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微星明 发表于 2013-4-19 01:29:22

给出租车辟谣,证明心花社的存在合法性

广电总局吞下出版总署,下一步就是吞掉心花社,从而实现“真理部”的梦想。

给出租车辟谣,证明心花社作为专门的新闻发布单位的合理和必要性。



zjjydckw 发表于 2013-4-19 07:38:24

拭目以待!

塔里木河 发表于 2013-4-19 08:14:11

大公报为什么提供这个机会?

morningtiger 发表于 2013-4-19 08:33:26

新华社先证实了啊{:soso_e113:}

昨天晚上我死了 发表于 2013-4-19 09:54:07

原来还有这么一出啊,广电总局胃口这么大?

树之月季 发表于 2013-4-19 10:46:07

是啊,大哥不提醒我都忘了,现在有能力有资源做全媒体的央级媒体也就剩杏花社不在长名节制之下了。果然有深水,呵呵:P

temptemple 发表于 2013-4-19 11:03:42

哇,广电总局的野心真大啊

垂天之云 发表于 2013-4-19 11:05:46

心花社一直是汉奸媒体南方系的总后台,看来不乐观喽

昨天晚上我死了 发表于 2013-4-19 12:36:06

垂天之云 发表于 2013-4-19 11: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心花社一直是汉奸媒体南方系的总后台,看来不乐观喽

汗,居然新化设是南方系的总后台?

zhemingjun 发表于 2013-4-19 12:48:44

如此没有节操的媒体,是应该改改了。

zhemingjun 发表于 2013-4-19 12:48:49

如此没有节操的媒体,是应该改改了。

紫微星明 发表于 2013-4-19 15:41:39

塔里木河 发表于 2013-4-19 08: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公报为什么提供这个机会?

三个撰稿人,两个从新华社掉过去的。那个貌似老大的照片,很早就看到过。

另外人民日报对被广电总局吞掉也惴惴不安。爆自己的扬剧楼,也是强调自身的存在合理性。

塔里木河 发表于 2013-4-19 16:27:19

紫微星明 发表于 2013-4-19 15: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三个撰稿人,两个从新华社掉过去的。那个貌似老大的照片,很早就看到过。

另外人民日报对被广电总局吞 ...

原来有内应啊。

新华厉害啊。

zilewang 发表于 2013-4-19 17:38:05

本帖最后由 zilewang 于 2013-4-19 17:39 编辑

到底是乌龙?还是预谋?

这个玩笑开的有点大,开到老大头上了>还秀出其丑无比的题字

梓童 发表于 2013-4-19 20:50:17

师母以呆

明雪积 发表于 2013-4-21 08:35:31

紫微星明 发表于 2013-4-19 15: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三个撰稿人,两个从新华社掉过去的。那个貌似老大的照片,很早就看到过。

另外人民日报对被广电总局吞 ...

期待更多的爆料:)

urobot 发表于 2013-4-21 21:00:40

那字是真迹么

广州仁者 发表于 2013-4-27 09:52:07

再学习了!{:soso_e113:}

simplew 发表于 2013-5-3 10:05:49

太高看广电总局的能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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