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r8008 发表于 2013-11-22 19:21:59

两部门: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

两部门: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
http://finance.ifeng.com/a/20131122/11144638_0.shtml

三中全会刚刚制定了农村土地要和城市土地享有一样的权益,这两个部门就要对着干。和中央唱对头戏。

就像忙总说的,这是动别人的生财之道啊,利益集团的反扑开始了。我还想把自己家的宅基地盖房子卖呢,看来没戏了。

mykensington1 发表于 2013-11-22 19:49:19

两种房子价格差距有多大?
拿到我身边北京市昌平区做例子,小产权周边正式商品房现在已经达到2万9
而小产权呢,才7000多,两者差距如此之大他们能不遏制吗

morningtiger 发表于 2013-11-22 19:51:57

不是反扑吧。重点是“要正确理解”{:4_238:}这饼是画到2020年的,所以在这之前改革进行到哪一步,要依对保7的影响来衡量。改革是渐进的,不要梦想一个会就能解决问题。

土地本来就牵扯面多,慢点也好。

健恒 发表于 2013-11-22 20:35:02

不是部门相争,本来就不支持小产权。

onlyforus 发表于 2013-11-22 22:27:47

morningtiger 发表于 2013-11-22 19: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是反扑吧。重点是“要正确理解”这饼是画到2020年的,所以在这之前改革进行到哪一步,要依对保7 ...

只要地方财政撑得住就好

far8008 发表于 2013-11-23 08:36:22

发财的机会只剩下小产权房了,你说我能不着急啊?

lhanglhang 发表于 2013-11-23 08:50:27

此次改革成果初步试点验收至少也要七八年以后了,写在决议上的不过是画出来的饼,怎么做这个饼,做成什么样,这个饼到时候什么滋味。那都是未知数,现在大家还是该干嘛就干嘛吧,不要去想那些遥远的东西,决定权都不在我们手里,慢慢等吧

南金爵 发表于 2013-11-23 09:19:31

楼主笨蛋啊,这两个部门发文“坚决遏制”,其实就是暗示我们要买进了。天朝经常这样,做的不说,说的不做。甚至一边发文禁止做,一边暗地里的加紧做。

stcling 发表于 2013-11-23 12:08:52

一样权益的前提是统一规划开发,不是自己有块地自己干就能干还能分享

DF31 发表于 2013-11-23 12:24:39

南金爵 发表于 2013-11-23 09: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笨蛋啊,这两个部门发文“坚决遏制”,其实就是暗示我们要买进了。天朝经常这样,做的不说,说的不做。 ...

不要说这么明嘛!

要发财,装哑巴;不发财,吹喇叭!

far8008 发表于 2013-11-23 14:06:37

呵呵,看到大家支持买小产权房,我也是业内人士,在石家庄我还真没看到小产权房被拆的。
因此,也在此鼓励大家买小产权房。只要自己觉得合适,最好是现房,规模越大越好。如果开发商说能贷款?或者不用全款那就更好了,买了就赚了。

风险是有的,只是很小而已。

morningtiger 发表于 2013-11-23 14:35:41

far8008 发表于 2013-11-23 14:06
呵呵,看到大家支持买小产权房,我也是业内人士,在石家庄我还真没看到小产权房被拆的。
因此,也在此鼓励 ...

我党的风格很难说啊,有时闯红灯是有回报的,有时又不是。看看自己硬不硬再说吧。

far8008 发表于 2013-11-23 14:53:21

宅基地,顾名思义,应该是农民用来解决自己住房问题的用地,合理合法,天经地义。归属应该是农民自己,支配、交易、转让、传承应该是农民自己仅有的一点权力,一些“神仙、皇帝、有权有势者----”别有用心者打压农民建房,太不得人心了。把农民建的房统统称为小产权房,太不科学了。我认为在耕地上建房出售称小产权可以,宅基地上建房出售应该和商品房同等待遇,理所当然合法。

foursea 发表于 2013-11-23 23:50:03

far8008 发表于 2013-11-23 14: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宅基地,顾名思义,应该是农民用来解决自己住房问题的用地,合理合法,天经地义。归属应该是农民自己,支配 ...

你都说了,宅基地,顾名思义,应该是农民用来解决自己住房问题的用地。
既然分配给农民的时候说明了,是解决其住房问题的,那么他建成商品房出售就违背了分配的要求。

事实上,农村人都知道,之前分配宅基地是分到人的,人死了,地是要收回来的。我们那块,很多地上老房子都不拆就是这个原因。人死了,地是要收回去的,但是大家默认一点,房子不拆,不收。房子一拆,哪怕是翻修。就立马回收。

kepergufan 发表于 2013-11-24 17:52:24

我只知道没有组织有胆量拆,只要上规模有入伙,其实不转正是政府少收了许多税,现实中不影响销售和居住

xuanfeng2199 发表于 2013-11-24 23:06:23

{:1_1:}这是什么节奏呢?

xuanfeng2199 发表于 2013-11-24 23:06:28

{:1_1:}这是什么节奏呢?

方恨少 发表于 2013-11-24 23:09:53

far8008 发表于 2013-11-23 14: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看到大家支持买小产权房,我也是业内人士,在石家庄我还真没看到小产权房被拆的。
因此,也在此鼓励 ...

最好是现房,规模越大越好。

周围小产权房越多越好,法不责众。

morningtiger 发表于 2013-11-25 06:31:26

本帖最后由 morningtiger 于 2013-11-25 06:32 编辑

和城里整土地增值税一样,想从饿疯了的当和老农手里抢钱在这个时间点可能不中啊。这和以前悲催自住的不一个性质

花差花差农民 发表于 2013-11-25 11:32:15

far8008 发表于 2013-11-23 14: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看到大家支持买小产权房,我也是业内人士,在石家庄我还真没看到小产权房被拆的。
因此,也在此鼓励 ...

如果是我定方案,我就这么办:

小产权房你盖了,可以。想拿房产证?可以,给我补税。按照周围土地定价补。如果补不起,可以。差价算你欠我的,每个月给我租金。交不起?可以,你搬走,你出的钱算你的权益,我把房子变成公租房,你可拿一部分收益。

这样,其实你占不到任何好处,还解决了我的问题,呵呵。。。。

far8008 发表于 2013-11-25 14:50:05

花差花差农民 发表于 2013-11-25 11: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是我定方案,我就这么办:

小产权房你盖了,可以。想拿房产证?可以,给我补税。按照周围土地定价 ...

我住的好好的,不搬,传给孩子没问题。就是卖掉,由于比市场价低很多,买家也很多。

花差花差农民 发表于 2013-11-25 15:21:52

far8008 发表于 2013-11-25 14: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住的好好的,不搬,传给孩子没问题。就是卖掉,由于比市场价低很多,买家也很多。

你可以不搬,直接扣税就行,你不交可以从银行直接扣,除非你把钱都放枕头底下。买卖的话,可以,补税再卖。

在中国政府要真想弄,没办不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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