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bxyzd2 发表于 2012-12-5 11:37:00

关于宪法实施的一则笑话



昨天是1982宪法实施三十周年,从一系列纪念活动可以看出,新的一届领导班子开始强调宪法的地位。昨天看了一篇报道《洪振快:依法治国 依宪执政——“改革共识论坛”综述》,里面提到一件事。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高放教授1981年回福建老家参加中学建校100周年大典时,被请去福建省委党校讲课。福建省委党校校长告诉他一个真实的故事:福建沙县县委举行干部政治常识测验,宣传部部长出了一道题目:什么是我们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标准答案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这个标准答案送到县委书记那儿,县委书记说:“不对,我们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怎么能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呢?”这个县委书记到福建省委党校学习时在学习班上说,“我们党内干部政治水平太低,居然说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党校校长是福建省委常委,把宪法拿出来给县委书记看,“《宪法》上写着我们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你怎么能说是中共中央政治局?”这个县委书记不服气,回答党校校长:“你从本本出发,我从实际出发。”

昨天晚上我死了 发表于 2012-12-5 14:48:54

这个一点都不好笑啊,哎

hubwhkk 发表于 2012-12-5 16:05:08

不好笑,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不过是工具而已。

temptemple 发表于 2012-12-5 17:15:55

{:soso_e113:}霸气县委书记

发表于 1970-1-1 08:00:00

ademxue 发表于 2012-12-5 19:43:07

领导宣传依法治国,总是好的方向。

方恨少 发表于 2012-12-5 21:25:04

说的都没错,本本上规定的是人大,但人大有权不使,橡皮图章,实际行使权力最大的是政治局常委。嘴上得说是人大,心里得明白是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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