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ilewang 发表于 2014-2-9 14:25:04

急,请教一个关于养老方面的法律知识

现在遇到一个关于养老方面纠纷,可能会诉诸法律,请教一下懂法律的朋友。

具体案情是这样的。
一对老人有三个儿子。大儿子非亲生,因亲父的地主身份,母亲改嫁带过来。老人亲生的两个儿子,二儿子是一个横茬,人称“哪吒”,威霸当地,曾在2002年的严打中入狱四年。结婚18年,妻死。三儿子在之后的经济大潮中,走上致富之路,属于当地先富的少数人之一,并于三四年前在城里买了房。老婆也在丈夫婚外情的风波中舍掉农村的产业,进城当起了纯粹的家庭主妇。
大儿子结婚之后,按照当地风俗要分家立户。继父提出,家里的财产一根毛都不准分走(也无家产继承权),并承诺:养老不要大儿子承担、负责。大儿子从此净身出户。当地风俗是:不继承,不养老。其实,那个家,也没多少财产,就几张板凳,锅碗瓢盆。
二儿子结婚分家之后,折腾过不少于三次的重新分家,不断旧事重提。当时的村干部及见证人,不断地否决了二儿子的提议。矛盾的实质是养老责任。三儿子在关于老大养老责任问题,几乎没有发表意见。
毫无疑问,每次分家,都会旧事重提,每次都被否决。
约20年过去了,本以为就此安享太平,事情的转折发生在去年头。
二儿子和三儿子联袂给老大拜年,提出一个请求:鉴于两兄弟长年在外打工,二老生活自理方面很成问题,请老大帮忙照顾一下,就是洗衣、打扫卫生,其他的,一概不用负责,并承诺:养老不会攀上你,尽请放心。
因为涉及到与两个兄弟的个人恩怨,老大并不情愿。又一时心软,看在二老可怜的份上,还是勉强答应了。
没过夜,老大就后悔了。有两点担心:一,害怕这是两兄弟的策略,最终目标仍然是养老的问题;二,兄弟之间,本来就有个人恩怨,又咽不下一口气:两兄弟在外逍遥挣钱,老婆呆城里享福,让我来尽事实上的养老责任,还一分报酬都没有(以前老三曾想花三四百元雇个保姆,后不了了之。)补充一句,二老每年有2000元左右的养老保险,外加儿孙满堂,每年春节收礼不下2000元,金钱上二老基本可以自给。
农村长舌妇的流言也在传播:老大帮忙,还收两兄弟的钱;二老悄悄地给老大钱,好吃的也给了老大;两兄弟家的东西被盗,嫌疑人暗指老大……要命的是,这个长舌妇偏偏与老三的老婆经 常通电话。
糟糕的是,今年春节,老二没回,老三从门口过也没进老大家门,更不用说给老大拜年了。
一生好面子的老大,以身体健康和进城照顾外孙女为由,铁了心不干。但老二在大姐家中放言:不干,法庭见!老三说:老大太对不起我!

大约,这是最后一次关于养老责任的风波。走村干部协调的路肯定不通,诉诸法律手段的几率很高。对老大不利的是,当时的见证人,一个一个都老去,有的早已不在人世。如果再拖几年,当时的见证人都故去,会更加不利。
现在的问题是:当时对养老责任达成的这种民间协议,法律认不认可?
我的印象中,法律是不保护这种养老协议的,养老义务属于不可以去除的强制性义务,与有没有财产继承权,分不分到家产无关。


大懒虫 发表于 2014-2-9 20:32:26

说个题外话,这个家庭中就没一个孝子,这二老的家教太失败了。

这仨儿子就不怕自家的孩子学样么?

钱钱 发表于 2014-2-9 21:44:42

法律不认可“与法律相关条例抵触的协议与行为”,一切以法律条例为准绳。

只要继父承担了抚养继子义务,继子就有对继父的赡养责任。假如没有抚养行为,继子只是义务,而不是责任。

就算付诸法律,也是三子平均分担赡养责任。所以最差的结果也是大儿子承担的是其中1/3责任,而不是全部。没什么好紧张的。

题外话,所谓养子防老,养出这样的儿子,这二老的家教……

龙正华 发表于 2014-2-9 22:00:06

专业问题,还是由律师或业内人士解答 “根据宪法第*条第*款”的好。
老大心善心软,即使费心费力的伺候二老,还不讨好,何必呢?
诉诸法律不是好事,未必是坏事。至于违背法律的协议或合同,法院才不承认呢。

zilewang 发表于 2014-2-9 23:07:36

本帖最后由 zilewang 于 2014-2-9 23:29 编辑

大懒虫 发表于 2014-2-9 20: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个题外话,这个家庭中就没一个孝子,这二老的家教太失败了。

这仨儿子就不怕自家的孩子学样么?
都是穷害的。
再说,大字不识的农民,整个认识水平还停留在大清王朝,谈什么家教,就是人生野养。

zilewang 发表于 2014-2-9 23:11:46

钱钱 发表于 2014-2-9 21: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律不认可“与法律相关条例抵触的协议与行为”,一切以法律条例为准绳。

只要继父承担了抚养继子义务, ...

当地流传下来的宗法及风俗是:不继承不养老。但现行法律到底如何,有些吃不准,所以,不敢乱给意见。

羽笛 发表于 2014-2-10 00:27:54

龙正华 发表于 2014-2-9 22: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专业问题,还是由律师或业内人士解答 “根据宪法第*条第*款”的好。
老大心善心软,即使费心费力的伺候二老 ...

“老大心善心软,”唉,总是这样!
没有别的解决办法,求其次吧,看法律怎么个说法?
{:4_262:}

羽笛 发表于 2014-2-10 00:29:27

zilewang 发表于 2014-2-9 23: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都是穷害的。
再说,大字不识的农民,整个认识水平还停留在大清王朝,谈什么家教,就是人生野养。

为富才不仁呢;......,没有见过身边有谁嫌钱多的。
{:4_264:}

阿水 发表于 2014-2-10 09:09:12

羽笛 发表于 2014-2-10 00: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为富才不仁呢;......,没有见过身边有谁嫌钱多的。

我还是适合一个人流浪,俺走了。哈哈。

阿水 发表于 2014-2-10 09:22:58

zilewang 发表于 2014-2-9 23: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都是穷害的。
再说,大字不识的农民,整个认识水平还停留在大清王朝,谈什么家教,就是人生野养。

我觉着,心善与否和穷富什么的农民什么的没必然的联系,家庭,情分,折腾成这样,无语了,诉之于法律或许是老人能老有所养的最好的选择了。

钱钱 发表于 2014-2-10 10:38:32

zilewang 发表于 2014-2-9 23: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当地流传下来的宗法及风俗是:不继承不养老。但现行法律到底如何,有些吃不准,所以,不敢乱给意见。

其实就算法院判决下来,子女不执行或消极执行,也无可奈何。赡养老人问题,真是凭子女道德与良心了。

zilewang 发表于 2014-2-10 12:12:41

阿水 发表于 2014-2-10 09: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着,心善与否和穷富什么的农民什么的没必然的联系,家庭,情分,折腾成这样,无语了,诉之于法律或许 ...

仓廪实而知礼节,这话是绝对不错的。

zilewang 发表于 2014-2-10 12:22:19

钱钱 发表于 2014-2-10 10: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就算法院判决下来,子女不执行或消极执行,也无可奈何。赡养老人问题,真是凭子女道德与良心了。

具体到这个案例,其实问题就一个:老二老三觉得老大在家,想靠,老大,略复杂一点:一,养老责任早有定论,不想这样被捆绑,他尽孝心是他自己的;二,与两兄弟本身有 一些个人恩怨;三,两兄弟又都自己在外逍遥,并不是没有能力和人手回家照顾二老。四,老大自己年事已高,儿女长大,也有照顾孙辈的压力。

这里一个关键是,老大胆小,,懦弱,两兄弟也有些欺软的心理,觉得霸王硬上弓,吃定老大了。
依我之见,私了的空间仍然有。这需要老二和老三低姿态。具体做法就是:
一,老二,老三需要表现出请的诚意,很郑重的,甚至提出每月给老大多少报酬。以我度之,老大不是有会受这种钱的;
二,春节时,给老大拜年,即使不拿礼物,口头上 要有感谢,而不能像现在这样,用你时,请你吃饭,当老大同意,就万事在吉,春节从家门而过而不入,更不提拜年了。甚至连老三的子女今年也罕见没去给大伯拜年。
三,过去兄弟之间的恩怨,最好不要去碰,只谈老人的事。

zilewang 发表于 2014-2-10 12:26:16

羽笛 发表于 2014-2-10 00: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为富才不仁呢;......,没有见过身边有谁嫌钱多的。

这个案例中,老三就属于这种。虽然不敢说很富有,但是,一方面,赚钱能力很强,另一方面,生活也很滋润,玩儿也玩儿了。
你让他出钱,没问题,但出力,让自己的老婆放下城里的舒适生活,回农村照顾老人 ,那是不可能的。一方面是心疼老婆,更重要的是,老婆自己也是不会同意的,并且,这个老婆,要谈尽孝公婆,还是不敢太相信。只能保证饿不死,但气不气得死,真不好说。

loy_20002000 发表于 2014-2-10 13:31:19

这乱的。不敢乱给意见。

tardis 发表于 2014-2-10 19:53:32

想起前几年听到的,老人的子女都不赡养,最后老人好像在废弃的猪圈住的,具体情况不了解,反正挺惨的。。。       那个老人好像以前会点技术,给人打工挣的还不少,当时挣的钱都给子女了,等身体不好挣不了钱了就没人管了。

     好像跟主题没什么关系,就是感慨一下。。。。

zilewang 发表于 2014-2-10 22:56:44

钱钱 发表于 2014-2-9 21: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律不认可“与法律相关条例抵触的协议与行为”,一切以法律条例为准绳。

只要继父承担了抚养继子义务, ...

我突然想到,从纯粹的法律上讲,有个重要的时代背景忽略了,即,在改嫁之初和老大结婚分家之时,中国还没有完善的继承法律。
到底适不适用有抚养行为必有赡养义务法律规定。

阿水 发表于 2014-2-11 01:13:50

zilewang 发表于 2014-2-10 12: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仓廪实而知礼节,这话是绝对不错的。

兄台,未必哦。仓廪实而装作知礼节的君子不少,哈哈,当然,仗义的屠狗辈也不少。心若善性,人穷也会尽心力,心若不善,人富足他偏喜欢独乐乐,说这是天赋人权,你能咬他啊,哈哈。

阿水 发表于 2014-2-11 01:38:03

zilewang 发表于 2014-2-10 22: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突然想到,从纯粹的法律上讲,有个重要的时代背景忽略了,即,在改嫁之初和老大结婚分家之时,中国还没 ...

这真得是做律师的茶友才清楚了。你所说的这事,三个同母异父的兄弟总得有人多吃点亏,老人家才会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不然,老人家估计得心烦的时候清唱南泥湾励志了。

钱钱 发表于 2014-2-11 10:13:41

zilewang 发表于 2014-2-10 22: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突然想到,从纯粹的法律上讲,有个重要的时代背景忽略了,即,在改嫁之初和老大结婚分家之时,中国还没 ...

我只是想说明白,老大最低的风险也不过是承担1/3的赡养责任,之前漏掉还有个二姐?假如是亲二姐,那么,不管男女,也同样分担责任,老大又变成为只负1/4赡养责任了。

假如有抚养行为在前,老大想一点责任都不负,估计法院不会支持。具体操作,就请咨询当地专业律师了。律师操作得当,有法理支持,可能老大可以免除赡养责任。就算不能完全免除,也就是共同分担责任而已。

就算法院判下来共同分担,也会因为执行问题,比如三个儿子都不赡养,或消极应对,法院也拿这三个儿子没办法,二老也不会好过。

题外话,这就是什么因种什么果。当初二老只抚养不教育,现今这三儿的反应,也是结果。老大作为继子,当年受了无限的委屈是可以想像得到的。现在的胆小、怕事也是当年被欺负种下的因。所以,大家都凭自己的心做事吧,老大过得自己心理关就行了。村里的长舌妇评论不过是站着说话不要疼。

各种原因最后还是老大承担了全部责任,也不用觉得委屈,换个角度想,现在给老大自己的儿辈孙辈做出榜样。也是积善。种下善因,以后一定会收获善果。

zilewang 发表于 2014-2-11 16:59:57

钱钱 发表于 2014-2-11 10: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只是想说明白,老大最低的风险也不过是承担1/3的赡养责任,之前漏掉还有个二姐?假如是亲二姐,那么,不 ...

说起来,这事解决不复杂,只需老二老三低姿态,不要盛气凌人,一副吃定人的样子。但,这基本上是做不到的。
现在的态势,取决于老二老三的决心和法律意识。如果两兄弟真打算这种做,有三点可见的后果:一,不光兄弟之间彻底反目,更将埋下子孙之仇;二,在还讲面子和宗法的农村社会,舆论的压力。老二不算,老三的形象会受到颠覆性的影响;三,有可能波及一个姐姐和一个妹妹。
前两个是两兄弟最顾忌的。

洗心 发表于 2014-2-11 19:14:29

zilewang 发表于 2014-2-11 16: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起来,这事解决不复杂,只需老二老三低姿态,不要盛气凌人,一副吃定人的样子。但,这基本上是做不到的 ...

如果真是争一口气,老大真是太软弱了。 说到底, 现在唯一尽了部分赡养义务的就是他, 老二老三还想吃定他让他尽所有赡养义务,而且一句感恩的话都不愿说。
要我说,老大就该强硬一点,好人先告状,走法律途径,到法院去要求老二老三和姐姐妹妹也必须同样尽赡养义务。

叶公 发表于 2014-3-8 16:51:37

养老是个问心不问迹的事,何必非要争个应不应该、公不公平。在经济压力大,个人不能负担的情况下要兄弟姐妹共同分担还有个说道。如果没有经济上的压力也就是一个个人的心迹的问题了,其实老人要得很少,也很体谅小辈的。如果非要争个是非曲直和应不应该,就没意思了。想想自己也会老的,言传不如身教,你自己如何对老一辈,后辈也会同样对你自己的。所谓人在做天在看,什么事都是有报应滴。

zilewang 发表于 2014-3-8 18:23:25

叶公 发表于 2014-3-8 16: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养老是个问心不问迹的事,何必非要争个应不应该、公不公平。在经济压力大,个人不能负担的情况下要兄弟姐妹 ...

人都不是圣人。更何况根本不识字的老农民,谈觉悟这种高深的话题,还是不适合。
说个题外话,人与人的竞争,很多时候就是一种零和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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