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心 发表于 2013-6-29 17:54:48

杀三人死罪,承认杀四人重大立功应该免死

杀三人死罪,承认杀四人重大立功应该免死, 这就是贺卫方等法学公知试图在中国推行的法制

转发:【兼听则明!河北聂树斌、王书金案的另一种声音!】-----聂树斌为何审判后见到其母不喊冤?为何三次对律师坦承杀人?为何无人去问问聂树斌案律师张景和?王书金冒认杀人有何好处?检察院不认定王书金杀人有何依据?贺卫方徐昕定调“王书金重大立功”要“死磕”是为那般?不同的声音为何在网络被掩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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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akleilei 发表于 2013-6-29 21:53:06

贺卫方是法盲吗?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狗屁立功啊,还尼玛重大,大法盲。

淳风 发表于 2013-6-30 06:20:24

相当一部分人把老贺当神仙,或是看作恶魔,其实这家伙就是名利心重的普通人。

馆娃 发表于 2013-6-30 10:59:58

聂树斌是冤枉的,这不仅是报道本身了,检察系统应当比我们知道更多。
至于有谁借此发飙,人之常情么。

ccaaatt 发表于 2013-6-30 11:53:54

贺卫方属于非常敌视马列而铁了心要待在马列组织里

所以他的公开言论无不心计重重

lbxyzd2 发表于 2013-6-30 22:45:25

贺卫方混账是显而易见,但聂树彬案是冤案那是版上钉钉的事情

洗心 发表于 2013-6-30 23:13:30

lbxyzd2 发表于 2013-6-30 22: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贺卫方混账是显而易见,但聂树彬案是冤案那是版上钉钉的事情

没看到任何所谓版上钉钉的证据

ccaaatt 发表于 2013-7-1 12:33:42

lbxyzd2 发表于 2013-6-30 22: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贺卫方混账是显而易见,但聂树彬案是冤案那是版上钉钉的事情

王书金的供词被检方抓住几个破绽
1 王说死者裸体,检方说实际有衣服
2 王说他踩踏死者胸部致死,检方说死者无骨折
3 王说死者比他差不多略矮,实际相差正好20厘米

最重要一点
王说他中午两点杀人,但是死者下午五点才下班洗澡回家

冷酷到底 发表于 2013-7-5 11:12:21

馆娃 发表于 2013-6-30 10: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聂树斌是冤枉的,这不仅是报道本身了,检察系统应当比我们知道更多。
至于有谁借此发飙,人之常情么。

聂某是不是冤枉的,不能这么快就下定论吧。当初聂某的律师张景和明明白白的告诉他是你的罪你逃不掉,不是你的你也挑不起,聂某依然三次坦承确实是自己犯罪。现在王书金这么一个强奸杀人惯犯上诉的理由居然是聂案也是他做的,为此王书金已经多活了八年,而王某供述的很多关键性犯罪情节是对不上的。这怎么能够就下定论说聂某是冤枉的呢?我反而觉得王书金真是太赚了,按照公安机关已掌握的犯罪情况,他本来很可能早就被毙掉了(即便没有那个坦白判决也是一样,而且证据确凿),结果因为这个“坦白”,多活了八年的命。
说实话,我认为王书金的智商相当高。

冷酷到底 发表于 2013-7-5 11:17:52

ccaaatt 发表于 2013-7-1 12: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王书金的供词被检方抓住几个破绽
1 王说死者裸体,检方说实际有衣服
2 王说他踩踏死者胸部致死,检方说死 ...

王某对于案情应该有一定了解,毕竟他就在案发附近打工。我是感觉我们的公安和检察院的工作效率太低了,王某的一个“坦白”,能让案件拖了八年之久,比得上全面抗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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