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房产继承问题
诸位茶友,本人有个问题想请教大家,关于二套房的问题。我现在南方某地工作,两年前申请了一小套经济适用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目前正在还贷中。近来我老家的房子开始拆迁,老妈的意思是老宅拆迁补偿时置换两套小户型,一套给我的大哥,一套留给我,房产证上就直接写我们的名字,免得以后麻烦。
我现在有点不清楚,如果我接了这套房子,我现在算不算是两套房?那么对以后我在工作地点再买房会构成什么样的影响?因为老家的房子我是肯定不会回去住的,最多逢年过节回去下。我以后在工作地点有可能需要给孩子再买套学区房。老妈的意思无非是预先把家产给分了,免得等老人去世后,兄弟出现争产的矛盾。
如果是二套房了(两处房子不在一个地区),我以后是不是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这个工具?首付比例是不是也会提高?我再在工作地买房是不是就是第三套了?那又该有什么样的条件?
但是如果目前房子还挂在老妈的名下,那之后老妈百年后是不是还要过户?手续费是多少?会不会有所谓的“遗产税”?
诸位茶友,以上问题,盼望了解住房政策的朋友点评下。
问房地产中介,可能好点吧。{:1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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