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andson 发表于 2012-3-9 10:02:45

卢瑟经济学(2.2)——故事的主角(熙熙攘攘为利趋往)


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娇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红楼梦的《好了歌》,挑明了人在阶级社会中的基本追求。前两段追求的一个是政治权力,一个是财产,两者都可以认为占有剩余价值的权力。后两段追求的是传宗接代。人在阶级社会中第一个目标是尽量占有更多的剩余价值,第二个是传宗接代。

从某种意义上讲,生物的目标是把自己的基因传承下去。产也只有一个目标,即自我增殖。我们所能确定的也只有产的自我增殖的本能。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增殖具体化为赚钱。

赚钱手段有很多:可以是提高生产率搞物美价廉,可以是假冒伪劣降低成本,可以是官商勾结侵吞国有资产,可以是买空卖空囤积居奇,还可以是兼并弱小同行、垄断市场搞不正当竞争获取垄断利润。

对产来说,具体选择哪种方式,取决于哪种方式来钱最容易,或者说风险更小,效率更高。产是否发展生产,并不确定,是否会改善多数人的生活则更不确定。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认为,产权明晰加自由市场经济一定会发展生产力,提供更多物美价廉的产品。

亚当斯密曾经指出:我们的晚餐不是得自屠夫、酿酒商人或面包师傅的仁慈之心,而是因为他们对自己的利益特别关注。我们认为他们给我们供应,并非行善,而是为了他们的自利。

亚当斯密讲得很清楚,产追求的就是私利,而决不是什么善行。所以,换一个角度看,只要能挣到更多的钱,酿酒商人既可以酿出更好的酒,也可以往酒里掺水。同样的情况下,屠夫可以提供更新鲜的肉,也可以挂羊头卖狗肉,或者出售注水肉。

马克思的时代,商人使用劣质面粉制作为工人吃的面包,甚至向面包里掺白垩。20世纪初,美国的食品厂的生产环境,让人作呕:坏了的猪肉,被搓上苏打粉去除酸臭味;毒死的老鼠被一同铲进香肠搅拌机;洗过手的水被配制成调料;工人们在肉上走来走去,随地吐痰,播下成亿的肺核细菌。这样的事情,到今天也没有绝迹。最近的例子包括雀巢奶粉中含有二噁英事件,日本的雪印牛奶事件,当然还有风行世界的疯牛病。

产所关心的只是获得更多的钱,自我增殖,而不是其他任何的事情。给资本最大的自由,充分竞争就能获得更好生活,这个结论值得极大的怀疑的。对产的化身,即产的所有人来说,确实如此,对社会大众则未必。

上世纪80年代,长期计划经济和战争,导致苏联国内经济极度困难,物资匮乏。苏联人民生活窘困,人心思变。当时有一种说法,提出前社会主义主义国家只要建立清晰的产权制度,然后允许充分竞争就能发展生产力,缓解苏联当时的困境。于是苏联解体后,俄罗斯一面推动休克疗法彻底放开市场,一面推动大规模私有化改革。

几乎在一夜之间,俄罗斯出现了若干富可敌国的寡头。这些寡头财大气粗,他们挥霍程度让欧美人惊讶。但是,俄罗斯人民的生活却遭受通货膨胀和失业的折磨。俄罗斯的经济则几乎停滞不前。

对这些寡头来说,发展生产不如勾结官僚(比如丘拜斯)瓜分前苏联庞大的遗产来钱容易。全苏联人民69年的劳动积累了数量惊人的财产。前苏联解体以后,俄罗斯继承了其中的大多数。这些财产称为寡头瓜分的对象。与发展生产相比,瓜分国有财产,来钱既快又容易,而且稳当。只要和官僚达成默契,一切都易如反掌。

“一些人在短短五六年之内就赚到了数十亿美元,这是在任何一个西欧国家都不会发生的事情。”——有这样容易的事情,谁还会辛辛苦苦地冒风险搞生产?

真正想发展生产的资本家也会被寡头的行为所抑制,这一点后面还会谈。

回顾俄罗斯的历史,对苏联这样的前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完全市场化和产权私有化(或者说产权明晰化)的结果,唯一能确定的就是私人产权迅速膨胀,出现一批人造寡头,其余的多数人则沦为这些寡头的奴隶。

资本在市场中未必是善行的化身,更多的时候是恶行。如果不能有效约束,仅仅强调自由市场加产权明晰,那么绝大多数人,都难免成为产的受害者。

产的自我增殖的行为,是绝对自私的。产对自己的势力范围掌握的很清楚,为了自我增殖,对不属于自己的利益可以采取一切行为。甚至即使这些利益与自己有关,不是直接利益而是间接利益,也是可以牺牲的。

前面的俄罗斯的例子中,每个寡头的行为都是拆毁大厦窃取钢筋的行为。这样的行为无疑伤害俄罗斯全民族的总体利益,却满足了寡头个人私有资产增殖的要求。

中国的例子可以参考国民党统治后期,生产凋敝,物价飞涨。对国民党整体来说,是需要同舟共济的时候。但是对个人来说,则是发财的机会。国民党高官大员一面感叹共军凶猛,学生造反,人心不古,世风日下,一面囤积居奇大捞特捞。对国民党关于来讲,每个人都有双重身份:第一是国民党的一员,第二是私有财产的人格化的化身。很显然,第一种身份相关的是间接利益,第二种身份具有直接利益。于是,间接利益让位与直接利益,第二种身份压倒了第一种身份。

这种行为,在广大的代理人中有普遍表现。认为廉价或者免费给经理人一部分产权,他们就会为了自己的利益维护其他人的直接利益,未免太幼稚了。须知,他们获得直接利益的方式,远不止使用自己的产权分红,还包括牺牲其他人的直接利益。

经理人的行为,我们在后面还会谈。

产是属于个人的。但是我们并没有谈及所有者(在资本主义社会就是资本家)个人对产的行为的影响。这是因为个人的意志服从于产的意志,产的意志就是个人的意志。生产方式制约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而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

怎么理解这一点呢?

当一个面包房主良心发现悔恨自己向面包里掺白垩,或者当一个寡头决定不再参与瓜分国有资产的时候,他们被同行排挤掉的时候就来了。对一个面包房主来说,他要做的是在同行基本的水平上掺白垩,不能太多,免得立即吃死人;不能太少,免得自己的面包利润低于同行。对于一个寡头来说,如果放弃这种疯狂的瓜分,那么他所掌握的产,很快就会成为同行猎取的目标。换一个角度看,当面包师或者寡头良心发现的时候,产就要寻找新的主人了,或者说是产的代理人,产的人格化的化身。

所以,本文中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阶级关系和利益的负担者。他们的意识,是产的意识,无须过多考虑。

太史公说,天下熙熙,皆为利趋;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我们所能确定的只是产为追求其直接利益逐利而行,甚至牺牲其间接利益,至于这种行为是否会对整个社会有益,还是仅仅对个人有益,则是无法确定的。——连自己的间接利益都不在乎,还会在乎其他人的利益吗?

坚持认为这种利一定会造福所有人的人,十有八九与这种利有密切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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