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堂听道想到给民宗局提个建议
昨天上午到教堂听讲道,牧师提到中国的土地问题,说我们的耕地很少了,因为土地没有私有化,农民情愿把土地贱卖给开发商盖房子。我没有理解错的话,他的言下之意是说,中国的土地政策不正确,应该土地私有化。诸如此类的观点,在一定范围内掌握话语权的人,有选择地传播,是一个潜在的不稳定因素。说到这里,感觉我就是一个维稳人士。
想到好几年以前,我偶然参加了一次中国基督教两会的活动。会上,一位被称作长老的官员,以训话的口气对一群牧师讲话,把牧师们当做不听话的中学生看待。后来了解到这位人士是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席,我理解三自委员会,就是一个监督基督教的工具。我深感这位人士工作方法的简单粗暴,这样的工作方法和态度,会把我们的牧师都推向了中共的对立面。
英国的圣公会,也是一个独立于其他基督教组织的忠于英国国王的教会。中国的基督教会,甚至伊斯兰教上层群体和佛教上层群体,也可以是忠于中国政府的NGO呀。打造这些宗教组织的向心力,必须要经常正面对话,有效沟通。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极其有害。
宗教人士,都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头面人物,民宗局不知道是不是经常和他们开会,平等交流,统一思想。能不能聘请立场坚定的学者教授,就各项社会政治经济问题,给他们讲座。比如,面对中国已经崛起这个事实,我们应当怎样认识。我觉得,就应该从我们人民勤劳苦干的生活态度,刚建国时期的土地改革使得土地收归国有的土地制度,建国三十年工业积累,普及中等教育,改革开放政策等各方面论述,使得宗教人士对国家的成绩抱有积极正面的认识。这样,当他们面对普罗万众宣讲教义的
时候,提到我们的现实生活,多从正面教育和引导教民。
如今的中共官员,连自干五都给他们整成造反派 推荐楼主为下任TZB部长人选! 水木上看来的帖子,供参考。作者的理论总结差一点,但是感觉到的问题应该和你是一样的。
宗教事业在其他的国家似乎都并不是属于文化产业的一部分,但我们国家的趋势似乎有这种苗头。其实在文化产生经济作用来说,我们的教育事业的牺牲已经够大了,如果宗教事业也如此搞下去,后果是灾难性的。原因如下:
首先,宗教若以唯物主义世界观的观点来说,是落后的迷信的产物,属于可有可无的那种,那么这个做下去确实无伤大雅。反正都是向钱看,能旅游,圈地弄点钱也是无所谓的事情。但如果稍有哲学常识,就不难考虑到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历史局限性。但若以科学究竟与否无所谓,那也就罢了,损失的只是一些不学无术,穿上袈裟混口饭吃的人。但如若宗教真的有其宇宙真理的价值呢?教内也真有能掌握天地命运,常人之生死大事的能力呢?那么宗教事业的混乱大到对国家,小到社会和群体都是性命攸关的事情。
第二,宗教事业决定我们过去所谓的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从而也是整个社会的根本动力。保持科学对待宗教的态度是好的,但这种科学如果不够专业的话,带来的后果将是很严重的。过去的时代,真正在教内教外起桥梁作用的学者和宗教人士,其实都是宗教修行本身的内行,他们的社会活动力和宗教的专业涵养,使得宗教得以保持难得的可存在性。可是,现在,特别是佛教教内,老一辈真正抗得起,说得起话的高僧大德,大居士,陆续年老或离世了。能够树立宗教核心价值观的中青一辈都尚需要实战考验。但前途是不容乐观的。因为很多人,教内的老游子,浑水摸鱼,钻种种漏洞的空子,扰乱视听,已经不是新闻。要命的是,我们的宗教职能部门的面临的困境也是难以启齿的。一方面在两种意识形态之间,隔着懵懵懂懂的距离,不可能就两种意识形态的处理方式,来干涉教内事务,但教内又缺乏普遍的法制精神,导致,宗教只能在一些盲目崇拜的氛围内,苟延馋喘。
第三,社会主流是接受科学正信的宗教的,但宗教界的从业人员长期以来已经形成个人利益为主导的小圈子社会,有理想有正信的年轻僧侣很难有力量突破教法本来是要破除的这些私利的余习,年老的,困于所谓的大局,对一些事情又只能视而不见,导致本来就薄弱的信仰的组织,也变得社会化,功利化,并有呈扩大化的趋势,因为个人利益主导的所谓教内领导,是最容易找到各项政策法规的漏洞,和教外社会团体特别是利益集团联手合作的。这就导致,宗教事业就要变成从前教育产业化之路上的我们的高等教育事业了。这样的后果,就使得人类精神文明的阵地,从本来的在几个为数不多的高僧大德的德行感召下默默延续,到后来变得几乎都没有可延续的价值了。
第四,也是最要命的事情。宗教其实囊括了社会一切领域的最顶级知识和权威。只要和人有关的事情其实都是宗教范围之内的。这就决定了,宗教的实际权力远远大过政治和经济的权力,因为宗教是意识形态直接其作用的,从整体来说,宗教的影响力虽然不明显,但极其直接和深刻。如果宗教教内出现权力的偏差,而一般社会事业的监管部门又处理不力的话,那我们可以再去重新翻一下,中外历史上的那些宗教和政治系统的争纷历史,那是不堪回目的黑暗时代。特别是藏传佛教统治下的西藏历史。
第五,顺便也就多提一句,宗教的领袖不一定非要到媒体部门去扩大他的力量,在宗教本身的体系里面,其传媒远比不信教的人所知道的多很多。所以,宗教部门的权力一旦因疏忽的缘故落入歹人之手,那么2012也可以不是一个可以忽视的笑料。那么如果政府部门尚可以因其非专业性,让一些人得逞,而宗教内部的权力机构也做如此忽视的话,那就要贻笑大方了。
一时也只想着说这些,算是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对付人民的最好的工具,就有宗教,还有黑社会等。这些比政策警察好用。 本帖最后由 诸葛小花 于 2012-5-7 19:35 编辑
现代民族国家建立的前提,是公民对国家的排他性忠诚。而宗教对信徒所要求的,也是一种排他性忠诚。在很多时候,宗教这种要求的程度,高于国家。因为就国家与公民的关系而言,公民向国家纳税和服兵役,国家提供诸种公共产品,彼此有制约关系。而在宗教,理论上说,信徒主要有义务,甚少权利。国家对公民的要求只是行为上的,宗教对信徒则有双重强制:教规与教义。在适当范围内批评国家及其官员属于宪法保障的公民言论自由,而对任何一种宗教及其神职人员的任何程度的批评都是会引起较为严重的后果:在有些宗教看是异端行为,而在某些宗教里则会直接为你预定一个地狱的席位。在争夺社会成员排他性忠诚的意义上,宗教和现代民族国家有着内在紧张关系。
尽管现代国家普遍确立了政教分立的宪政体系,但是从宪政意义上考察,又有两种模式。第一种是在宪法中或在宪法实践中隐含确立某种国教;第二种是宪法不支持任何一种“国教”,国内所有宗教都处于平等竞争的地位。
从稳定性上看,第一种模式更有利于缓解这种紧张关系。美国一方面以文化多元性著称,但是骨子里可以说是一个基督教国家,政府官员就职和司法运作中所有的宣誓都离不开“God”。奥巴马在911十年纪念仪式上张口第一个字也是“God”。统治美国的精英阶层在消解宗教和国家对立关系上站稳了脚跟,才敢政治正确地“普世”一下。英王亨利八世因一己之私狠心斩断与罗马教廷的关系,自立英国圣公会。这一原本“冲冠一怒为红颜”的近乎荒唐之举,竟然成为英国后来的国运的强盛前因之一。俄罗斯在苏联解体之前大举恢复东正教,亦可看作这方面的一个例证。
中国《宪法》“序言”部分提到,“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尽管《宪法》序言部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一个可以探讨的问题,但是从这一段表述看,中国国家的政教关系问题,总体上看类似上面的第一种模式。同时宪法第三十六条又规定了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所以中国的政教关系,又在一定程度上包含了上面的第二种模式。
但是中国政教关系的特殊与尴尬尚不止于此。无神论的、革命的意识形态以宗教化方式进行操作在历史上尚无先例,用它来统合其他宗教更存在兼容性比较差的问题。近年来中央不断下拨经费研究“宗教与社会主义兼容性”一类的课题。能写的都写了,学者们现在是站在了雷区边上。
不管意识形态问题怎样变化,终极关怀的需求始终是存在的。过去三十年我们在意识形态上放松力量的同时,所有宗教在教产的累积、教徒的发展、教义的整理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展,因此传统上专属于国家的权威,现在很大一部分掌握在宗教机构手里;信徒的排他性忠诚,已经投向了宗教系统。承平之日,问题不大;在社会矛盾高发的时期,是一个非常值得担忧的问题。很多地方的基层组织丧失治理功能,转而寻求神职人员的帮助,早已不是新闻。
目前合法的宗教,自然各有其殊胜之处。但是不管它们宣称自己如何造福尘世的众生、佑护信众的生活、以及缩短了此岸与天堂的距离,征诸历史,它们至少都没有干成一件事:支持中国这样一个国土广大、有十三亿人口并处于复杂地缘政治态势中的大国的日常运作和崛起。我们自己,以及我们后代子孙的福祉,仍然期待一种意识形态革新使命的完成,期待中国语境下政教关系的重构。“夫革命以垂统,帝王之美事也;隆礼以率教,邦国之大务也。”就此而论,我们依然在摸索跋涉的路上。
佛教哲学研究的前辈方立天先生说过:没有去庙里呆过,没法搞懂佛教。讨论宗教问题,近距离观察僧团制度的运作、宗教仪轨的整合功能、教义对信众日常生活的影响、高级僧侣对信众的指引乃至控制,是得出有价值的结论的前提。
本帖最后由 独自凭栏2 于 2012-5-9 22:27 编辑
诸葛小花 发表于 2012-5-7 19:28 http://www.sychaguan.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现代民族国家建立的前提,是公民对国家的排他性忠诚。而宗教对信徒所要求的,也是一种排他性忠诚。 ...
您的两篇跟帖,我还没看,看完以后,希望可以继续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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