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国同婚平权案看美国宪政的根基、思路和缺陷
本帖最后由 李寒秋 于 2016-9-23 13:18 编辑从美国同婚平权案看美国宪政的根基、思路和缺陷
李寒秋
网络版本的引言相当长,极其重要,请各位读者耐心阅读:
这篇文章是笔者迄今唯一一次一鸡三吃的第二吃。第一吃《自伐其本,愚不可及!——对美国最高法院同性婚姻平权案判决的评论》在2015年7月18日发表在《中国经营报》上,广受好评。《中华参考》的编辑看了后觉得不错,希望在这篇文章的基础上再深入写一篇,于是就有了本文。第三吃是湖南某大学的一位朋友,看了第一吃后希望笔者能写一篇长文深入阐释婚姻制度形成的法学原理。笔者早就有绍述异代盟友,尊敬的费孝通先生的《生育制度》,写一本关于婚姻机制的起源和演化,以及男男妖精打架和女女妖精打架社会功能的书。结论很多年前就有了,一直没有动笔,主要是材料搜集不够和论证过程模糊。如果仅仅写一个提纲就达不到发文章的标准,于是第三吃最后就不了了之。
本文2015年9月份刊出的。文章还可以写得更翔实透彻一点,至少要写到一万五千字。无奈时间太紧,写了一万字就被催着交稿了。已经是个遗憾了,因此迟迟没有在网上公布。而且最近七八年来,对于互联网其实已经疏离了,仅仅是当作信息渠道和学习平台,来自网上的激励已经进入边际效应状态了。另外还有更深层的原因,对于这些牵涉到宇宙、社会与人生综合元问题的话题,多年来其实一直是敬而远之,引而不发,找了个安全的掩体,写一些安全的话题。但是眼见着当今世界文明在溃烂,社会在解体,道德在沦丧,历史在生成,曾经以为天经地义牢不可破的一切都在摇摇欲坠中,对此真能视而不见,无动于衷吗?真能永远只用全部学识和智慧的末端来应付俗谛吗?沉没在水面之下的那部分事实的冰山就永远不打算触及吗?就没有勇气驾驶着一叶理性的扁舟驶入非理性的汪洋大海和狂风暴雨中去作智慧的探险吗?
一夫一妻制与一夫多妻制各自的博弈和演化优势何在?在社会竞争和文明博弈中到底谁能战胜谁?特定类型的婚姻机制到底是如何形成有效社会制度的?男男妖精打架以及较小意义上的女女妖精打架明显不利于繁衍后代,为什么这两种现象经过了几百万年的人类体质演化和以万年为单位的文明演化还不能淘汰干净,自古不绝,于今尤盛?男男妖精打架在古希腊时代被推崇为最高尚的爱情,短时间内就被基督徒们彻底打倒在地变成魔鬼行径的罪证,这其中真实的文明与社会机制何在?人类为什么丧失固定发情期成了随时发情交配繁衍的动物?这种机制对女性有何益处或坏处?与女性相关的月经与分娩同步机制到底如何?最后就是人类的行为模式与演化机制,到底是在意识、理性和社会规范的基础上还是在基因层面上运行的?等等等等。此类相关问题,不一一枚举。
这些社会学与生物学,宏观与微观夹杂在一起巨复杂巨无霸问题,让本质上是一个中国特色传统文人的笔者望而生畏,几欲寻死。太阳还有五十亿年的寿命,即便这些问题都找到了答案,剩下的五十亿年中,人类该干嘛还是会干嘛,人性就是那个样子嘛。一想到这些,为人类而工作,为真理而献身的热情、勇气和意志都在衰退,所剩无几。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但是,我曾经体验过一种高尚的感觉,我久久不能忘怀,这就是我的烦恼。笔者永远都没法忘记在青少年时代所体验过的宇宙真理、终极正义和至上道德附体的高尚和愉悦的境界。难道已经发现了真实的问题却打算回避吗?难道从此就丧失了勇气和德行,余生只能在忧伤与悔恨中浪费吗?难道就不能摆脱俗谛,永葆赤心,不计利害得失去追求真正的智慧吗?
书已经正式打算写了,不能再拖了。笔者因为特殊际遇阴差阳错在最正经最庄严的学术体制里做了一个自由散漫的边缘化思想个体户,每天有大把的空闲时间可以静静地思考,对此笔者很满意。唯有这本书,从这个月推到下个月,从今年推到了明年,年复一年,最后从上半辈子推到了下半辈子,不能再推下去了,否则就要推到下一辈子了。这本书快则半年,迟则两年一定会写完,在网上预先广而告之对自己也是一个督促和鞭策。书会很难写,但早有心理和能力准备了。男女妖精打架、男男妖精打架和女女妖精打架三座大山一并推翻,不打算仅仅在这三座大山里随便承包一片山林作为专有的铁饭碗度过余生。河水当然不可能沿着山坡向上流直接翻越山峰,但总会有办法甚至捷径战胜群山阻拦的。
这三大战役的问题在于材料不是过少而是过多,简直没法处理,而且有效材料极少,无效材料极多,干扰材料更多。早期人类文明的社会组织模式基本上不会留下文字证据,留下来的器物证据和人体本身的基因证据一般并不能直接反映当年的社会组织形式,而且人类社会与文明一直在持续演化中。何况人情多矫而世俗多伪,人类矫情装逼作恶找死的法子自古以来一直层出不穷花样翻新。兹举一例,中国与印度两大文明古国从古至今都是男尊女卑重男轻女,但在婚姻习俗中,一个索取男方的聘礼,一个索取女方的嫁妆,都是振振有词理直气壮,如何判定哪种习俗更合理更正义更符合历史的必然?这种论题足够让一群人皓首穷经愚公移山了。笔者认为研究的首要工作就是判定人类言行的虚实真伪,构建出真实有效的利害关系与权力结构模型,这需要对人性的判断和对理性的运用都要恰到好处,需要洞察力、判断力和想象力的综合运用尤其是具体经验和技巧的积累,这已经进入工艺文艺的范围而超出了学术技术本身了。不能被动地期待让材料来自己说话,因为材料永远都是不完备,而且都有可能是不真实的,何况系统性的集体造假和刻意作伪一直是个挥之不去的阴影与噩梦。如果对人性、利害关系和权力结构总体有误判,真实的材料也不会得到正确的解释,如果对人性、利害关系和权力结构总体判断无误,完全可以用虚构的材料来说明真相。言下之意就是书中会多用战略家和文艺家的手段而不是单纯用学术家的手段来处理材料和进行论述论证。
2014年以来三年间写古诗不少,功力大涨,有人说我是在浪费时间不务正业,这话极其偏颇。写古诗本身就是中国特色中国传统战略思维、文艺思维和诗性思维的综合锻炼,根基都源于思维之母原始思维。写诗当然要讲逻辑,不能刻意去违背逻辑,但又不能除了逻辑以外什么都不管不顾。写诗就是在考验对事理、情理和语理充分理解与灵活运用的能力,情与理,意与象的关系要根据抒情、言志、状物或讽喻寄托的需要作恰到好处的安排,情境模拟场景想象情节安排形象塑造等等尽在其中。这恰恰就是以虚驭实,以简驭繁,以小见大,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战略思维能力,就是要用极其有限和曲折的材料、情报和文字去生动反映无限广阔的真实世界和正确领会特定对象的真实意图,正所谓片言可以明百意,坐驰可以役万景。何况二十八个字写得快的话几分钟就写完了,货真价实不折不扣的短平快。真要去写个二十八万字的小说或专著去以实驭实,以繁驭繁,几分钟是远远不够的。一辈子就够了吗?也未必嘛。
并不多余的话说完了,开始正式写书。最后以青少年时代写的一首新诗结束:
停留在出发的地方准备我行囊的时间太久了。我行色匆匆地向前走去。我的心情温柔而平静,因为我已经明了我此行的目的;我的心情焦灼与不安,深恐没有在约定的时间遇见你。
以下是正文:
本文于2015年9月25日发表在传统媒体《中华参考》上,有删改。网上公布时,稍作修订和补充。网络转载请注明出处,传统媒体和收费新媒体转载请与该刊物和作者联系。
2015年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以五比四的优势,给了自南北战争以来日益削弱的州权重重一击,判决14个州禁止同性婚姻的法律违宪。美国已经光荣地成为了全世界第二十一个在全国范围内认可同性婚姻平等权利的国家,而这些国家绝大部分都是世人所公认的自由、民主与发达国家。难道同性婚姻的平等权利果真是民主、自由、平等与博爱的先进潮流浩浩汤汤,不可阻挡吗?值得注意的是,其他国家同婚平权相关法案或者以国民议会多数表决的方式通过如法国,或者以全民公决多数通过的方式如爱尔兰。通过最高法院大法官表决而间接认可这一方式既体现了美国特色宪政之特色何在,同时也说明了,美国宪法制订者们的种种精巧设计终究是百密一疏,如今越来越捉襟见肘。此案例充分说明人类的理智和美德都远非完备完美,与神秘天意相比不过是沧海一粟而已。
如果对美国宪政史有深刻的了解和洞察,就应该知道美国宪法制定者们的初衷遭到了最深刻的违背,此判决已经真正动摇了美国宪政的根基以及最高法院自身的存在。相比美国宪政在南北战争中所遭受的打击,那一次最高法院不仅没有责任,而且在南北战争前后的宪法斗争中,一如既往地捍卫了自身存在的根基和制宪者制订美国宪法的初衷。之所以无力回天,是因为文斗不能与武斗相提并论,天下最强有力的仲裁就是武力仲裁。而这一次最高法院在既没有武装团体的暴力威胁,也没有国内大规模危机的情况下迎合民意,自伐其本,可见美国最高法院的那五位大法官们的政治智慧和社会洞察力已经退化到了何等程度。
美国最高法院的这个判决,其实质就是以司法仲裁为手段的国家权力直接挑战人类正当传统和有效习俗的权威,并且轻率摧毁了美国宪法条文中明确保留给各州和人民行使的最天经地义的正当权力。这场不流血战争的后果将比南北战争的血流漂杵对美国宪政的破坏更为严重,因为这是美国联邦一级的国家权力对婚姻制度这一人类正当传统和有效习俗史无前例的稀释、歪曲和摧毁。而传统婚姻制度本身并非是自然界的铁律,实质上并不是那么坚不可摧,永久不变,能无限自我保护的。
美国宪政的根基是保守主义政治哲学、保守型社会和小政府
美国宪政之所以成功并成为政治体制模范,其中最为关键因素并不是如托克维尔浅薄之语所说的,因为美国宪法文本是什么“人类大脑所能做出的最佳政治设计”,而是因为美国宪政是英国古老封建自由和习惯法传统的直接产儿,充分尊重了盎格鲁人的正当传统和有效习俗并根植在其中。《法国大革命沉思录》的作者,著名政论家埃德加·伯克反对法国革命而赞成美国革命,这并不是出于精神二元分裂或道德双重标准。这是因为在政治保守主义者看来,美国革命恰恰是尊重英国传统宪政和发扬政治保守主义哲学的产物,反对的是英国国王乔治三世对美洲殖民地实行中央集权绝对主义统治的这类新生事物。
法国革命的政治哲学基础是基于理性主义、功利主义和进步主义的,是所谓由理性批准,以自由担保,用平等博爱的姿态面向全人类的一整套巨细无遗包罗万象,彻底割裂传统的全新社会制度设计。而美国革命恰恰相反,相对于古老的英国政治传统,它并没有发明任何新的实质性内容,除了从法国启蒙思想家著作和《人权宣言》中借用了几个新名词以外。美国革命要保卫的主要就是盎格鲁人的代议制传统,所谓无代议士不纳税,反对英国中央政府以专制武断的手段改进革新,剥夺享有传统自治权利的各殖民地,把各殖民地变成予取予夺不用商量毫无政治意志和权利的被征服地。
修昔底德有言,人性就是人性,过去发生事情的以后还会发生。那么现在发生的难道以前就没有发生过吗?无独有偶,大革命中新生的法兰西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件大事就是针对传统婚姻制度颁布了《离婚法令》,这在基督教欧洲各国里是开天辟地的创新举动。其宣言就是大言不惭,不知天高地厚的“从今以后,法律禁止怨恨存在于家庭中。”这句大话的背后蕴含的法律和政治观念就是不折不扣的理性万能论、法律万能论和主权万能论。其更深层次的哲学观念就是,人类既有权力也有能力完美地全盘规划自身和社会的发展,从物质领域到精神领域,从公共生活到私人生活无所不包。所谓我思故我在,人是万物的尺度。公权力重新解释或设计社会秩序,既无需尊重传统,更无需敬畏神意。这意味着只要得到了民意的授权或者容忍,只要在道德上自居高尚或者正义,公权力就可以针对社会本身重新解释一切和设计一切,如同在一张白纸上任意作画。
这类政治哲学必然会为形形色色的政治权能哲学大开方便之门——那就是谁有力量,谁就是正确;谁能胜利,谁就是正义;占据最高的地位,或掌握最大的武力,那么必然就是道德和真理的化身。这类政治哲学最终不可避免的归宿就是沦为逆来顺受为权力辩护的庸俗唯物主义政治哲学。因此法国大革命以群众运动广场大民主开始,最终的归宿就是拿破仑的军事独裁帝国。当然,拿破仑帝国经过了全体男性公民全民公决绝大多数赞成票的授权,程序完备,形式合法,其政治品味又高出后来其他拙劣的模仿者一万倍以上。
这种经全民公决批准领袖独裁统治的凯撒主义政治风格跟盎格鲁人世代相传的保守幽暗,尊重传统,敬畏神明的立宪主义政治风格相差万里。盎格鲁人的民族性格优点是上层精英视野开阔,沉着务实,洞察天理物性世态人情,深知理性有限而人性本恶,这源自于盎格鲁人在残酷的历史中筛选锻炼出来的对人性、利害关系和权力结构的深刻洞察力,他们常识健全并且懂得历史经验的珍贵,目光远大而手腕灵活。因此盎格鲁人在与欧洲霸主的外交斗争中,能屡次以小博大,以弱胜强,并非仅仅出于地缘政治处境的优越,实在是政治与外交利害关系上的洞察力以及利用和制造各类交易与平衡机会的能力上高人一筹。
而与之形成完美搭配的是极其保守狭隘的盎格鲁下层百姓,这类人一贯好斗排外、愚昧狂热、虔信宗教以及在政治上高度忠诚于各类大大小小的天然统治者。这些下层百姓的性格和文化特征恰恰就是人类社会尤其是盎格鲁人的传统和习俗所能形成的微妙幽暗关键之处。因为任何类型的传统和习俗就其实质而言就是按照弱者依附强者,愚者依附智者,贫者依附富者的一般社会规律以及结合大多数必然战胜一小撮的高概率,经过长期复合博弈而生长出来的,并非按照自由平等博爱的理想或者完备高尚的理性设计而形成。社会各团体内外进行长期复合博弈后,形形色色的少数派、弱势群体、散沙群体以及斗争失败集团必然在整体上和大概率上从上从众从俗。从上,即是服从作为博弈胜利者的各类权威尤其是政治与精神上的权威;从众即是遵守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文化偏好和道德价值观;从俗即是继承经博弈而稳定下来的正当传统和有效习俗。
婚姻制度就是人类社会经过漫长、复杂和残酷博弈而演化形成的最根本最典型最有用的正当传统和有效习俗。何谓正当?那就是有益于人类的繁衍和世代更替;何谓有效?那就是男女媾精,万物化生的事实。因此缔结婚姻从来就不是抽象的观念性的权利,而是针对有益于人类繁衍的事实行为的社会性承认和保护。婚姻制度是人类社会的组织之母、秩序之母和形式之母,其他社会秩序的扩展都是围绕着婚姻制度而展开,而社会组织、程序和形式的总合就是文明尤其是政治文明本身。而所谓宪政的本质就是各社会集团有组织,有程序和有形式的政治博弈,并不是和谐社会亲如一家,更不是全面内战打倒一切。政治保守主义者知道,要有效保护宪政,避免出现无法无天不受任何制约的暴力专政,首先就要保护传统婚姻制度这一社会元秩序,任何对传统婚姻制度的挑战,最终都将危及宪政本身。婚姻孕育秩序,社会先于国家;传统孕育宪法,各州先于联邦。如果不能够理解这个历史和现实中而不是逻辑和理性中真实发生的顺序,就不能真正理解宪政尤其是美国宪政的精髓。
把缔结婚姻视为原子化的个人藐视传统惯例、违背人类本性和取消扩展社会秩序功能的抽象权利,由国家定义认可,靠国家强制保障,这本身就是社会自组织失效,国家权力极度扩张的后果,更是宪政衰败最明显的标志。而社会成员一个个呈原子化的个人纵情任性,随心所欲,以极端自我中心主义的心态争取个人利益和享乐的最大化,一付趁早及时行乐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的样子,这是社会解体的最典型征兆。其典型表现就是离婚率剧增、放弃男女结合的传统婚姻程序和形式,私生子、单亲家庭和丁克家庭大量出现,而同性婚姻平权运动的兴起和胜利,这是个人放纵进程中符合人类行为模式的必然结果。
上智下愚,上行下效,统治精英集团内部协调是保守型社会的优势,这是美国宪政在早期能顺利诞生并在很长的一段期内保持稳定生长的原因。美国早期的统治精英都是一些典型的资产阶级庸人,如种植园主、大地主、大商人和律师等等。这些人对政治都是业余兼职,其优点就是源于真实社会生活和经常性利益交易的常识健全和经验丰富。并非如职业政客般以官职薪金为唯一的生活来源,以讨好迎合人民争取选票为能事。更不像纯粹的知识分子和法式政治文人一样,除了抽象的书本理论以外一无所知,放纵哲学和文学思维,生活在想象的世界中而丧失至少是削弱了对真实社会生活的洞察力和理解力。
而小政府的实质就是立宪者和司法者挥舞着奥卡姆剃刀,宣布如无必要,勿增条文;如无必要,勿增职能。因为法律上每多一项条款就是对天赋人权多一次侵犯,政府每增加一项职能,都是在演变为无法无天不受制约的国家主义利维坦巨兽的进程中走进了一步。只有小政府、保守型社会和政治保守主义哲学的搭配才能够充分尊重以传统的婚姻制度为基础的社会文化与公共生活中孕育出来宪政。因为只有这样的权力结构、经济基础和意识形态搭配才不至于让统治集团在理智上和情感上产生对社会元秩序大动干戈另起炉灶的冲动和勇气,并且这样的搭配根本就缺乏这样的权力和能力。 美国宪政的隐秘思路就是以权力分散多重平衡防止民意的滥用
美国最高法院那五位对同性婚姻平等权利投赞成票的大法官认识不到自身的定位就是美国宪政的守护神,看不清楚婚姻、社会秩序扩展和宪法根基的微妙关系,不去斩断伸向宪政根基的傲慢的自负之手,却舍本逐末,急于关心平等权利的扩张和普惠,把缔结婚姻当作一视同仁的抽象权利恩赐给所谓受歧视的弱势群体,根本就是烧纸引鬼,祸及子孙。最高法院并非是民意代表或者正义化身,它在宪法文本中存在的首要功能就是制衡行政和立法两大分支,最为关键而又在宪法文本中不能明说的就是要制衡民意的滥用。如今美国这个最大的保守主义精英的制衡机构也放下身段,与时俱进,迎合民意,标榜正义,这对美国宪政来说不是福音而是丧钟。
美国宪法诞生的初衷就是宪法制定者们鉴于古希腊城邦政治和罗马共和国政治的历史经验与教训,力戒单纯扁平化与抽象性的多数统治。美国宪政那些如水面之下的冰山一样隐含的前提条件和微妙设计思路,需要研究者尤其是身处局中的最高法院大法官们用心体会。而宪法制定者设计宪法以及设置最高法院功能的真实目的就是要制衡民意的滥用,这一点却不可能直接写入美国宪法的中去。在宪法文本中,有关最高法院宪法功能的条款最为简略。最高法院最为关键的司法违宪审查功能,并没有放在公开的条文中。因为虽然美国宪法是刚性宪法,修宪程序极为繁琐复杂而且有时效限制,但是并非是一条都修改不成。对于最高法院这种反民主的、精英保守主义和神学祭祀集团色彩浓厚的机构来说,如果在宪法文本中过分强调其宪法功能,重点陈述,反而很容易在公共政治生活中形成公开的靶子,遭到民意以宪法修正案为手段的公开打击。
捍卫美国宪政最有效的途径不是完善宪法条文或者普及人权,而是要捍卫催生美国宪法的正当传统和有效习俗。因为宪法条文是人为设计出来的,而宪政本身却是在正当传统和有效习俗中生长出来的。最高法院最大的杀手锏司法违宪审查,并非出于宪法的明文规定,而是长期以来比美国宪法文本更古老更有效的社会习俗和司法前例持续演进的自然结果。这一结果加强了最高法院的超然地位和无上权威,其背景就是当时行政分支与立法分支的激烈对抗,各州与联邦激烈对抗以及当时社会自治力量一直强于国家强制力量,公民自治团体能强有力制约政府机构。至于社会自治力量与国家强制力量之间的平衡就更非美国宪法文本所能设计,而是美国宪法本身诞生的前提条件。各州权力在宪法上就应该优先于联邦权力,因为宪法本身以及根据宪法的设计而诞生的联邦是各州进行交易、妥协与平衡的产物,而并非相反。
最高法院的真实政治地位也并非宪法条文所能详细规定,甚至不是最高法院本身就能单独维护。美国宪法制定者们的设计思路就是要让最高法院在宪法结构中利用由各州产生国会议员和经过全民间接选举产生的行政官(总统)之间的矛盾,以及在较小程度上利用元老院(参议院,其成员早期由州议会选派)和人民代表大会(众议院,其成员一直是由各州内部小选区选民直选)之间的矛盾,来维护自身的独立地位和发挥司法仲裁作用。总而言之,最高法院的在美国宪政中的独立地位和真实作用不仅有赖于行政分支与立法分支的平衡(包括国会内部两院的平衡),更是有赖于各州权力和联邦权力的平衡,最终是依赖于社会自治力量与国家强制力量之间的平衡。
最高法院的本质就是作为保守主义的制衡器,维系和守卫美国宪政三个平衡——立法分支与行政分支的平衡,各州权力与联邦权力的平衡,社会自治与国家强制的平衡。这三个平衡按重要性来说,排在最后的最重要也是在时间序列上最先发生。这三个平衡中的前两个已经写在了宪法文本中,而最后一个也是最根本的平衡,则是美国立国精神之本,主要依靠美国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教信念和伦理以及拓荒者和创业者的自治精神来维系。
要捍卫美国宪政,制衡民意的滥用,最高法院就要自始自终自觉捍卫作为美国宪政精髓的三个平衡。这既是起点又是结束,既是手段更是目的。失去其中的一个平衡,最高法院的作用就会深受限制。三个平衡全部失去,最高法院最终将毫无立足之地。要谨慎维系这三个平衡,最高法院唯一严肃的任务就是保卫自己。而最高法院要保卫自身,不是靠自身到处扩权越位,主动显示存在感和行使实质权力,而是要积极高调维护这三个平衡。只有这样,最高法院才能永远保持分寸,借力乘势,以小博大,以虚驭实,弱而能久,高高在上,从而使自身而不是民意永久处于美国公共政治中最高和最后仲裁者的地位。
以三大平衡为重点的各类平衡有赖于最高法院的自觉维护,而人人平等以及随之而来的个人自由是属于社会博弈的产物,并非最高法院所能代劳,最高法院也不应该去僭越这种社会自发秩序。维护孕育出宪政的正当传统和有效习俗才是社会真正的主人,而理性和公权只是也只应当只是仆人。任何依靠理性或公权挑战正当传统和有效习俗的行为都违背了一贯尊重传统和前例,崇尚审慎、节制与平衡的宪政精神。最终会被历史和实践证明统统属于反仆为主的僭越、欲速不达的折腾以及弄巧成拙的聪明反被聪明误。故保守主义政治家梅特涅有言,理所当然之事,大事宣扬反而会丧失应有的力量;欲将客观存在的事物当作立法对象,结果是欲保障之事物反受束缚。
最高法院如果全面放弃保守主义的政治哲学,不具备对权力的警惕心态和幽暗意识,必然就会丧失对美国宪政微妙之处的精细理解和操作能力。保守主义政治哲学的精髓就是大权在握,懂得自我克制与平衡,并非是一味反对理性和放弃运用理性,更不是放弃权力而无所作为。这是因为政治保守主义者一贯认为人性本恶而理性有限,最关心自身以及他人掌握的理性和权力的边界在什么地方,尽量避免自身和他人越界胡为。政治保守主义者越是孤立就越需要勇气和意志,宁肯抱残守缺,也不愿意去刻意讨好人民迎合民意。政治保守主义者越是大权在握就越是需要高度自觉的审慎和节制,更何况最高法院根本就不掌握实质上的权力,而仅仅是在形式上拥有根植于传统和惯例的精神上和法统上的权威。
司法独立从来就是个神话,最高法院从来就不可能独立于联邦机构,自外于社会公共生活。最高法院的真实地位类似于古代的神学祭祀集团,靠的是精英阶层出于共识的刻意维护和普通群众对古老传统的敬畏和神秘权威的服从。最高法院如果以为走理性主义和民主主义的政治路线就可以在新时代里更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地位和权威,那就大错而特错了。作为宪法精神和真实政治中的双重保守主义机构,最高法院存在本身一直就是激进民主主义者的眼中盯。如果处在那种有钱能使鬼推磨和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彻底理性主义也就是现实主义的政治文化传统中,最高法院这种一没有财源二没有武力的文弱书生组成的政治机构一天都不能存在下去。
就此次同婚平权案判决中,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如果能真切领会到宪法制定者们的一片苦心,并深刻认识到自身承担的政治功能,那么他们的最佳应对就是拿出德行、意志和勇气,本着对国家的整体利益、社会的长远利益和绝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负责担当的精神。宣布基于基督教信仰和希腊罗马文明传统的一夫一妻制原则和宪法精神,所有违背正当传统和有效习俗,无助于或者不利于自然与正当形成社会扩展秩序的婚姻法律条文都是违反宪法精神和多余的。宣布对一切非一男一女因生育而结合并组建家庭的社会关系,在法律上不承认,不干涉,不资助。对同婚平权的诉求以及其它类似的无聊折腾,釜底抽薪,永绝后患。其次是以逸待劳,把涉及婚姻制度的各类法律争端的炸药包扔回各州和社会本身,让各州和各州人民自行处理而静观其变;最次是与世推移,接受时代变迁、人心所向和风俗演化不可逆的结果而承认其合法性。随波逐流,不知其可,因为如果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就是最高的司法权威,最高法院的任务就是作为橡皮图章事后承认,那最高法院这样的反民主的保守主义政治机构今后还有何必要存在?
新教伦理、民主制度和资本主义经济体系都蕴含着自我毁灭的种子
最高法院那五位大法官在此次同性婚姻平权判决中不去自觉去维护各州权力与联邦权力之间的平衡以及社会自治力量与国家强制力量之间的平衡,尽量扶植目前较弱的州权和社会自治,却反过来助强锄弱,进一步打击州权和削弱社会自治,这是丧失平衡感、方向感和大局观的根本性错误。其背后深刻反映了以盎格鲁撒克逊白种新教徒老男人为代表的传统政治精英集团操控美国国家机器与引领美国社会的政治能力在全面退化。今后要促使美国宪政恢复平衡格局,希望也许就在于美国社会中的那些愚昧狂热谨守传统价值观的保守派群众采取极端手段进行激烈抗争。只有这种保守派群众的激烈抗争,才能让那些一贯驾轻就熟,投机取巧的公共政治话题操作者如同婚平权利益集团知难而退。
美国宪法文本是人为设计的产物,可美国宪政并不是如此,它是继承传统的前提下各种因素如地缘政治、国际环境、传统文化、时代精神、民族性格和宗教信仰等因素机缘巧合的产物,并非人力胜天工。美国宪政退化的关键原因是美国宪政相辅相成并互为表里,长期互相促进的新教伦理、民主制度以及资本主义经济体系这三大支柱都蕴含着自我毁灭的种子。所谓成亦在此,败亦在此,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能设想只有收获而勿需付出代价,更没有一劳永逸,完美全面,永葆青春,万世不惑的政治体制。当初孕育美国宪政并且一直与其互为表里的传统文化、社会格局和民德民情到如今已经发生了不可逆的深刻变化,这一切都超出了美国建国者和制宪者的设计和预料,因此美国同婚平权案反映的问题不在宪法文本之内,而在宪法之外的广阔社会。
美国建国之初,是一个以小资产阶级和自耕农为主体的农业国家,它的民主制度是有限制的和分等级的,公民的政治参与权利与其对政府承担税负呈正相关关系,就是说政府由各级财富精英主导,投票权掌握在真正的纳税人手中。随着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高度发展,一人一票民主机制的健全和普及,两党制的稳定和成熟,社会福利的普遍化与刚性化,现代政治理念的利益营销和公关策划技巧的高度熟练,让当初美国建国者和制宪者设计的精英制、等级制和保守型的宪政框架越来越遭到削弱。新教伦理当年支撑着无数基层美国人民以开拓者和创业者的姿态建立了横跨两洋的伟大国家以及保持了高度的社会自治精神,如今已是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不仅不能制止当今美国社会解体和个人原子化越来越厉害的倾向,反而火上浇油,互相促进。
美国宪政的真正弱点就是过度依赖于统治精英集团的共识和自觉维护,一旦精英集团内部分裂,三权分立的设计就足以使政府瘫痪。而两党制和大众民主的搭配则使得民主党和共和党为了选票,只能竞相无原则地迎合选民,生怕因为坚持保守主义价值观而丢失任何一个集团的选票。大众民主制度、社会自由放纵和个人原子化对包括美国和西方国家在内的任何地域和时代国家和文明都造成了解构和毁灭的效应。抽象式,扁平化的多数统治以及如影随形的多数民意,从来就仅仅是出于理想状态的想象,从来只应该存在于知识分子的头脑中。一旦变为现实,其对应的状态必然就是原子化与陌生化的散沙社会。
市场营销式的民主机制,把交易、平衡与妥协技巧搞到了极致,以至于为了形式而忽视了内容,为了胜利而放弃原则,什么都可以用来交易和妥协。比如同婚平权活动积极分子就是这样说服其他政治团体的选民的,通过支持同婚平权的法案,对其他人并没有损害,成人之美,何乐而不为?而且可以互相支持,你们支持我们的同婚平权诉求,我们就支持你们的独特诉求。于是乎你好我好,各个击破,投桃报李,皆大欢喜,各个团体的特殊诉求似乎都得到了满足而无一受损,实际上受损的就是作为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的社会、宪政和文明本身。就多年来西方各国同性恋解放主义者和平权主义者的政治活动记录而言,显示了他们对西方各国民主制度和公共政治运作内幕一清二楚。他们是一群较强实力的消费团体,这就决定了任何商家都不敢得罪或者无视他们,相反却要迎合他们的消费和文化偏好。而作为内部团结一致的政治团体,足以成为有力量的关键性少数派,往往能够在僵持性的选战中决定胜负。
民主制度的自我毁灭并不是第一次,在古希腊城邦时代,就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表演,如今不过是再一次重复历史。刚性和无微不至的社会福利与大众民主的全面胜利在互相支撑促进,促使着社会走向解体。国家如今成为了奶妈式的低眉顺眼的受气包,用新教政治神学的术语来说,那就是魔鬼这一次对上帝的挑战不再以凶神恶煞的极权主义利维坦巨兽的模样出现,而是以爱心满满对全体子民照顾无微不至的国家主义大妈咪的形象出现。人民群众已经习惯于国家主义大妈咪的照顾,唯我独尊,极端自利,毫无自制与自治能力,离开了这个社会福利的奶头乐,实际上就寸步难行,百无一用。国家的愈发强大和重要凸显出了社会的愈发弱小和无力。魔鬼之城——国家,逐步战胜了上帝之城——社会,而现在的一切人欲横流、社会解体和宪政衰败都是魔鬼胜利的确凿表现。
但是新教伦理本身也存在着问题。新教伦理在美国的伟大成功并非直接来自新教伦理本身,而是来自于当初美国的社会格局。当时美国恰恰是有无数新教伦理占优势的小自治社会团体构成了全社会有机有序的有效联合,这正是小政府大社会格局的社会基础。这才使得新教伦理对资本主义经济体系起到了制约其向恶性发展的作用,不至于搞成了国家资本主义这头无法无天不受制约的中央集权利维坦巨兽。随着资本主义体系的极度发达,当前社会的有机性在无限降低,动辄百万级甚至千万级人口的城市陌生人社会,让新教伦理的弱点充分暴露了。那就是其暗含的原子化的个人主义伦理,因为如果人人都可以凭借圣经跟上帝直接交流,把这个逻辑贯彻到底,那形形色色的教会组织和社会组织有何容身之地呢?再抽掉凭借《圣经》这个前提而换成个人信念或神启,那就是为形形色色的邪教大开方便之门了。而且新教伦理的一神教不宽容性格决定了其信徒时常以今日之我与昨日之我作战,一个人就敢对抗对世界,蕴含着自我分裂的基因。因此新教教派现在多如牛毛,数不胜数,远不如其前身天主教会那么高度统一。
反同恐同是希伯来—犹太精神的特征,与希腊—罗马精神大异其趣。相比新教这种后起而返祖,愈发刻薄矫情的后来者,天主教由于容纳了较多的希腊罗马异教文化,倾向于满足信徒们表面上的遵守教规,而不是从灵魂深处爆发革命洗心革面从新做人。从历史纪录来看,南欧—拉丁—天主教—地中海诸地区对同性恋行为实际上是相当宽容的,不像北欧—日尔曼—新教地区那样以矫情的方式反同恐同。从历史和逻辑来看,不加自我反思和自我克制的事物和运动一定最终会走向自己的反面。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受压迫最厉害,反弹就最激烈,矫情的最后结果必定就是走向抒情滥情煽情。如今那些同性恋解放主义者和同性恋平权运动积极分子就以饱含新教气质的矫情态度来营销自己的特殊主张,而且技巧高超表演投入,抒情煽情滥情三位一体。目前他们在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大获全胜,除了天主教大本营意大利以外,其他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基本上不是同性婚姻合法化,就是同性伴侣可以缔结民事协定。
最后,资本主义经济体系本身就是个人原子化,社会解体,宪政衰败和文明走向自我毁灭的最大催化剂。任何促成社会解体和宪政衰败负面因素,只要与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相结合,就能够起到同恶相济,事半功倍的效果。因为任何人都只是资本盈利和增值的手段,只有在资本面前才能充分做到原子化式的人人平等,不分男女老少,尊卑亲疏,善恶智愚,强弱大小,有多少资本就有多少平等,有多少资本就有多少权力,这是对社会有机性、社会秩序和社会伦理最大的打击。正是在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和经济理性逻辑中,男女婚姻机制演变成了男女之间纯粹的经济交易与合作机制,极度弱化了天然的家族与家庭组织与家庭伦理属性。这种纯经济的功利主义和理性主义的逻辑贯彻到底,那么一男一女组成的核心家庭如果不生育,那么和两个男人或者两个女人组成的拟核心家庭有什么区别呢?既然不育的异性婚姻家庭可以收养子女,那么同性婚姻家庭为什么不能如法炮制呢?世法平等,金钱万能,发财要紧,平安是福。反正都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最终还是可以用金钱来解决,为什么一定要去做恶人得罪人呢?法官也是人嘛,人所具有,我皆具有,怎么能脱离群众,违背民意呢?
总而言之,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扩展与文明的进程息息相关,属于不可逆因素。其对文明和社会的毁灭性作用也不会仅仅局限于美国和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各国,事实上任何卷入全球化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国家都不可避免会进入文明竞相走向自我毁灭的进程。各国如何应对,自我拯救和调整是否有效,取决于其社会有机程度和文明特性,尤其是民情民德、宗教信念、传统文化和政治文化等因素的微妙复杂搭配组合。各国统治集团对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一要利用,二要限制的同时,必须维护本国的传统文化根基和保持社会有机性,从而使公共政治生活讲程序讲格调讲品质,这样才能够使本国在激烈的国际斗争和残酷的文明进程中获得相对的优势地位。
正文写于2015年8月上旬
本帖最后由 loy_20002000 于 2016-9-21 18:43 编辑
.................... 唯识无境 发表于 2016-9-22 02: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美国的政治体系阐述的非常精妙,我建议可以投稿到社科院美国研究那个季刊上嘛.
另外同性恋结婚我感觉是 ...
哪能考虑那么远,人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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