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接触的佛教
本帖最后由 夜精灵小赵 于 2013-1-11 21:09 编辑一、淫戒
因为我长期就医的那位大夫信佛,我就在网上接触了一下佛教。其中五戒是最基本的,在家信众也要守的:即戒“杀盗淫妄酒”。
别的都好理解。但大乘佛教中的淫戒,让我觉得难以认同。淫戒,对出家人,就是断一切性行为和有关性的欲望、想法。这好理解。淫戒对在家人,要求不邪淫。那什么是邪淫呢?先说大乘佛教。因为中国大部分都属大乘体系,只有云南有小乘糸统。大小乘对邪淫的定义不同。详见此处:
http://www.bskk.com/thread-189859-1-1.html
淫戒中,不能有婚外性,不能有同性性行为,不能有人兽交,这个好理解。但大乘中的邪淫不只这些。还包括男女双方不得非支、非时、非处、非量、非理而行淫。
非支,指行淫于产门以外之器官。比如口交,手淫等都属非支。
非时,指白天,以及怀孕、哺乳期、斋戒时、生病时等。——我曾问长期得慢性病的算不算,论坛上没人回答。至于斋戒时,有人理解为佛教所说的十斋日不得行淫。十斋日即于每月初一、八、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三十等十日受持斋戒。——如果采此说,那么性行为之前必须了解今天阴历多少。但斋戒时也可能仅仅是指在家人受“八关斋戒”的时间段内,比如《十不善业道经》中所论“非时者。谓于昼日或偶月事怀妊新产。彼不乐欲及病恼等。或受净住八关斋戒。皆非其宜。”
非处,指于灵庙中、大众前,以及法师和父母所禁止的处所。还有高低不平的地方,都不可行淫。见《瑜伽师地论卷》第四十一:“若诸尊重所集会处。或灵庙中或大众前。或坚鞭地高下不平令不安隐。如是等处说名非处。”而且根据《十不善业道经》,所说“非处者。谓于诸佛菩萨经像和尚阇梨父母所止。或相邻近。皆所不应”,所以有夫妻行为的卧房是不能放经、像的。
非量,指过量而行。
非理,指不依世间礼法。
还有,按佛经的描绘,如果双方家族不同意,男女不能发生性关系。这一点是大小乘的共识,由此是否可以推知,如果家族不同意,男女不能结婚,否则是邪淫?这个我不知道佛教中是否是这个见解。佛经依据见《中阿含经》卷第三十:“白衣圣弟子离邪淫.断邪淫。彼或有父所护。或母所护。或父母所护。或兄弟所护。或姊妹所护。或妇父母所护。或亲亲所护。或同姓所护。或为他妇女。有鞭罚恐怖。及有名雇债至华鬘亲。不犯如是女。彼于邪淫净除其心。白衣圣弟子善护行。此第三法。”
上文后面说的“或为他妇女。有鞭罚恐怖。”是指如果有人宣布,和某女行淫要被处罚,那么也不应与之行淫,否则就是邪淫。
对“守护”的含义,《阿毗达磨法蕴足论》 中说:
“他摄受中,母守护者,谓有女人,其父或狂,或复心乱,或忧苦逼,或已出家,或远逃逝,或复命终,其母孤养,防守遮护,私诫女言:“诸有所作,必先白我。”然可得为,名母守护。
父守护者,谓有女人,其母或狂,或复心乱,广说乃至,或复命终,其父孤养,防守遮护,私诫如前,名父守护。
兄弟守护者,谓有女人,父母或狂,或复心乱,广说乃至,或复命终,兄弟孤养,防守遮护,私劝诫言:“诸有所作,必先告白。”然可得为,名兄弟守护。
姊妹守护者,谓有女人,父母或狂,或复心乱,广说乃至,或复命终,姊妹孤养,防守遮护,劝诫如前,名姊妹守护。
舅姑守护者,谓有女人,其夫或狂,或复心乱,广说乃至,或复命终,依舅姑居,舅姑喻曰:“尔勿愁恼,宜以自安,衣食之资,悉以相给,我当忧念,如子不殊。”舅姑恩恤,防守遮护,私诫之言:”诸有所作,必先谘白。”然可得为,名舅姑守护。
亲眷守护者,谓有女人,除母及夫,余异姓亲,名为亲眷,而此女人,为彼亲眷,防守遮护,名亲眷守护。
宗族守护者,谓有女人,除父兄等,余同姓亲,名为宗族,而此女人,为彼宗族,防守遮护,名宗族守护。”
还听说,如果和妻子行淫时想的是其他人,也犯邪淫。但佛经依据我没找到。
依佛经,邪淫者堕地狱,比如《正法念处经》中对口交者的果报描绘:“何者邪行。谓于妇女不应行处。口中行淫。彼人以是恶业因缘。身坏命终。堕于恶处合大地狱。生割刳处。受大苦恼。……”
本帖最后由 夜精灵小赵 于 2013-1-3 21:15 编辑
有关上述定义,我曾计算过。女性怀胎十月,哺乳期至少半年。加在一起有一年多。按戒律要求,这一年多在家弟子不能和妻子发生关系,否则是邪淫,要堕地狱。也不能手淫,因为这是非处行淫,也是邪淫。
当然,以上是不犯戒,属基本要求。因为对淫欲看淡,是佛教修行的要求,所以并不是做到上述就完了。
上面说过的邪淫定义,基本来说是有经、论依据的。在论坛中,还有一些我不知道经论依据,对方也说不出来依据的要求。比如,要求恋人婚前不能有性行为。不少人认为恋人婚前性也是邪淫,但举不出依据。比如,有人在大学毕业前,女友来看他,主动要求合宿,他信佛,思量后拒绝,女方可能有不理解,面子上下不来,后来和他分了手。别人问他后悔不?他说不后悔。后文说他毕业后找了很好的工作,这都是他“不邪淫”的果报。在其他帖子中,有人讲大学生就业率低,是未婚性行为导致的邪淫果报。
因为淡化淫欲是佛教修行的要求,佛教认为在家人行淫只是为尽家庭义务。而且汉地大乘佛教所信的《楞严经》指出“淫心不除,尘不得出”,修行人有成就,但淫心不断的,死后将入魔道。因此,实践中修佛人对自己的要求更高。因此也出现了一些让普通人很难理解的行为。就我在佛教论坛中所见。诸如:
有人和妻子讲,自己已经40岁了,以后时日无多,要找个安静的地方念佛往生,你看谁好就改嫁好了。
还有人,和妻子行淫时,心里都要念楞严咒。该咒据说可以去除淫心。
还有个女的,发个帖子。说自己学佛后,性行为不再主动了。结果男方出去招了妓。她说自己也不好说他。——我不知道她的不主动是到什么程度。我推断可能是变成死鱼了吧?
还有人发个帖子。提到有对夫妻不知道婚后要有性行为才能怀孕。她说这对夫妻才是最纯洁的。可社会容不下他们,说他们要被性教育。由此可见这社会堕落到什么地步了。
我曾问过一个人,如果对性厌到了这个程度,为什么不出家?为什么不离婚?他们的回答是,离婚是缺德的。那我问,你们如果到了让对方活守寡的地步,不缺德吗?对方回答,如果修行人的福德够,一定能转化对方,而不是被对方所转化。
小乘没有所谓非时、非处、非支、非量的说法。也不承认大乘载有这些说法的经书。我向网友提出这个问题时,对方说小乘里,佛只说了小半的佛法,没全说。但我无法理解这种说法。因为邪淫如果是地狱果报,佛没向小乘弟子说全,那小乘弟子怎么修行?小乘的修行目标是阿罗汉啊,如果因犯邪淫堕地狱了,还怎么修行? 若按小乘的说法,大乘是后人编造的,非佛所说。那么小乘中邪淫的定义是什么呢?
下面是南传佛教(即大乘所称的“小乘佛教”) 离邪淫戒的相关内容:
离欲邪行(不邪淫)
构成违犯不邪淫戒的四种条件是:是不可行淫的对象,对那(对象)有行淫的心,行淫的加行(努力),忍受以道(性交管道)入道。(《上座部佛教在家居士须知》P99)
关于不可行淫的对象,按受戒者的性别可分为如下两类:
1、对于男子,下面的二十种女人是不可行淫的,她们可归纳为三类,即:
(1)九种被守护的女人即:
a. 母亲守护 (màtu-rakkhità);
b. 父亲守护 (pitu-rakkhità);
c. 父母亲守护 (màtà-pitu-rakkhità);
d. 兄弟守护 (bhàtu-rakkhità);
e. 姐妹守护 (bhagin-rakkhità);
f. 亲戚守护 (nàti-rakkhità);
g. 家系守护 (gotta-rakkhità);
h. 法守护 (dhamma-rakkhità);
i. 有(丈夫)守护 (sàrakkhà)。
(2)十种已婚的女人即:
a. 买得妇 (dhanak-ktà):以财物买之令住;
b. 乐住妇(chanda-vàsin):爱人令爱人住;
c. 雇住妇 (bhoga-vàsin):与物而令住者;
d. 衣物住妇 (paa-vàsin):与衣物而令住者;
e. 水得妇 (oda-patta-kin): 触水钵而令住者。共取钵水灌手,共誓说:「愿此水和合不离」,而为夫妇,为最正当的结婚仪式;
f. 镮得妇 (obhata-cumbaà):取去花镮而令住者。如取薪等以镮置头上而载物。取女镮掷取而说 :「妳来住我家为我妇。」如此却成为夫妇。
g. 婢取妇 (dàs-bhariyà):却是婢又为妇;
h. 执作妇 (kamma-kàrin-bhariyà) : 却是作务者又为妇;
i. 俘虏妇 (dhaja-haà):俘虏中取来者;
j. 暂住妇 (muhuttikà):一时之妇。
(3)罚护女 (sapari-daóà) :有人准备处罚的器具说:「凡是到某某处和某某女子做不当的行为,我将处罚他。」《律藏.经分别》(Vin. S. Vibh.)
2、对于女人,下面的十二种男人是不可行淫的,他们可归纳为三类,即:
(1)九种被守护的男人,即:
a. 母亲守护 (màtu-rakkhità);
b. 父亲守护 (pitu-rakkhità);
c. 父母亲守护 (màtà-pitu-rakkhità);
d. 兄弟守护 (bhàtu-rakkhità);
e. 姐妹守护 (bhagin-rakkhità);
f. 亲戚守护 (nàti-rakkhità);
g. 家系守护 (gotta-rakkhità);
h. 法守护(dhamma-rakkhità);
i. 有(妻子)守护(sàrakkhà)。
(2)两种已婚的男人;
(3)罚护男 (sapari-daóà):有人准备处罚的器具说:「凡是到某某处和某某男子做不当的行为,我将处罚她。」《中部义释书.1.199》 (M. Ak. 1.199)(《受戒仪规》P30-31)
以下情况是不犯戒的:
1、不知道者-即熟睡者等,即使被攻击他也不知道。
2、不受乐者-即使知道,但完全没有享受,完全没有乐受。
3、疯狂者;
4、心乱者;
5、极度痛苦者。(《上座部佛教在家居士须知》P99-100)
引自《上座部佛教基本教义》http://www.theravada-china.org/thread-44-1-1.html
从上面定义中可以知到。南传没有非时、非处、非支、非量即为邪淫的定义。但北传(即大乘佛教)有这些要求。可以说,对于邪淫,南传有的规定,北传也有,但北传在这些之外,又加了大量其他的内容。比如手淫,在北传属邪淫。但在南传,这不属于邪淫。但比丘戒中单列有一项“出精戒”,禁止出精。
楼主的这个话题很难参与啊!
不懂者如我忘而止步;懂者难以言说。
毛主席的实践论是个方法,楼主实践一段时间看效果如何再来分享结果。
学佛,受戒是很重要的。受戒守戒可以累积善果功德,但说到就要做到,否则不如不受。 现在一些初学佛之人,先只受三戒:戒杀戒偷盗戒妄语,其它戒律今后可以再加上。 学佛是持戒,管住自己; 万里风 发表于 2012-12-30 11: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的这个话题很难参与啊!
不懂者如我忘而止步;懂者难以言说。
我实践过,但我不信佛。因此也难说是真正的实践。 夜精灵小赵 发表于 2012-12-30 17: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实践过,但我不信佛。因此也难说是真正的实践。
不信而实践,不能称为实践。
信才有大愿力,禅门立雪,断臂明心,这才是实践。
这是我个人一点小看法。 夜精灵小赵 发表于 2012-12-30 06: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关上述定义,我曾计算过。女性怀胎十月,哺乳期至少半年。加在一起有一年多。按戒律要求,这一年多在 ...
现在很多人有了“信仰”以后活的非常拘谨很累很累,这常常是步入了认识的误区,俗话说“迷”了。
而且,戒律首先是对自己的要求,不是捆绑他人的,那样容易把自己甚至周围人的生活搞得一团糟。
认识需要过程,这个过程因人不同,常常痛苦而漫长,“信仰”也是一个人成长的过程,成长可以犯错误,这个是成长的代价。
本帖最后由 毕照 于 2013-1-1 14:55 编辑
毕照 发表于 2013-1-1 14: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现在很多人有了“信仰”以后活的非常拘谨很累很累,这常常是步入了认识的误区,俗话说“迷”了。
而且 ...
痛苦而漫长的 认识的问题、实践的问题, 不仅仅佛教,见 转帖:
特蕾莎修女的信仰危机(一) 原译者按 『译自《TIME》二零零七年八月第四期《Mother Teresa's Crisis of Faith》一文,原文见http://www.time.com/time/world/article/0,8599,1655415,00.html。特蕾莎修女的伟大与圣洁早已毋庸置疑,只是世人对她的理解却总是有些一厢情愿。文章展示了修女“凡人”的一面,却也在不经意间向人们提示了一个更加真实、饱满的圣徒形象。只是水平有限,谬误难免,权作翻译练习吧。』
1979年12月11日,特蕾莎修女,这位“贫民区的圣徒”来到了奥斯陆。
这儿的气温已在零度以下,可她依旧穿着那标志性的纱丽和凉鞋。前艾格尼斯?刚察?博加丘(特蕾莎修女的原名)得到了世俗世界的终极荣誉——诺贝尔奖。在获奖感言中,特蕾莎修女,这个将慈善性质的传教从一个女人的荒唐行为转化为象征着忘我奉献的属于全人类的灯塔的女人,向世界传达了一个人们预料中的讯息:“爱上帝,但不爱自己的邻居是不够的,自从在十字架上殉道以后,上帝使自己成为了一个饥饿的人、衣不蔽体的人、无家可归的人。上帝的饥饿就是你我必须找到并且减轻的。”最后,她说即将到来的圣诞节应该提醒世人“那闪耀的欢乐是真实的”因为基督无处不在——“基督在我们心中,基督是我们所遇到的穷人,基督是我们施予和接受的微笑”。
然而根据直到最近才公开的资料,三个月不到之前,在一封致教会密友迈克?范德?皮特牧师的信中,她带着一份疲倦的熟悉讲到了另一个基督——一个不在的基督。“上帝对你有一份特殊的爱。”她向范德?皮特保证道,(但是)“至于我,那份静寂和虚无是如此强烈,以至于我看,却什么看不到;我听,却什么也听不到。(祷告中)口舌在动却发不出声音…… 我想你为我祷告——我已经让他自由行动。”。
这两份言论,相隔十一周,却是极其的不能调和。第一个是我们自以为熟悉的特蕾莎修女的典型声音。第二个听起来则像离题到了50年代的某些存在主义的戏剧之中。但是它们一起向我们提示了一个充满自我矛盾的个人形象——一个是在过去的百年之中是全人类偶像的伟大人物,因为其伟大的行为她注定使人联想到她与上帝的亲近,并且经常接受那些安静和看起来平和的祷告者以及摄像机注视的伟人,然而在私下里她却面对一个截然不同的灵魂景象,那儿的土地已经干涸,所有的神灵早已不见踪影。
但事实似乎就是如此。这本平淡的、名为《Mother Teresa: Come Be My Light》 (Doubleday出版社)的新书,主要由在过去的66年当中特蕾莎修女和她的忏悔牧师以及上司之间的通信构成,为一个大多因她的工作为世人所知的生命提供了精神上的对应。这些书信中间的大多数是在违背特蕾莎修女意愿的情况下才得以保存的,它告诉世人在她生命当中将近半个世纪的时间里她根本感觉不到上帝的存在,或者,如本书的编撰者以及编辑brian Kolodiejchuk牧师所言“不在她的心里或者感恩祷告中”。
这种“缺失”似乎正始于她开始照顾加尔各答的那些病人和垂死者之时,除去1959年为其五周的短暂间歇外这种感觉从未减弱。虽然总是以愉悦的形象示人,然而书信中的特蕾莎却生活在一种深刻持久的痛苦之中。在大多数之前从未发表的超过40封的通信中,她哀叹自己正在承受的“干涸”、“黑暗”、“孤独”以及“折磨”。她将这种体验比作地狱并一度因此怀疑天堂甚至上帝的存在。她很尖锐的意识到了自己内心世界和外在行为的差异。她写到:“微笑是一副面具,用来掩盖一切。”同样的方式,她怀疑自己是否正在进行言语上的欺骗。“我讲话的时候,好像心中充满了对上帝的爱,然后你若走进我的内心,你一定会说:多么虚伪啊!”就此,耶稣会杂志编辑以及《 My Life with the Saints》(即《我和圣徒一起的日子》,于2003年出版简略探讨了特蕾莎修女的疑惑)的作者James Martin牧师说道:“我从不知道圣徒也会体验如此强烈的灵魂深处的黑暗。没有人知道她一直生活在煎熬之中。
教会预见到了精神上的荒芜期。事实上,西班牙神秘的圣十字约翰(the Spanish mystic St. John of the Cross)于16世纪创造了灵魂上的“黑夜(dark night)”一词用来描述那些精神上的大师的成长阶段。特蕾莎修女只不过是记录在案的最详尽的例子。(18世纪神秘的圣十字保罗的“黑夜”持续了45年之久;但他终久得以恢复。)然而Kolodiejchuk用圣约翰的观点看待特蕾莎的境遇,将其视为一种信仰中的黑暗。她在60年代早期便找到了使其与信仰和工作共存的方法。Kolodiejchuk出版此书是想证明充满信仰的坚定是特蕾莎修女在精神上最富英雄主义的行为。
两位截然不同的天主教徒一致认为本书的出版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
我所接触的佛教2——黄门
本帖最后由 夜精灵小赵 于 2013-1-3 21:26 编辑佛教禁止黄门出家。那么什么是黄门呢?
按维基的解释:
黄门,梵文paaka,音译般咤、半择迦、般荼迦、半挓迦,是佛教经典中的一个名词。意译为不男,即阳具损坏或无用之男人,亦指性欲倒错的人。广义黄门亦或指涉双性恋、同性恋、跨性别。亦见于形容性器官功能不正常的女人,则称为黄门女。
依《四分律》黄门分成五种:生黄门、犍黄门、妒黄门、变黄门、半月黄门。
生黄门(jāti-paaka):指“生已来黄门”,亦即天生即没有阳具者。
犍黄门(āpat-paaka):指“生已都截去作黄门”,亦即出生后被阉割者,例如太监。
妒黄门(īryā-paaka):指“见他行淫已,有淫心起”,亦即看见他人进行性行为时,男性生殖器才能勃起者。
变黄门(āsaktaprādurbhāvī-paaka):指“与他行淫时,失男根,变为黄门”者,亦即正在性交时,阳具突然不见者(大约是指“阳萎早泄”者)。
半月黄门(paka-paaka),则指“半月能男,半月不能男”者,亦即半月能够进行性行为,半月郤不能够者(大约是指身体极虚、性欲极弱者)。
依《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32当中提到有两种女人被称为黄门女:
无血女,指没有月经的女人:
时有苾刍尼与无血女出家。见有余尼于时时中月期水现。遂生嫌耻。报言:小妹,汝有邪思不能离欲。于时时中有月期现。答言阿姊何故见嫌。此是女人常法,汝可无耶。答言:我无血人何有斯事。尼白苾刍。 苾刍白佛。佛言此是黄门女。宜应摈去不生善法。
尿道口窄小的女人:
时有苾刍尼度道小女出家。时彼女人向小行处久而方出。余尼问曰。何迟出耶。答曰知欲如何。我身道小根不具足是故迟耳。尼白苾刍。苾刍白佛。佛言此是黄门女即应摈弃。
根据《四分律》,出家受戒时需要问受戒者是否黄门,有则不许出家。若不诚实回答,则自作自受,得大罪:
*《四分律》:善男子听。今是真诚时。实语时。今随所问汝。汝当随实答。僧祇云。汝若不实答。便欺诳诸天魔梵沙门婆罗门诸天世人。亦欺诳如来及以众僧。自得大罪。今问汝十三难事。汝非黄门不....
我个人觉得:双性恋或同性恋禁止出家,是因为怕他(她)们骚扰僧团,这可以理解。但性功能不健全的,为什么不能出家呢?我咨询过信佛的网友。他们的解释是:怕别人嘲笑,说是性功能不正常的人才出家。因此佛要求性功能不正常的人不得出家。——于是我问,自己行得正,为什么惧怕流言?佛普渡众生,为什么不准这些人出家?对方转移话题,以女性举例说,佛当时准女人出家已经受到印度人的嘲笑,佛也说准女人出家会导致正法早灭五百年。
但我指出和佛同时代的耆那教白衣派也准女性出家,并非只有佛教准许。对方没有再回复。
还有人说,不准黄门出家,可能是为了让出家人形象好,利于弘法。当然佛教有“十三难事”和“十六轻遮”,后者有一条是“凡是身心不健全,五官不端正者皆不度。”,但是黄门中无经血的女人,尿道窄小的女人,以及阳萎早泄者并不影响外观。而且南传佛教要求男从剔须,所以就是生殖器不全者,事实上从外观上也不见得很明显。
我所接触的佛教3 ——对“藏传佛教”的看法。
本帖最后由 夜精灵小赵 于 2013-1-3 21:31 编辑“藏传佛教”是密宗(真言宗)的一支。有关密宗的介绍,大家可以看维基。大乘佛教中,一向有观点认为藏传佛法是魔。因为藏传佛教中有男女双修,这违反佛教戒律。还有所谓杀度法,即是说大成就者可以杀死动物,之后再把他度到天上去。还有一个原因恐怕是因为藏传里一些僧人吃肉。
另外,内地和日韩等北传大乘体系中的《楞严经》(武则天时译)有云:
阿难当知:是十种魔,于末世时,在我法中,出家修道,或附人体,或自现形,皆言已成正遍知觉。赞叹淫欲,破佛律仪,先恶魔师,与魔弟子,淫淫相传,如是邪精,魅其心腑,近则九生,多踰百世,令真修行,总为魔眷。命终之后,必为魔民,失正遍知,堕无间狱。
又云:“其人常于信心檀越饮酒啖肉,广行淫秽。因魔力故,摄其前人,不生疑谤。”〔受阴魔第九〕于是,弟子与师“破佛律仪,潜行贪欲。”
“口中好言,眼耳鼻舌,皆为净土。男女二根,即是菩提,涅盘真处。彼无知者,信是秽言。”或云“现前肉身,即是金刚不坏身。我们师徒代代相传,即是法身常住不绝。”
以上是楞严经中的开示。因此,大乘中视藏传佛教为魔,依据如上。
又比如成观法师的大日经疏讲解中对空行母的开示:
“那个空行母、夜叉母就教这个被他着的人说你要双修,你双修就可以变成智慧母,你知道为什么空行母或是夜叉母要叫她双修呢?这个以道理来讲也就是我们地藏经里面有噉精气鬼王,噉精气鬼,也就是夜叉想要吃她的精,所以你看很可怕。好吧,这样够明白,很理性吧,没那么神秘,讲出来你就不神秘了,你看我是不是应该要说。要不然你光听这个名字就叫人怕怕的。现在讲什么叫双修,何谓双修?简单讲就是男女交媾或男女性交称为双修,但是它不是纯粹只是男女交媾而已,因为它有下面一句话在男女交媾之中修特别的法,因而证佛道,这叫男女双修。所以男女双修的目的,它说的,也就是为了要证佛道,这一举两得还是多得?好,那空行母跟这个女众讲你如果双修的话就能够成为智慧母,我先问句话,如果是这样子的话,那么淫女都应该成佛了,第一点。如果不是淫女,如果你是普通的夫妇交媾,应该每一次性交都增长智慧,是不是?你说并没有增长智慧,如果有的话那就是下头越来越有智慧,上头就越来越白痴、越来越笨,为什么?用进废退说,因为你常常用下头不用上头,生物学上一句话:用进废退说,血液都跑下头去,上头就越来越缺氧。用的话它就会增进,废止不用就会退步,这样的理论叫用进废退说。”
有人引用印顺法师的著作,认为双修被公开地作为最高佛法,不会早于七世纪后半叶:http://blog.sina.com.cn/s/blog_6020eb850100kbmq.html
“玄奘(公元629~645年)、义净(公元671~695年)西游,知道有密法,还没有发觉到无上瑜伽。开元三大士来,还没有传授无上瑜伽。所以无上瑜伽在印度的公开盛行,被认为最高的佛法,不会早于七世纪的后五十年。”
但是,在对待藏密的问题上,我发现了一个现象。就是同一群修大乘显教的反藏密人士。对印顺法师以考据来提倡大乘非佛说,是斥责的。表现出认同高僧大德的传承,不认同考据;但对于藏密,他们表现出的是认同考据,认同《楞严经》和大乘戒律,提倡双修不是佛法。
我曾暗想,假如外道融入佛教发展出的新派别没有搞起双修这种明显违反戒律的事,恐怕后世的大乘修习者仍然会坚持此派为佛说,不承认考据的。
对藏密为魔教持有相反观点的网友提出:弘一大师也曾怀疑过密宗,后来改变了看法,用十年时间来忏悔。但在下面这个文章中,作者认为,弘一大师称赞的是唐密,他没有真正了解过藏宗双修法:
http://www.foyun.com/daohang/qiyeshow2.asp?news_id=127
我所接触的佛教4——佛教中的女性。
佛教一开始是不准女性出家的。后来佛陀在家时的妻子和抚养他长大的姨母大爱道夫人等女众三次恳请,并自行剔发,在外面大哭。后来佛经阿难劝说,才准女性出家。但要求女尼作到八敬法:一、百夏比丘尼应礼初夏比丘足(就是百岁的比丘尼也要对新入门的比丘礼足)。
二、不骂比丘、不谤比丘。
三、比丘尼(梵语bhiksuni)不得举比丘(梵语bhiksu)过,比丘得举比丘尼过。
四、比丘尼受具足,须在二部僧伽中受(先于十人尼僧伽中受戒,再求十人比丘僧伽为之作证)。
五、比丘尼犯僧残罪,应在二部僧中忏除。
六、每半月须求比丘教诫。
七、不同比丘同住一处结夏安居,也不得远离比丘住处结夏安居(为便利请求教诫故)。
八、安居圆满,应求比丘为比丘尼作见、闻、疑罪约三种自恣(自由举罪)
对第一条说明一下:“礼足”:《释门归敬仪 卷下》载,头面礼足,正是拜首之正仪。经律文中多称为头面礼足,或顶礼佛足。盖我所高者为顶,彼所卑者为足,故以我之所高尊敬彼之所卑者,用表礼之至极。摩诃僧祇律卷三十三(大二二·四九六上):‘往诣佛所,头面礼足。’
又见如下描述:
http://www.foyuan.net/article-165657-1.html
阿难尊者很高兴地,立即将此「八不可违法」转知大爱道。大爱道听完之后,在满心欢喜,顶戴受持,依教奉行之下,仍提出了一个要求,她说:「大悲世尊所制的八条规定之中,关于百夏比丘尼要礼初夏比丘足的要求,我有一些疑问:世尊不是常说平等平等的吗?」
阿难尊者又将大爱道的意思去请示佛陀,佛陀说:「我这八条规定,是为维护佛法而制,也是为了爱护比丘尼而制,使比丘尼们依比丘为师而导,比丘尼才不致没有保障,才不致没有教育,才不致形成骄慢,而变成腐化,而腐蚀了佛的正法。」
-------------
现代社会,有佛门中人对八敬法提出质疑,认为这是男性沙文主义的表现,见:
http://www.bskk.com/thread-2721968-1-1.html
但在印度,女性地位低下。佛在世时,除耆那教白衣派中准女人出家之外,印度其他宗教一律禁止女性出家修行,所以八敬法的出现,也有时代的背景。佛教准许女性出家,但是女性只有一次出家的机会,一旦还俗,不准再出家;但男性准许多次还俗多次出家。
目前,除大乘佛教中有比丘尼僧团之外,南传(小乘),藏传中都已经没有比丘尼僧团了。曾有人提请恢复,但都没有被许可。我猜想,原因可能是因为按佛教规定,比丘如果没有证果,不准为比丘尼受戒。
佛经中也多有指出女身不净、贪嗔痴重于男子。还提出过“五障”说。如大乘佛教中的《法华经》:
舍利弗对龙女说:“汝谓不久得无上道,是事难信,所以者何?女身垢秽,非是法器,云何能得无上菩提?佛道悬旷,经无量劫勤苦积行,具修诸度,然后乃成。又女人身,犹有五障:一者不得作梵天王,二者帝释,三者魔王,四者转轮圣王,五者佛身。云何女身速得成佛?”
但《法华经》随后记载:
龙女听了就取出一颗宝珠,价值无比,她把宝珠献给佛陀,佛陀接受了。龙女说问智积菩萨和舍利弗说:“我献宝珠而世尊纳受,这件事快不快?”
“非常快!”智积菩萨与舍利弗回答。
龙女说:”以你们的神通力看我成佛吧,我的成佛比这更快!”
一说完,龙女突然之间,变成男子,具菩萨行,立即前往南方无垢世界,坐在宝莲花上,成等正觉,三十二相,八十种好,普为十方一切众生演说妙法。
当然,南传佛教观点与之相左。据说南传佛教认为,佛的境界是常人不能企及的,因此佛弟子们难以成佛。至于修成菩萨,南传观点认为,先决条件之一是,此人此生必须是男身。
而北传(大乘)佛教认为,至心信佛,女身也可以转女成男。并且某些大乘经典,有把男女概念从男身、女身这些外像上转述到精神层面的倾向:
《大般涅槃经》 :
如来性品第四之六:
若人不知是佛性者,则无男相。
所以者何?不能自知有佛性故。
若有不能知佛性者,我说是等名为女人。
若能自知有佛性者,我说是人为丈夫相。
若有女人能知自身定有佛性,当知是等即为男子。
有人整理过,说佛教的妇女观大略可分作三种:
http://www.xuefo.net/nr/article7/72091.html
一、女人不能成佛观。是说女人罪恶深重不能成佛如《瞿昙弥经》的末后一段说。………这便是女人五障说的根源。
二、转生男子成佛观。说罪恶深重的女人,若要成佛,需累世修行,待至罪恶消灭时就能转生男子,到此才得成佛。如《大宝积经》中〈见实会龙女授记品〉与同〈净信童女会〉等,皆其适例。…。
三、女人成佛观。说女人于今世就能得解脱,未必要多次易世转身才得成佛,完全是男女平等的主张,《妙慧童女经》与《无垢施经》就是代表这个思想的。此经所属部类此经写坚固女为利益一切,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与舍利佛问答,本来无分男女的真谛,显大神通,受诸菩萨称赞,竟受佛证明他同男子一样成佛无疑。所以此经宗旨与前述女人成佛观,同为大乘教中最进步的女性观
我所接触的佛教5 ——自残。
本帖最后由 夜精灵小赵 于 2013-1-3 21:54 编辑佛教经典中,的确有关于自残的记载。除去舍身饲虎,剜肉喂鹰之说外(我认为这些都是神通变化,或说是一种比喻),还有有关燃指供佛的记载:http://www.bskk.com/thread-201521-1-1.html
《楞严经》(卷第六)四种决定清净明:
若我灭后,其有比丘,发心决定修三摩地,能于如来形像之前,身燃一灯,烧一指节,及于身上爇一香炷。我说是人,无始宿债,一时酬毕,长揖世间,永脱诸漏。虽未即明无上觉路,是人于法已决定心。
《法华经》:
宿王华,若有发心欲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能燃手指、乃至足一指、供养佛塔,胜以国城妻子、及三千大千国土山林河池、诸珍宝物、而供养者。
《梵网经》中所说更是把我吓到了:
尔后若见初学菩萨,远道来求大乘经律,应当如法说诸苦行,譬如烧身、烧臂、烧指。若不焚烧身或臂指供养诸佛,即非真正出家菩萨。
有人对这些自残事件进行了批判:
关于佛教自焚的研究
其中谈到:
佛界有名的八指头陀寄禅和尚,就是在他二十七岁之年,到浙江宁波的阿育王寺去礼佛舍利。他于舍利塔前,剜臂肉如钱大者数块,注油于中燃之供佛,后又燃去左手两指供佛。其实他不仅只是燃指剜肉,据说他还燃顶至腹,共一百零八处;两臂燃的瘕痕连接,殆无完肤。而佛教对这种“舍身为法”的行为,是赞叹不已的。而赞叹的结果,引来了更多的人跟着去学。
佛界的明乘长老也是知名的一例,他不仅燃掉了二个指头来供佛,还刺血写经。所以,他现在只有八个指头。
我在网上查了一下,血书佛经的做法据说是源于《大方广佛华严经卷第四十》〈入不思议解脱境界普贤行愿品〉中的一段经文:“言常随佛学者:如此娑婆世界,昆卢遮那如来,从初发心,精进不退,以不可说不可说身命而为布施-剥皮为纸、折骨为笔、刺血为墨、书写经典,积如须弥-为重法故,不惜身命;何况王位、城邑聚落、宫殿园林、一切所有?”
又如《佛说长寿灭罪护诸童子陀罗尼经》中记载了文殊菩萨化身的妇女写血经的事:“削骨为笔,身肉支解,以血为墨,供给书人,于七日中,书写经竟。”
2012年圆寂的本焕老和尚就曾刺指血和舌血抄录佛经。我所去过的佛教论坛上也有人效法,并上传了图片:
弟子发大愿所抄血经《地藏菩萨本愿经》
以下是优酷上上传的高僧燃指的视频: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jE1OTMxNzY4.html 夜精灵小赵 发表于 2013-1-3 21: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佛教经典中,的确有关于自残的记载。除去舍身饲虎,剜肉喂鹰之说外(我认为这些都是神通变化,或说是一 ...
自残的情况现在也不少见,俺表示确实无法理解.... 现在好多所谓宗教都是一种对话语权的争夺 别太在意持戒,从禅定开始,可能更适合您的慧根。 紫微星明 发表于 2013-1-5 00: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别太在意持戒,从禅定开始,可能更适合您的慧根。
我不信佛,所以……
我所接触的佛教6 ——饮食之一
本帖最后由 夜精灵小赵 于 2013-1-13 11:50 编辑佛教关于饮食,不能饮酒、不得食五辛,南传不准食非三净肉之戒,同时不准食十种肉。北传不得食一切肉蛋,但可以食用蜂蜜、奶制品。
另外佛教主张一日一餐,过午不食。
(一)五辛
关于五辛有诸多异说,然可约略归为如下二说:一、指大蒜、革葱、慈葱、兰葱、兴渠等五种,此为梵网经所举。二指蒜、葱、兴渠、韭、蔑等五种,为菩萨戒义疏卷下所举。(如本法师著《佛学问答》)
对于食用五辛的后果,按《楞严经》所载:“是五辛,熟食发淫;生啖增恚。十方天仙,嫌其臭秽,咸皆远离。诸饿鬼等,舐其唇吻,常与鬼住,福德日销。大力魔王,现作佛身,来为说法;非毁禁戒,赞淫怒痴。命终为魔眷属,永堕无间地狱。是故求菩提者,当断世间五种辛菜也。”
论坛上有网友说他食五辛后有灵异反应:末学不断五辛修行的后果
(二)南传(即小乘)准食三净肉,但禁十种肉,也禁止食生肉、生血。
1。三净肉
即没听到可信人说是为我所杀,没看到是为我所杀,也不怀疑这肉是为我而杀的,可以食用:
《四分律》第四十二卷内容:
“有如此三事因缘不净肉。我说不应食。若见为我故杀。若从可信人边闻为我故杀。若见家中有头有皮有毛。若见有脚血。又复此人能作十恶业常是杀者。能为我故杀。如是三种因缘不清净肉不应食。有三种净肉应食。若不故见不故闻不故疑应食。若不见为我故杀。不闻为我故杀。若不见家中有头脚皮毛血。又彼人非是杀者。”
《五分律》第二十二卷内容:
“将军知佛受已。还归其家敕市买人。此间所有死肉莫计贵贱尽皆买之。如教悉买。通夜办种种美食。晨朝敷座自往白佛。食具已办唯圣知时。佛与比丘僧前后围绕往到其家就座而坐。将军手自下食欢喜不乱。时诸尼犍。闻师子将军请佛及僧极设肴膳。生嫉妒心。即于街巷穷力唱言。师子将军叛师无义。今乃反事沙门瞿昙。手杀牛羊而以供养。诸比丘闻不敢食。师子将军胡跪白佛。此诸尼犍长夜毁佛。我今乃至绝命终不故杀。愿敕比丘勿生嫌疑。自恣饱食。佛即告诸比丘。随意饱食。食毕行水。取小床于佛前坐。佛为如前说随喜偈从坐起去。佛以是事集比丘僧。告诸比丘。有三种肉不得食。若见若闻若疑。见者。自见为己杀。闻者。从可信人闻为己杀。疑者。疑为己杀。若不见不闻不疑。是为净肉。听随意食若为比丘杀。比丘及沙弥不应食。听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弥尼优婆塞优婆夷食。若为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杀亦如之。”
大意是:一位将军(尼犍弟子)请世尊过来,自己出钱在市场上买来“死肉”做菜供奉僧团诸位比丘。结果“诸尼犍”造谣说这些肉菜都是将军杀了牲畜后做的,于是诸比丘谁都不敢吃。将军赌咒发誓说绝不是我杀的,世尊于是就吩咐说,大家随便吃吧。吃完之后世尊告诉诸位比丘,三净肉可以吃,但必须先准确判断好这是三净肉。
2。南传规定禁十种肉,并禁食生肉和生血:
在《律藏》中,佛陀规定比库们不可以吃十种肉:人肉、象肉、马肉、狗肉、蛇肉、狮子肉、老虎肉、豹肉、熊肉和土狼肉 。此外,比库除了得非人病(鬼神附身等)开缘允许吃生肉、喝生血外,无病比库是禁止食用生血、生肉的 。佛陀也禁止比库们食用明知是為了自己或同梵行者(五同法者;出家五眾)所杀的鱼肉;佛陀允许比库们食用三边清净的鱼肉:不看见、不听见、不怀疑為自己或同梵行者所杀的鱼肉 。在《律藏》世尊提到:「未观察不得食肉,假如食用者,犯恶作。 」註释书提到:「『观察』是指考察、询问而说。『未观察』即是未询问。因此,假如知道是哪一种肉,就不用询问;假如不知道,应当询问后才食用。 」
十种肉禁的部分来源如下:
《四分律藏》:
尔时世尊在波罗奈国。时世谷贵乞食难得。时诸比丘乞食不得。往至象厩乞。时彼有鬼神信敬沙门者。即令象死于彼得象肉食之。世尊慈念告诸比丘。此是王之兵众。若王闻者必不欢喜。自今已去。不应食象肉。
尔时诸比丘。在波罗奈国乞食不得。往马厩乞。时有信敬沙门鬼神。即令马死。于彼得马肉食之。世尊慈愍告诸比丘。此是王之兵众。若王闻者必不欢喜。自今已去。不应食马肉。
尔时比丘。于波罗奈国乞食不得。至能水底行人所乞。时有信敬沙门鬼神。令诸龙死。于彼得龙肉食之。尔时善现龙王。从己池出。往世尊所。头面礼足已。却住一面白佛言。世尊。有龙能烧一国土。若减一国土。诸比丘食此龙肉。善哉世尊。勿令比丘食龙肉。时世尊闻善现龙王语默然受之。时善现见佛听许。头面礼佛已还往本处。尔时世尊。以此因缘集比丘僧告言。此龙有大神力有威德。能烧一国土。若减一国土。诸比丘食此肉。自今已去。不应食龙肉。
时有比丘。在波罗奈国乞食不得。往旃陀罗家。于彼得狗肉食之。诸比丘乞食。诸狗憎逐吠之。诸比丘作是念。我等或能食狗肉。故使众狗憎逐吠我耳。诸比丘白佛。佛言。自今已去。不得食狗肉。若食得突吉罗。
时世尊在波罗奈国。时有比丘。服吐下药。有优婆私字苏卑。至僧伽蓝中。……优婆私作如是念。我许与吐下比丘肉。恐此比丘不得肉。或能命过。若是生死比丘命过者。于出家法中退。若是学人不得前进。若是罗汉。则使世间失于福田即入后室。持利刀自割髀裹肉。与婢令煮已。持往僧伽蓝中。与吐下比丘。婢即如敕持与比丘。比丘食已病即除差。……时优婆私苏卑。往佛所头面礼足却住一面。佛告言。不应作是不应作是。苏卑优婆私。当作如是施如是学。不自苦痛。亦不恼彼。时苏卑优婆私。手自斟酌美好饮食。食已舍钵。取小床在一处坐。时世尊为优婆私。种种方便说法。令得欢喜。世尊为说法已。从坐而去还至僧伽蓝中。往吐下比丘所问言。苏卑优婆私送肉与汝不。答言与我肉问言汝食不。答言食。复问美不。答言美。如是美肉难得。佛言。汝痴人食人肉。自今已去。不得食人肉。若食偷兰遮。及余可恶肉不应食。若食突吉罗。 南传没有断一切肉食的说法。但在佛晚年,佛的堂弟提婆达多想作僧团继承人不可得,因而分裂僧团,提出修行的“五法”,其中有断食一切肉的内容:
《四分律》第二十二卷内容:
“我今有五法亦是头陀胜法少欲知足乐出离者。尽形寿乞食。尽形寿着粪扫衣。尽形寿露坐。尽形寿不食酥盐。尽形寿不食鱼及肉……
佛告诸比丘:提婆达今日欲断四圣种。何等四?我常以无数方便说衣服趣得知足,我亦叹说衣服趣得知足,我亦以无数方便说,饮食床卧具病瘦医药趣得知足,亦叹说,饮食床卧具病瘦医药趣得知足,比丘当知,提婆达今日欲断四种。”(四圣种:一是衣服,二是饮食,三是卧具,四是医药。)
上述有关“提婆达多”分裂僧团的内容,是大小乘共许的内容。
我所接触的佛教7 ——饮食之二
本帖最后由 夜精灵小赵 于 2013-1-13 12:21 编辑(三)北传(大乘)戒食肉蛋。
1。三净肉只是佛在世时为渐断肉食作的措施,后世已经不能适用。
大乘佛教认为佛在世时,是从三净肉开始逐渐断肉(“随事渐制”),到佛传法后期,已经不再食肉。因此主张断食一切肉。而且,小乘认为市场上买来的肉是三净肉,大乘中有的论著认为市场中来的肉不是净肉:
《毗尼毋论》
复次比丘法。不应故杀众生食。食有三处。一见二闻三疑。如此等三处不应食也。若有檀越欲祀天时作意。其有来者皆应与食。无分别心所杀众生。俟一切来者。比丘若得如此处肉不应食也。 (市场卖的肉,正是“俟一切来者”)
大乘中,认为三净肉是“随事渐制”的说法如下:
《大般涅槃经》:
尔时迦叶菩萨白佛 言。世尊。食肉之人不应施肉。何以故。我见不食肉者有大功德。
佛赞迦叶。善哉善 哉。汝今乃能善知我意。护法菩萨应当如是。善男子。从今日始不听声闻弟子食肉。若受檀 越信施 之时。应观是食如子肉想。
迦叶菩萨复白佛 言。世尊。云何如来不听食肉。
善男子。夫食肉者 断大慈种。
迦叶又言。如来何故。先听比丘食三种净肉。
迦叶。是三种净肉 随事渐制。
迦叶菩萨复白佛 言。世尊。何因缘故。十种不净乃至九种清净而复不听。
佛告迦叶。亦是因事渐次而制。当知即是现断肉义。
《愣伽阿跋多罗宝经》:
佛告大慧。有无量因缘不应食肉。然我今当为汝略说。谓一切众生从本已来。展转因缘常为六亲。以亲想故不应食肉。 驴骡骆驼狐狗牛马人兽等肉。屠者杂卖故不应食肉。不淨气分所生长故不应食肉。……我有时说遮五种肉。或制十种。今于此经一切种一切时。开除方便一切悉断。大慧。如来应供翟积觉尚无所食。况食鱼肉。亦不教人。以大悲前行故。视一切众生。犹如一子。是故不听令食子肉。
2。大乘佛教中认为,佛在世时,僧团所食之肉为佛力化现,不是真肉。而且佛涅槃后已经不再化生,因此以后佛教弟子不得食肉:
《大佛顶首楞严经》节录:
「阿难!又諸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杀,则不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鬼神炽盛世间,自言食肉得菩提路。阿难!我令比丘食五净肉,此肉皆我神力化生,本无命根。汝婆罗门,地多蒸湿,加以沙石,草菜不生,我以大悲神力所加,因大慈悲,假名为肉,汝得其味。奈何如来灭度之后,食众生肉,名为释子。
(对于这段,网友曾提出疑问,如果草菜不生,那么动物也不能生存,怎么可能有肉呢?论坛上有人解释,说那段话是指有沙石的地方草菜不生,不是指所有地方都不生草。该文只是说明佛在世时,印度不适于农业,因此不可能完全断肉,后来印度农业发达可能是发生了气候变迁。对此,有人指出同时代的耆那教为什么从一开始就可以断肉。针对于此,有人说耆那教那时也断不了肉,这个说法不知真伪。
还有网友问,佛为何不以神力化生植物供比丘食用?网友回答:因为一片地突然冒出一大片植物来,不自然。我按楞严经文推理,佛化生动物时,是提前几年知道比丘们要去哪个地方乞食,就在那里化生了动物,令几年后长成。)
又见:
《像法决疑经》,指出佛在世时,弟子食肉只是示现,那些肉都是佛神力化现:
善男子!我若解说食肉义者,声闻、缘觉及下地菩萨之所迷闷,凡夫比丘闻之诽谤故。毘尼藏听食肉者,皆是不可思议。善男子!我从初成道乃至今日,所有弟子处处受肉食者,凡夫之人实见食肉。复有众生见諸比丘示现食肉,复有众生知諸比丘食肉之时,深入无量諸对治门:无量比丘断上烦恼;无量比丘断中烦恼;无量比丘断下烦恼;无量比丘度脱众生令入佛道。如来教化不可思议!我从成佛已来,我諸弟子未曾食噉众生肉也。我于毘尼中听食肉者,定知此肉不从四大生,不从胎生、不从卵生、不从湿生、不从化生、不与識合、不与命合,当知世间都无此肉。善男子!未来世中,諸恶比丘在在处处讲说经律,随文取义,不知如来隐覆秘密。善男子!佛出于世,令諸弟子食众生肉者,无有是处。若食肉者,何名大悲?
3。大乘佛教中讲佛预言将来有人毁谤佛,说佛允许食肉:
《示所犯者瑜伽法镜经》:
复次,善男子!未来世中,诸恶苾刍于国国、城城、村村、寺寺、处处讲说经、律、论争,随文取义,不达如来深密 要义。善男子!我出于世为大众说食众生肉,无有是处。若食肉者,无有慈悲;无慈悲者,非我弟子,我非彼师。
《大乘入楞伽經》:
佛言:大慧!罗刹恶鬼常食肉者,闻我所说尚发慈心、捨肉不食,况我弟子行善法者,当听食肉?若食肉者,当知即是众生大怨,断我圣种。大慧!若我弟子 闻我所说,不谛观察而食肉者,当知即是旃陀罗种,非我弟子,我非其师。是故大慧!若欲与我作眷属者,一切诸肉悉不应食。
大慧。未来之世有愚痴人。于我法中而为出家。妄说毘尼坏乱正法。诽谤于我言听食肉亦自曾食。大慧。我若听许声闻食肉。我则非是住慈心者。修观行者。行头陀者。趣大乘者。云何而劝诸善男子及善女人。于诸众生生一子想断一切肉。大慧。我于诸处说遮十种许三种者。是渐禁断令其修学。今此经中自死他杀。凡是肉者一切悉断。大慧。我不曾许弟子食肉。亦不现许亦不当许。大慧!凡是肉食,于出家人悉是不净。大慧!若有痴人,谤言如来听许食肉,亦自食者,当知是人恶业所缠,必当永堕不饶益处。
《大般涅槃经》:
善男子。我涅槃后。无量百岁。四道圣人。悉复涅槃正法灭后。于像法中当有比丘。似像持律少读诵经。贪嗜饮食长养其身。身所被服粗陋丑恶。形容憔悴无有威德。放畜牛羊担负薪草。头须发爪悉皆长利。
虽服袈裟犹如猎师。细视徐行如猫伺鼠。常唱是言。我得罗汉。多诸病苦眠卧粪秽。外现贤善内怀贪嫉。如受哑法婆罗门等。
实非沙门现沙门像。邪见炽盛诽谤正法。如是等人破坏如来所制戒律正行威仪。说解脱果离不净法。及坏甚深秘密之教。各自随意反说经律。而作是言。如来皆听我等食肉。自生此论。言是佛说互共诤讼。各自称是沙门释子。
善男子。尔时复有 诸沙门等。贮聚生谷受取鱼肉。手自作食。执持油瓶宝盖革屣。亲近国王大臣长者。占相星 宿勤修 医道畜养奴婢。金银琉璃车磲马瑙颇梨真珠珊瑚虎珀璧玉珂贝。种种果蓏学诸伎艺。画师泥作造书教学。种植根栽蛊道咒幻。和合诸药作倡伎乐。香花治身樗 蒱围棋学诸工巧。
若有比丘能离如是 诸恶事者。当说是人真我弟子。
4。大乘在乞食时如何对待肉食:
《大般涅槃经》中提到,如果有人施舍的饭中有肉,应当将肉别出,将饭用水洗后食。如果食器为肉所污,要洗净:
尔时迦叶复白佛言。世尊。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因他而活。若乞食时得杂肉食。云何得食应清净法。
佛言。迦叶。当以水洗令与肉别然后乃食。若其食器为肉所污。但使无味听用无罪。若见食中多有肉者则不应受。一切现肉悉不应食,食者得罪。
我今唱是断肉之制。若广说者即不可尽。涅槃时到。是故略说。是则名为能随问答。
5。食肉的果报:
《大方广华严十恶品经》:
叶菩萨白佛言:『世尊!食肉者得何等罪?』
佛告迦叶:『善哉,善哉!一切众生不食肉者,是吾遗 腹之子,则非凡夫。善男子!一切众生若受大乘大般涅槃。善男子!一切众生若住一劫不听食肉。』『世尊!食肉者堕何处地狱?』
佛告迦叶:『食肉者堕阿鼻地狱,纵广正等八万出旬,四方有门,一一门外各有勐火,东西南北交通彻地,周匝铁牆、铁网弥覆。其地赤铁,上火彻下,下火彻上,铁枷、铁钮、铁衔、铁□,持火烧之,驱食肉之人入此地狱受其大苦,心生重悔而怀惭愧,又莫更食。犹如浊水置之明珠,以珠威力水即为清;如烟云除月则清明,作恶能悔亦复如是。』
佛告迦叶:『一切众生食肉者断大慈种,不食肉者有大功德,百千万分不如其一。』
迦叶菩萨白佛言:『世尊!煮肉、炙肉、 斩肉杀生之人分别几处?』
佛告迦叶:『煮肉者堕镬汤地狱,纵广五百由旬,其中有水,其下有火,持火烧之,溃溃乃沸,驱煮肉之人入此地狱受其 大苦;炙肉之人堕炙床地狱,纵广八万出旬,其上铁床,其下有火,持火烧之,驱炙肉之人卧之在上,肉乾燋烂,受其大苦;斩肉之人堕到碓地狱,其中力士其数五百,斩令万段,吹令微尘,还复受其大苦。』
6。不能食蛋,未授精的蛋也不能食。
有人提出未受精的蛋不是生命,可以吃,但网友指出“吃鸡蛋也好,什么蛋也好,要想到人家失子的痛苦。有人说没有受精的卵不是生命,不管是不是生命,百鸟众生可是视之如子。”之后列举了佛经依据:
《佛说罪业应报教化地狱经》:
第十八复有众生。从生至老无有儿子孤立独存。何罪所致。佛言。以前世时坐为人暴恶不信罪福。百鸟产乳之时。赍持瓶器循大水渚。求拾鸿鹄鹦鹉鹅雁诸鸟子卵。担归煮啖。诸鸟失子悲鸣叫裂眼中血出。故获斯罪。
《佛说轮转五道罪福报应经》:
此辈前世为人。好喜射猎。焚烧山泽。探巢破卵。施捕鱼网。杀一切众生。贪其皮肉。以自食啖。多短命报。世世累劫无有出期。慎之慎之。痛不可言。 本帖最后由 夜精灵小赵 于 2013-1-13 12:35 编辑
7。相关戒律
在实践中,居士5戒里是没有禁肉和禁五辛戒的。《梵网经》的菩萨戒10重48轻戒。其中的轻戒里有不食肉戒和不食五辛戒。在中国,梁武帝之前僧人不受菩萨戒,后来武帝推广了菩萨戒。据某佛教网的版主说,目前在国内居士如果要受多数受菩萨戒,都是受6重28轻的菩萨戒,其中没有这两项戒,但是在境外,大乘居士多数跟僧人一样受10重48轻戒的梵网菩萨戒。
目前佛教中,食肉戒是轻戒。但据《佛说一切智光明仙人慈心因缘不食肉经》载,未来佛弥勒所制戒律中,食肉是重戒。据该经所载,弥勒往世修行时,有兔子主动投火供养。弥勒不旦不食此肉,并且在见到兔子肉后,自焚身死与兔子并命。弥勒投火之前发誓,在自己所制的戒(音译“波罗提木叉”)中,将食肉列为重戒,犯者在死后投生的地方,会一直被灌饮滚热的铜水。经文原文及白话见此:http://www.bskk.com/thread-2735203-1-1.html
8。实践
虽说禁肉为轻戒。但在中国大乘佛教中,由于对经中“食肉者非释子”的理解。所以事实上要求凡是修佛的,必须禁肉。无论你是否受过戒。以下是一些我见到的事例:
(1)论坛上曾有位骨折病人,说大夫推荐他喝骨汤。
我说骨汤中钙不多,不如喝牛奶。
但身为医生的版主说:据新的研究表现,骨汤中的磷会带走大量的钙,所以多喝骨汤,多吃肉会导致骨质疏松,易发骨折。
我:我不能想象匈奴、蒙古、女真人大多骨质疏松,易发骨折。
网友甲:西方人大量食肉,因此骨头脆是共识。中国人现在也差不多了。
——我真不知道他们说的有科学根据没有……我只是觉得,信仰强烈的人会因为信仰的关系,易于相信有偏向性的结论,或者在描绘时夸大事实。
(2)论坛上也曾有人说单位给发的盒饭中有肉,问怎么处理。
网友甲:可送同事;
网友乙反对:佛经上讲教人盗和亲自盗同罪。那么把肉给别人吃是“教人吃肉”,会犯同样的罪业。所以应当超度这些肉,之后埋掉。
网友丙:不要吃肉,吃肉边菜吧。
网友丁:我认为,吃肉边菜也是不行的,不够严格,所以干脆吃白饭.越吃越香,越吃越清静.我在公司工作,天天吃白饭,有时候自己带了些淹菜配。过午不吃.已经吃了不记得多少年了.体重209~215磅上下跳动.另外,一定要配合禅坐,每天行坐都在禅乐之中,自然不觉怎么饿,力气充满.
至于那些所谓的营养学? 你看美国那些家庭,每天都吃维他命,结果高血压啊,糖尿病啊,心脏病啊....
(3)还有孕妇说自己有流产危险,大夫说要她食肉。
网友:有这危险应当念《地藏经》回向给冤亲债主,而不是食肉加重罪业。
更有网友说,如果这胎是冤亲债主转世来讨债的,流掉是好事。
(4)另有一个居士,是作电子产品的。最近公司要作点菜机。他说这个点菜机可以被用来点肉菜,因此准备辞职。
(5)还有位公交车司机,他说自己开的车上被加上了鸡肉广告,问怎么办?
网友甲回应:开车时念佛号吧!
网友乙质疑:开车念佛,出事故怎么办?
网友甲:不念佛就不出事故了吗?! 呵呵,过犹不及;楼上太执着了。 ademxue 发表于 2013-1-13 13: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过犹不及;楼上太执着了。
佛教把执着区分为我执和法执。去除我执之后,才谈得上去除法执。所以,在真正信佛的人来说,上面那些人的作为大致属于精进的范畴。 ademxue 发表于 2013-1-13 13: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过犹不及;楼上太执着了。
在饮食上,因为佛教有一日一餐,过午不食的出家戒,所以一些在家人也在这样做,在我了解到的事情中,有人曾发愿,如果吃晚饭就下地狱;还有人因为在不该吃东西的时候吃了东西,用绝食七日的方式反省。见此:
http://www.bskk.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777276 夜精灵小赵 发表于 2012-12-30 05: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关上述定义,我曾计算过。女性怀胎十月,哺乳期至少半年。加在一起有一年多。按戒律要求,这一年多在 ...
你这里大部分说的是·五戒·中的淫邪戒的内容。
不宜和比丘戒混在一起讨论。 ademxue 发表于 2013-1-13 13: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过犹不及;楼上太执着了。
没错,这么讨论没有什么必要。
夜精灵小赵 发表于 2013-1-27 14: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饮食上,因为佛教有一日一餐,过午不食的出家戒,所以一些在家人也在这样做,在我了解到的事情中,有人 ...
可是,我们这里有人供养着一个藏区来的喇~嘛,人家可是一日三餐哪顿也没少吃啊,而且啥活也不干,搭把手的事情都不可以做,饭吃完了要再加都要别人给盛好了端过来{:4_267:} 海之沙 发表于 2013-2-5 16: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是,我们这里有人供养着一个藏区来的喇~嘛,人家可是一日三餐哪顿也没少吃啊,而且啥活也不干,搭把手的 ...
从佛经上看,这个僧人是不如法的。事实上一些修大乘的人不承认喇嘛教,认为是魔教。
我所接触的佛教 ——过午不食
本帖最后由 夜精灵小赵 于 2013-3-17 18:36 编辑佛教对出家人有一日一餐,过午不食的戒律(学名为“不非时食”)。当然,据说因为后来中国僧人要自己种地,所以对这个戒要求的不够严格。不道理现在寺里是什么情况。
真正意义上的过午,是指日晷之影自日中偏离了。因此各地有不同的过午,不能以北京时间为准。
有网友推荐了如下的“日梭万年历” :
http://www.fomen123.com/doc/wannianli.html
据说只需要选择自己所在的地方,就可以看到当地的日中是北京时间的几点。
古印度曾有弟子要求放宽日偏的限制,但被长老裁定为非法。这就是所谓“十事非法”之一(二指净)。南传认为“十事非法”是导致大众部和上座部分裂的原因,但后来的大众部(有研究认为是北传的大乘佛法的部派来源)也认可这十事是非法的。北传认为那次法会上导致分裂的原因是“大天五事”,因为僧人大天以五事贬低上座证果长老的证境和权威,导致僧团分裂。
对“十事”的具体内容,南北传佛教文献所载稍有出入。依《善见律毗婆沙》卷一所载,这十件事是︰
(1)盐净︰谓可将盐等调味料贮存在角器内,以备他日使用。
(2)二指净︰当日晷之影自日中推移至二指宽间,仍可摄食。
(3)聚落间净︰谓一聚落食后,得更入他聚落摄食。
(4)住处净︰谓同界内之比丘,可随意于他处行布萨。
(5)随意净︰于处决众议时,若僧数未齐,得预想事后承诺而先举行羯磨。
(6)久住净︰随顺先例之意。
(7)生和合净︰食足后得饮用不攒摇之乳(amathi,即未去酪之精乳)。
(8)水净︰谓阇楼伽酒(即未酦酵之椰子汁)得饮之。
(9)不益缕尼师坛净︰得缝制不用贴边且大小随意之坐具。
(10)金银净︰谓得接受金银及许储蓄之。
这十事之中,据我所知,“金银净”一条,后世大乘佛教已经不再遵守,但南传佛教仍在遵守。另外不得存储盐,这一条我不知道立意为何,也不知道后世是否仍被遵守。
关于过午不食的来历。佛经中有以下几种记载:
(1)佛一日在王舍城耆阇崛山,尔时城中人民节会,作众伎乐,难陀跋难陀(六群比丘之一)入城观看,众人与食,食讫再看,日暮方还,诸比丘皆加嫌责,并往白佛,佛遂制此戒。
(难陀和跋难陀出去,入城看戏,吃完中饭吃晚饭,回来很晚,被别人喝斥)
(2)迦留陀夷(亦六群比丘之一)日暮入城乞食,值天阴闇,雷电交作,一孕妇见比丘,疑为鬼,惊吓而流产。诸比丘闻知乃嫌责迦留陀夷,并陈述于佛前,故佛制此戒。
(迦叶雷雨天晚上进城乞食,被孕妇突然看见以为遇鬼流产)
(3)《摩诃僧祇律》卷十七载(大正22·359b)︰‘佛住舍■城,(中略)尔时比丘日暝食,为世人所讥︰“云何沙门释子夜食?我等在家人尚不夜食,此辈失沙门法,何道之有?”诸比丘闻已,以是因缘往白世尊。佛告诸比丘︰“汝等夜食,正应为世人所嫌。从今日后,前半日听食,当取时。”’
(有在家人讥笑僧人吃晚饭,说我们在家人都不吃晚饭,你和尚吃晚饭干什么?)
另外《毗罗三昧经》中说︰“早起诸天食,日中三世诸佛食,日西畜生食,日暮鬼神食。如来欲断六趣因令入道中,故制令同三世佛食。”
看过这段佛经后我问过信佛的网友:日西畜生食?我知道很多动物吃东西没有这个时间限制的,那么为什么这么说呢?还有,人如果午后吃东西就变畜生了吗?而且,佛如果是在宇宙中,那么佛世界也有中午吗?佛世界中的佛也吃饭吗?
结果他们无法回答。
还有一种说法,是说晚上吃饭,碗钵作声,饿鬼咽中生火。因此,不能在晚上吃饭。于是我又问,佛教在晚上不是有向饿鬼施食的法式吗?那样饿鬼就有吃的了,为什么要求人不吃东西呢?
结果信众们也无法回答。
另外说句题外话。有人曾在网上发贴,说他身在泰国,他身边有泰国的朋友被往世的冤信债主缠着,他想让他读地藏经(大乘经典),但那人不会汉语,自己读不了。所以问能不能去庙里让高僧调解。网友的回答是,泰国是小乘佛教,没有超度亡灵的说法,所以做不到。而且庙里有珈蓝护法们保护,阴性的东西根本进不去,所以去庙里找僧人调节不靠谱。
于是我又有了疑问,如果“庙里有珈蓝护法们保护,阴性的东西根本进不去”,那么晚上僧人在庙里对鬼众施食的时候,谁能进去吃呢?于此又构成了一个疑问。有时我常常奇怪,难道他们从不考虑这些问题吗?
另据《佛说处处经》:
佛言。日中后不食有五福。一者少淫。二者少卧。三者得一心。四者无有下风。五者身安隐亦不作病
( 佛说,过午不食有五种利益:一是淫欲心减少,二是睡眠欲望减少,三是容易得定,四是不会放屁,五是身体安康不生病。
白话解释: 顿强居士)
由此我到是想起自己曾在瑜伽书中读过的。即印度修行理论中曾讲过,说少食有利于戒淫欲。因为减少了能量的摄入,身体自然就没有能量淫欲了。
结合以下网友的说法
过午不食的好处多到不得了。不看后悔
“日中一食能断三恶道的因,脱离三恶道,他能直接成佛。所以说,要成佛,你得往日中一食使劲。我也不想升天,我更不想当畜生,我也不想去地狱去,所以说,日中一食。十方如来都是日中一食的,我们一定要往日中一食去做。你吃两顿饭,必然有两顿的生理的冲动,它产生能量的,这种能量你转化不了,就变成淫欲。所以说,吃饭越多越堕落,淫欲心越重,最后到三恶道里去了,所以说饮食是很重要的一关。古语说,饱暖思淫欲。‘饱’和‘暖’是两个方面。一是吃,一是穿。诸位仁者可以细细品味这句话。”
又如《舍利弗问经》中说:
非时索者,以时非时,非时辄与,是典食者,即名退道。是名恶魔,是名三恶道,是名破器,是癞病人。坏善果故,偷乞自活。
(参考译文:非时索取食物的人,不管是按规定时间还是不按规定时间索要食物,只要是非时给的,那么,这个给食物的人就是退失了道心。这就叫做恶魔,就是三恶道种子,就是破坏了的器具,是患了癞病可怜人。因为破坏了善果,只能苟且的、乞丐似的活着。)
凡如是者,非我弟子,是盗我法利,著无法人,盗名盗食非法之人。盗与盗受,一团一撮,片盐片酢,皆死堕燋肠地狱,吞热铁丸。从地狱出,生猪狗中,食诸不净。又生恶鸟,人怪其声。后生饿鬼,还伽蓝中,处都圊内啖食粪秽。百千万岁,更生人中。贫穷下贱,人所弃恶,不可言说。’
(凡是这样的人,都不是我弟子,是偷盗佛法财力放到无法的人那里,是盗名盗食非法之人。这种偷盗,不管是给的还是接受的,即使是一小团一小撮,一点点盐或酢,都要死后堕落到燋肠地狱中去,承受受吞热铁丸的罪罚。从地狱出来之后,还要生到猪狗中,只能吃食不干净的脏东西。又要生为恶鸟,人们都觉得这鸟的声音特别怪异。最后又生为饿鬼,到伽蓝中,在厕所里面吃那种粪便污秽。这样经过无数百千万年,才生到人中。生为人也是贫穷下贱,人人嫌弃厌恶。诸如此类的罪报,简直不可言说啊)
按此经所说,非时食,果报惨烈,要下地狱,还要转生成饿鬼到伽蓝中吃粪便——咦,奇怪,之前网友不是说过伽蓝的护法神不让阴性的东西进去吗?……
现实中,在家人并不都能做到过午不食,但也有要求严格的。我了解到的事情中,有人曾发愿,如果吃晚饭就下地狱,但结果没有坚持住,因而向著名的果卿居士(《现代因果实录》作者)求助;还有人因为在不该吃东西的时候吃了东西,用绝食七日的方式反省。见此:
仰光惭愧人:断 食 七 日 记
说起断食,不得不让我联想到辟谷。这是道家的一种修练方法。传统中医“金针门”也开设辟谷班,带领社会上的人辟谷。这个门的中医,据说一些人是有国家正规的资格证也在正规医院工作。但有很多神幻色彩。比如门中的师傅讲他见过什么神,以及八仙等等。还有见过已经成仙的石达开。还讲过他的师父、师叔是隐居洞内修行,是可以变化有法术的僧、道等等。
以下是金针何少年遇神记:
我的少儿异事之四
讲他的师父遇八仙:
我地恩师奇遇记
我看了后一篇,有些奇怪,为什么上洞八仙里还有“孙悟空,镇元子”?这不是小说中的人物吗?
我目前所就诊的中医到没有那么多神幻色彩。不过有位去就诊的佛教居士,看到我吃药的时候很长,说网上有个“佛医堂”劝我辟谷治病。并且说他自己已经五天没吃饭了,身体很健康。
可是我发现他是带妻子来看病的。我就奇怪:为什么他妻子病了,来找医生,我病了他让我辟谷呢?
"可是我发现他是带妻子来看病的。我就奇怪:为什么他妻子病了,来找医生,我病了他让我辟谷呢?"
------------------------------------------------------------ -----------------------------------------------------------------------------
就是啊,我也觉得他奇怪。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