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指教:什么是“社会治理体系”?
意味着城管制度要改革?维稳方式还会怎么变?整顿网络秩序是不是也算一条?
引人遐想的“国家安全委员会”也是放在这一部分,难道政法委的功能会被弱化?
关于三中全会公报的解读,大多集中在经济方面,但是我觉得社会治理这条也是非常重要啊,如何才能准确解读?
欢迎各位畅所欲言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句也引人遐想,所谓“有活力的社会组织”在中国嘛,嘿嘿,大家懂得 解释权在上面,下面不要乱动啊,呵呵! 本帖最后由 愚者乐言 于 2013-11-18 15:30 编辑
没什么人讨论,自己做个个人解读吧。
十三、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47)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明确底线)
(48)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这一句操作上最明确,说明这一块的包袱土工必甩无疑)加强对社会组织和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引导它们依法开展活动。(总体感觉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句还是为了对事业单位甩包袱)
(49)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这个评估机制会像GDP指标一样列入政绩考核目标吗,期待中)。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
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重视调解的趋势不会改变)。
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拓宽信访受理渠道,把涉法涉诉类分开,降低司法部门压力,实际是为了配合司法改革)。
(50)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两个新机制,相关主管部门有事做了)。
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确保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又提到了管理网络,情理之中,“500次转发”之类规则会细化推进实施)
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我认为是政法委2.0版,这个权力和职能将由总书记一手掌握,不容大权旁落其他常委)。
仔细看了全文后,发现除了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噱头以外,亮点其实不多 我对这个问题敏感源自城管话题。除了开发商,城管应该是另一个臭名昭著的群体。以上二者与太子党(现在也叫X二代)并列为当今三害。只要抛出涉及上述三者的话题。可以在网络口水战中瞬间扭转舆论风气的天平和参与者感情倾向,
屡试不爽。
而城管说白了就是城市化的一个核心问题。流动人口进了城,你就不能再像过去在农村一样管治了。这方面我对土工的管制水平极为鄙视。“武汉是中国最大的县城”之类的笑话长期流传就是一个例证。因为土工长期实行的就是对农村的管制模式,减少社会流动,用一堵堵墙圈起来。国企办社会的体制就是这样。实事求是的说,在适应土工的管理水平上,上述体制保证了中国长期的长治久安与社会和谐。问题是90年代末国企下岗后这一体制已经彻底完蛋。
城管体制算是对以上体制的一个替代吧,事实证明运行的不好。但是呢要废除城管制度呢,又根本做不到。在流动人口较多的珠三角,早年有很恐怖的民兵联防队制度负责管理社会治安,和城管制度类似,直到“孙志刚事件”彻底臭了。但是城市外来人口社会治安的问题,至今仍然是个大难题。还有网络作为一个高度流动的地方,土鳖的无能更是显而易见。
所以,当听到李总理说要推进城镇化水平的时候,我一直在肚里腹诽:这么多流动人口进了城,你准备怎么管,应对措施做好了吗?
关于可能和社会治理体系与社会治理能力相关的几条的解读(括号内是我的解读):
九、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亮点1: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意味着法治建设的程序化水平会加强)
亮点2:(行政执法集权,是为了解决多头执法以及乱罚乱收费问题)
亮点3:(省以下法检人财物直管,打击司法地方保护主义,有助于解决民事行政案件执行难问题,但措辞上还只是在探索阶段。对于刑事案件效果不会太大)
亮点4:废止劳动教养制度,代以社区矫正制度(新制度如何运作还需要法条细则明确)。
其余包括减少死刑适用都是国际潮流以及司法界早就明确的大趋势无新意。法检直管这条还是非常有诚意的,切中了近年司法权威不高的症结所在
十、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35) 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这一条我觉得很有诚意)
(36)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纪委从组织上总算有了保障)
(37)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
探索实行官邸制。(延续年初新政,官邸制这个词有意思)
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出国定居应该是针对裸官问题)。
十六、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
(58)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这个机构地方没有)。
(59)坚决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等现象(这句话耐人寻味非常好玩)。
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意味着干部职务调动范围变大)
总评:在坚持改革开放的既定方向“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前提下,“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是否定性的回应左派,“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是否定性的回应右派,总体还是邓南巡谈话后“政左经右”的思路下,虽然不搞政改,但司法,纪检领域的具体措施还是很有诚意,终于切切实实的给予了组织人事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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