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心 发表于 2012-4-12 16:24:29

航空公司出了什么问题,旅客都不能冲跑道危害公共安全

本帖最后由 洗心 于 2012-4-12 21:57 编辑



这是一条让人无言的新闻, 详情见链接,下面是节选
这叫维权? 威胁几百人的生命安全, 却获赔1000元。 国内真是越来越是刁民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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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ina.com.cn/c/2012-04-12/095524260447.shtml

上海浦东机场20余乘客不满延误滑行道拦机维权

航空公司事后赔偿每人1000元

  浦东机场:整个事件持续5分钟,未影响航班运营

 

  【事件回放】

  起因:备降浦东机场,被折腾一夜


  冲动:讨说法无门,冲上滑行道拦机


  机场:是摆渡到停机坪,非擅闯过去

  上海机场:未影响航班运营,提醒理性维权

  深航:拒绝解释“为何赔偿每位旅客千元”



  网友热议该不该罚

  【赞成派】

  “难道因为延误,就可以冲入跑道?如果因此造成其他飞机安全事故,怎么办? ”“停机坪应该属于管控区域,擅入难道不应该受到处罚吗?如果以后人人效仿,飞行安全如何保证?”

  【反对派】

  “如果不是逼急了,谁愿意这么做?有些旅客情绪激动是因为他们感觉有的工作人员态度很差,没有负责人出来解释。 ”

  律师:擅闯跑道危害公共安全应罚

  航空公司人士感叹执法不严,“底线被一点点突破”

  “实在无法理解。”一位业内专家连呼此风不可长,“由于天气原因造成的延误,旅客要求赔偿是无理要求。”

  他表示,由于天气原因的延误,航空公司也没有义务必须安排旅客住宿。只有机械故障等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才在赔偿范围之列。“当然,协助旅客改签是航空公司的工作。”

  旅客和航空公司有矛盾,应该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解决。“冲击跑道已经危害了公共安全,更不应该赔偿,给人以被鼓励的错觉。”他表示,“旅客是上帝”这句话并不是万能的,在机场就必须遵守安保规定。不管是什么理由,法律法规是应该坚持的。“擅闯跑道,后果不堪设想。”沪上律师刘春泉对此表示,擅闯机场跑道,涉嫌违反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16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情节轻微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而在《刑法》中甚至有更严重的处罚,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明文规定,聚众扰乱民用航空站等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是,一位航空公司人士向记者感叹,擅闯跑道、霸占航空器很明显都是违法行为,但在实际处置过程中,却被认为是航空公司、旅客的利益纠纷,“底线是一点点被突破的。”

  记者手记

  怎可如此息事宁人

  一起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结局却“皆大欢喜”——突发事件5分钟内及时妥善处置、没有一位旅客受到处罚,航空公司赔偿每位旅客1000元。没人不高兴。但是这个结果,我们有理由不高兴。

  不合法维权,只会给其他乘客树立一个糟糕的范本;不依法处罚,甚至会比拦飞机这一事件本身性质更为恶劣。

  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息事宁人是一种处理办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又是一种处理办法。不能因为没有产生严重后果,主管部门就丧失了管一管的勇气和果断。到底该怎么处罚,“民航安保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令行禁止,社会的运转就那么简单。

  新闻链接

  违法进入机场管控区有处罚先例

  ●2006年,《天府早报》报道,飞往广州的何女士发现走错登机通道,强行从机场工作人员内部通行的一扇侧门闯进了停机坪,导致一架飞机停止了登机,被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2010年1月,蒋海松在美国纽瓦克机场为女友送行,在女友进入安检区后,蒋海松偷偷钻过一个通道的安全隔离带,与女友拥吻。其擅闯行为导致机场一个航站楼关闭6小时,超过100架航班无法正常起飞,数千名乘客重新安检。因此,2010年1月8日晚,美国执法人员在其家中拘捕了蒋海松。

  ●2010年5月7日,一名旅客王某因所乘坐的航班发生延误,王某情急之下冲击登机口,冲到216机位,并站在准备起飞的飞机机头前方,导致航班无法正常起飞。王某被处以治安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同日,一名女乘客陈某原计划乘坐6日的航班由杭州至广州,因延误7日才抵。抵达白云机场后,陈某因赔偿问题与工作人员发生纠纷,冲闯飞行控制区,冲到停机坪上。陈某被处以治安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2011年,华裔男子邵向勋(音译)夜间携刀闯进纽瓦克国际机场停机坪,被警方逮捕。警方在这名男子身上搜出一把刀,他被控非法闯入禁区及持有攻击性武器两项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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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山 发表于 2012-4-12 17:14:07

这个先例一开后患无穷啊

做客地球 发表于 2012-4-12 17:19:34

该赔偿的赔偿,但不能拿了前就没事了,该关起来还是要关起来。

毁灭你与你何干 发表于 2012-4-12 18:46:46

netsouth 发表于 2012-4-12 18:52:34

飞机延误6小时以上本来就该赔偿吧...这里是航空公司有错在先.

牛得很 发表于 2012-4-12 19:02:10

对旅客罚款,和航空公司补偿旅客,都应该执行。

godfather 发表于 2012-4-12 19:18:31

该法办的法办,该教育的教育,不然,就真的乱套了!

让领导先走 发表于 2012-4-12 19:31:26

特权阶层你不要张嘴,就有人给张罗好了。而老百姓,不做到那地步,没人出来管啊,这行情你不知道吗?
没料到这帮人会闹而已。
要狠狠处理有关部门!又不给钱(心有不甘啦),又不叫警察(也知道理亏的事),就只知道死皮赖脸。

幸运的活力东东 发表于 2012-4-12 20:17:23

航空公司公关能力不过关,这些年来屡屡在对待旅客问题上犯错,甚至某次航空延误一天以上,乘客抗议,直接让武警过来支援,将抗议的乘客直接粗鲁的全部掀翻在地。
现在不过是开始起到了逆反作用罢了。

reven 发表于 2012-4-12 20:30:00

不能保证正常程序下规则的执行、失去信任后平民 自发的走不正常程序,这样就开始怪刁民,视角不正

洗心 发表于 2012-4-12 20:33:16

netsouth 发表于 2012-4-12 18: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飞机延误6小时以上本来就该赔偿吧...这里是航空公司有错在先.

应该一码归一码。
误点的航空公司该赔偿的赔偿,冲跑道的该罚款罚款,该拘留拘留。
从法制本身来讲这事很清楚简单,被有些人越搅越复杂。

如果说这次真的出事了,后面一架飞机冲出跑道或撞什么地方了,导致机上人员有伤亡,你让他们找谁?难道找这边的航空公司?当然原因是冲跑道的!
这就好比是我和你吵架了,把你骂了,就算吵架全是我不对, 然后你一个不高兴,冲出门去捅了见到的第一个人。你说那人冤不冤?最后责任还是你的,肯定不是我捅的人,对不?

半块钱 发表于 2012-4-12 21:45:01

洗心 发表于 2012-4-12 20:33
应该一码归一码。
误点的航空公司该赔偿的赔偿,冲跑道的该罚款罚款,该拘留拘留。
从法制本身来讲这 ...

您这帖子的题目不太恰当,打击面太广了。其实政府或者国企的工作人员也是从群众中来的,自然带有群众的一些惯性,这也许是这个题目的由来吧,确实现实是比较骨感的。从上次杨*佳事件中有不少同情凶手的言论来看,确实有些人会在口头上支持这种极端行为,但愿他们不会不幸成为这种“英雄”行为的牺牲品。

洗心 发表于 2012-4-12 21:58:00

半块钱 发表于 2012-4-12 21: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您这帖子的题目不太恰当,打击面太广了。其实政府或者国企的工作人员也是从群众中来的,自然带有群众的一 ...

谢谢你的评论,题目改了。

青山碧水间 发表于 2012-4-12 22:08:37

还是南航好。

自以为是 发表于 2012-4-12 22:19:43

该软的不软,该硬的不硬,大家一起无法无天。

yca2012 发表于 2012-4-12 22:55:49

坚决反对开此先例,首先处理冲击跑道事件,再处理赔偿。我在医院工作,现在哪个医院没有被冲击设灵堂摆花圈政府不作为

du_yi_long 发表于 2012-4-12 23:45:54

做客地球 发表于 2012-4-12 17: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该赔偿的赔偿,但不能拿了前就没事了,该关起来还是要关起来。

赔偿是赔偿,罚款是罚款,关押是关押。

砺剑 发表于 2012-4-13 02:31:29

洗心 发表于 2012-4-12 20: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一码归一码。
误点的航空公司该赔偿的赔偿,冲跑道的该罚款罚款,该拘留拘留。
从法制本身来讲这 ...

您说的非常好
就是应该分清情况分别处罚,这文章一写就成为这样:
航空公司的错误可以抵冲掉旅客冲击运营秩序的错误,抹稀泥的结果就是没有法度只有生意版的讨价还价,长期下去航空管制就成为稀泥了

wdf12345 发表于 2012-4-13 03:29:36

洗心 发表于 2012-4-12 20: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一码归一码。
误点的航空公司该赔偿的赔偿,冲跑道的该罚款罚款,该拘留拘留。
从法制本身来讲这 ...

不少人认为把事情搞大了,才有希望维权。

航空公司表示赞同

gzcskj 发表于 2012-4-13 03:52:21

应该是航空公司赔钱,机场起诉
可惜事实是如果想维权,事情不闹大就没辙

zongminjun 发表于 2012-4-13 09:05:34

明确责任主体,机场要对乘客处罚,航空公司要对乘客赔偿

中间代码 发表于 2012-4-13 09:09:41

今天早上看见新闻说这批人已经被治安处罚了。

temptemple 发表于 2012-4-13 09:19:16

洗心 发表于 2012-4-12 20: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一码归一码。
误点的航空公司该赔偿的赔偿,冲跑道的该罚款罚款,该拘留拘留。
从法制本身来讲这 ...

基本上来说,缺少中立机构,法律想有能力的人倾斜,个人的有能力表现就是去闹,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越山 发表于 2012-4-14 12:19:54

赔钱,处罚,拘押。一个都不能少

derek 发表于 2012-4-14 12:23:55

上海的事还没完,广州又来了,感觉像那年一个暴戾发狂的到幼儿园屠杀,然后各地出来一大堆模仿的那个破事一样了
不严厉处罚,各地机场就都甭想开张了。

huanmie 发表于 2012-4-14 12:25:17

飞天鸭 发表于 2012-4-14 12:27:18

本帖最后由 飞天鸭 于 2012-4-14 12:28 编辑

洗心 发表于 2012-4-12 20: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一码归一码。
误点的航空公司该赔偿的赔偿,冲跑道的该罚款罚款,该拘留拘留。
从法制本身来讲这 ...
我现在感觉中国社会确实需要铁腕人物,需要“青天”来维持基本的秩序。哪怕这个秩序是要强权来维持的。

就是说老百姓第一需要的不是民主,不是自由,甚至不是公平,而是秩序

mopfish 发表于 2012-4-14 13:35:40

在中国没办法,只有把事情闹大了,才能得到解决。长期就是这么灌输的。都养成习惯了

whzzq 发表于 2012-4-14 14:12:36

维稳维稳。

milanz 发表于 2012-4-14 14:19:16

这几个人估计是脑子烧坏了,飞机能随便拦的吗?
这样一来即使赔了钱还是亏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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