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心 发表于 2015-1-12 04:51:49

废除死刑?

现在国内一帮媒体在炒作废除死刑的事情。
我比较好奇西方国家当初废除死刑的时候真的是所谓民意所趋吗?记得中国处死毒贩阿克毛的时候, 卫报照例发文谴责中国没人权,下面一帮英国读者评论杀得好,英国该学着点儿。英国当初废死真是民意所趋还是舆论被绑架?
@思炎 版主了解那段历史吗?

wangyuan12 发表于 2015-1-12 07:45:08

有些人为了自己不被判处死刑而已

将进酒 发表于 2015-1-12 08:24:33

废除死刑好啊,血亲复仇是多么滴浪漫煽情。。。。。。。。。。

tnq 发表于 2015-1-12 08:31:10

本帖最后由 tnq 于 2015-1-12 08:32 编辑

将进酒 发表于 2015-1-12 08: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废除死刑好啊,血亲复仇是多么滴浪漫煽情。。。。。。。。。。
这是一种结果!颠覆了中国人“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最简单的公平!

思炎 发表于 2015-1-12 10:22:57

这些信息网上搜索得到,期待楼主自己与其他茶友补充

目前偶这里中文输入打字不方便,明天再说

silversky 发表于 2015-1-12 12:15:08

可能和宗教有关?中国人觉得“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

农民家的狗 发表于 2015-1-13 01:38:23

修改法律和政策,关键是看这种修改是有利还是有害于社会秩序,中国若废除死刑,重大刑事案件上升十来倍是很正常的。
鼓吹这些个的人,有什么权利来代表受害者发声音?如果不是废除死刑背后给法学界的重大利益,它们怎么会这么热衷于此事。
记得忙总曾经对一个法官说你老是给罪犯人权,将来碰到罪犯就不会这么想了。后来这个法官和夫人一起碰到抢劫犯,被刺中肝部还是落下残疾,幸好活了下来,从此成为坚定的死刑拥护者。
呵呵,真希望这帮颠倒黑白的法学精英都被抢劫犯干一遍。

思炎 发表于 2015-1-13 09:06:05

你能提出“我比较好奇西方国家当初废除死刑的时候真的是所谓民意所趋吗?”这个问题,说明你并不是完全不了解,莫非懒得花时间码字? {:4_265:}

其实这个话题在本版面之前已经讨论过了,看回复,知道那些公知如果到茶馆来宣传的话,估计会被大部分茶友反对。

至于卫报及大部分西方媒体不抹黑中,反而是太阳从西边出来的。卫报与公知们不会不知道,从全世界范围看,绝大多数人口生活的区域依然保留着死刑, 而美国,俄罗斯,日本,新加坡等仍保留死刑。哈美哈日的这时候怎么装糊涂,缄默,不像美日本“先进文明”国家看齐了?


好吧,我这里将资料大致整理一下。

1969年,英国的议员们才投票同意永久废除死刑,所以该立法的通过实际上代表的是精英阶层的意志,因为当时大多数公众(70%)赞成对谋杀罪判处死刑,

英国加入欧盟,因怕通不过,普通英国民众根本没有机会投票表决。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1969年废除的是谋杀罪的死刑, 而其他,比方对海盗与叛国罪,军法中的所有罪行适用死刑是直到1998年才取消的。

The death penalty for murder was suspended for a trial period in 1965, and then

abolished completely in 1969. The last two hangings in the U.K. actually happened

concurrently in Liverpool and Manchester on the same morning in August 1964 (both

men were hanged for the same murder).

The death penalty remained on the statute books for a few other crimes such as

piracy and treason until 1998。  

1964-2015,50年过去了,最新调查显示大约50%的英国民众依然认为对某些犯罪来说,死刑判决是公平的,比如谋杀。

http://rt.com/uk/179964-support-death-penalty-britain/


要求恢复死刑的呼吁就没停止过。
http://www.restorejustice.org.uk/

45% of Brits want to bring back death penalty – 50 yrs after last execution
This week marked the 50th anniversary of the last time anyone in Britain was hanged. Surveys conducted ever since have shown that a majority of people in the UK are in favour of the death penalty for the most serious of crimes, although this number is decreasing each year.

http://www.independent.co.uk/voices/comment/im-against-the-death-penalty-but-i-think-we-should-be-free-to-debate-it-9669991.html

葡萄 发表于 2015-1-13 16:14:34

思炎 发表于 2015-1-13 09: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能提出“我比较好奇西方国家当初废除死刑的时候真的是所谓民意所趋吗?”这个问题,说明你并不是完全不了 ...

死刑存废源头之一是权力赋予说。现代法理之余法律权力源头,大体主张人自愿参与社会组织,因为为组成社会资源让渡一部分权力给予了社会及其代表组织。同时,在这一主张下,法学家主张人不可能授予社会及其代表组织剥夺自己生命的权力,因此死刑是社会组织没有获得法理正当性授权的强制性法律行为。此外,格老秀斯关于死刑源于人类社会早期阶段血亲复仇。随着社会的进步,死刑的正当性或者其功能性逐步被其他法律惩罚所替代,这一主张也为多数主张死刑废除和主张死刑限制的法学学者引用。而我自己观点,死刑在中国存废更多不是源自法理,而是实用目的的功能性法律设定,其作用源自威慑,至威慑的授权来自哪里暂时不会当局为此多加考虑。

葡萄 发表于 2015-1-13 19:52:36

葡萄 发表于 2015-1-13 16: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死刑存废源头之一是权力赋予说。现代法理之余法律权力源头,大体主张人自愿参与社会组织,因为为组成社会 ...

这个每个法学学生是刑法课后必有作业了,把学理上都纠缠不清的问题现在拿到社会公开讨论不合适。或者有人别有用心。

candyhoo 发表于 2015-1-14 12:36:38

看看那些黑社会成员,都是犯罪释放人员,从监狱出来变成在监狱镀金,出来还是祸害社会,这些社会渣滓就应该毙掉,还社会一片晴天!

candyhoo 发表于 2015-1-14 12:38:10

不以坐牢为耻,反以坐牢为荣

tnq 发表于 2015-1-15 12:16:31

葡萄 发表于 2015-1-13 16: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死刑存废源头之一是权力赋予说。现代法理之余法律权力源头,大体主张人自愿参与社会组织,因为为组成社会 ...

为很么认为社会组织成员是主动参与这种组织而不是被动参与社会组织呢?假如社会组织成员不授予组织的死刑权力,那么相互对砍就是社会之外的行为了,只不过这种行为对整体不利,所以导入对整体有利这一原则还是比去追求源头可靠可信吧。

freeman 发表于 2015-1-15 13:45:39

个人偏激的认为,死刑是不够的,适当的株连很有必要:D

刘枪枪 发表于 2015-1-16 15:57:09

废除死刑就是浪费社会资源。一刀剁了挺好。

amyxiao 发表于 2015-1-19 14:38:22

废除死刑,是人神共愤的事情!对于一些罪大恶极之人,留在世上干什么

meteo 发表于 2015-1-19 17:05:52

我一直认为,废除不废除死刑,发言权最大的应该是相应罪行的受害者及其亲属。

liao 发表于 2015-1-20 22:27:22

很好奇为啥西欧废除死刑,没啥好处啊

dige123 发表于 2015-2-19 14:20:18

1占据道德高地,这个道德高地是以一神教道德伦理的高地,藉此获得额外的收益。
2资本是血淋淋的,为资本家等取得不义之财获得法律上的死刑豁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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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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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对国家、社会、公众是有害的。
背后的决策过程很复杂,兔吧有这方面的介绍,忘了具体是哪个帖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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