可以发表看法,表示自己会怎么做,但无权干涉和替这对父母做决定,也无权指责。如果是你自己的孩子你可以做决定。
牧之于野 发表于 2012-5-3 08: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不是想把谁打死,我一开始发言也就是从专业的角度说一下这件事,也没想改变谁的看法,只是想让不了解医 ...
恩,你的回答最是有礼有节的,只是觉得都说到这份上,再说下去就成车轱辘话了。 wxmang 发表于 2012-5-2 21: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财色是一对双胞胎,喜欢色的人必定贪财。
2002年的时候一段时间报纸讨论高薪养廉的问题,我开玩笑说,贪财可以用高薪养廉,贪色是不是要为领导班子配备一个*院。
那时候正是家乡五毒书记曝光的时候,这个家伙太变态,连属下的老婆也是来者不拒。大概有100多个下属奉献老婆。很多绿头巾至今还在台上。 龙牙侯 发表于 2012-5-3 07: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经世界卫生组织批准,全世界只有六个国家可以合法种植罂粟,中国早已成为合法种植药用罂粟的国家之一。对 ...
在华润超市食品区域看过这种产品的推销:
御米油
开始我没有注意,后来经人提醒才知道这可是上等补品 牧之于野 发表于 2012-5-3 00: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疾病我不需要查任何资料,我本人就是外科医生,目前在美国行医。你的美国儿科医生的资料并不能让人信 ...
好,严重打击了不把医学当科学的人。见:科学常识:疾病不能咨询 http://www.sychaguan.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667&extra=page%3D1 花大熊 发表于 2012-5-2 18: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脾虚,而非肾虚,呵呵
大熊,你说网上现在传的八珍糕,对脾虚有用吗? wxmang 发表于 2012-5-2 12: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般罂粟壳里都有籽。我以前一个哥们开过火锅店,他从菜园坝一直沿扬子江吃到朝天门,每一个火锅店都去试 ...
其实罂粟有替代品藏红花,也可以起到令人愉悦的作用,但是价格上可能不合适呵呵。 老和山 发表于 2012-5-3 08: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这样的话,现在考公务员岂不是高位接盘了。普通背景和普通能力的人出头无望,养老走社保,处长以下还 ...
有这个感觉。10年前公务员不吃香,留下的都吃香的,喝辣的。现在看见别人日子过得好的,再进去的说不定怎么样。
原来看过美国一个女记者(华裔)写的。她爸妈刚解放,还是文革前到了美国,没把她哥哥带上,后来90年代了又把她哥哥接了出去。一生被耽误了两次。看的真令人唏嘘。
人挪活和一条道走到黑真的很难讲那句话是对的。 冷眼看世界 发表于 2012-5-2 16: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50%的股权,如果浦东就是不回购,让他们做满50年会怎样,呵呵
也许这些公司敢于收购,就是自信能有高回报。
个人猜测,也许这个公司(或者隐藏在其背后的控制者)在法国能够影响政局,可以部分决定谁上台当总统,从而通过中法在政治层面的利益交换来保证自己在中国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从这点引申开来,我觉得现在很多国外公司来中国收购中国资产,有些是纯商业行为,有些可能就是基于中外政治经济利益交换下的“质押”行为,就是我在你这边抵押点东西作为执行交易的抵押品。
不知道这个猜测是否成立。 wxmang 发表于 2012-5-2 17: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因为这种事情我以前干得多了,当然我也是国有企业,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但是这里面的窍门我可以说是专家 ...
忙总,您掌握这些窍门化了多长时间学习?还有,每次收购企业,您要花多长时间去看该企业的账目什么的材料然后才能确定出什么价钱,以及盘回来后怎么整顿该企业之类的?这类工作一个人能搞定吗?是不是得好多人一起干? 叶公 发表于 2012-5-2 20: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东西有啥邪恶的,不是专业人士根本分不清,还以为是虞美人呢
虞美人的花太臭了,当年被诱惑上去闻了一把,脑袋晕了好久:Q 越山 发表于 2012-5-2 17: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讨论这个还是不解决问题。随着互联网的应用,知识的迅速普及将成为一种趋势。无围墙大学最终会降低大学的 ...
网络带来知识普及加速需要很多人付出很大的心血,不是说有了网络这个工具就能带来知识快速普及。现在想忙总这样努力在网上搞普及的人还是太少了,数一数这些年来网上的经典帖子的数量,在对比一下中国的网民数量,只能是、、、、哎。。。。 叶公 发表于 2012-5-2 20: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估计现在在贵州缺医少药的偏远山区可能还有人种个几颗当药用,我90年的时候在贵州山区看到过几颗幼苗,不是 ...
据长辈说,以前这玩意儿挺常见的,不过是当药用,没人想着吸毒。
现在有的家庭还有种,不超过5颗就没事。 飞天鸭 发表于 2012-5-3 08: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当时是有组织愿意承担孩子的治疗费用,和全部的监护责任,父母不同意
那倒是可以试一下.
不过还是一件小事, 没有太出格. 人类社会永远不会有解决所有道德伦理问题的那一天, 即使立法, 也只是合法, 合不合伦理又是一个问题.
现在大家生活在一个幻境,认为人的理性能解决很多问题, 其实很有限.
比如 战场上, 用最先进的武器, 摧毁士兵的肉体, 一方面用最先进的医疗把战士治好,重新
投入战斗. 这时候医学道不道德? 把士兵医好, 然后到战场上送死. 洗心 发表于 2012-5-2 23: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事上外国人真是长期投资啊。而当初卖的时候,我们短视是因为什么
政绩。当时需要引进外资作为政绩,去年官员考核指标中还有引进世界500强作为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