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我们为什么不能答应。
理论上讲,我们旧装置的问题发现后,附近房屋的地价会受到影响。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我们特别强调房屋估价不要考虑这个因素。按照前面说的,我们做事讲究依据,如果镇政府真的公开给了补偿,我们的估价基准就变了。
镇政府也没钱赔,而且要赔也不能赔一家,中间那家更有资格要求赔偿。羊毛出在羊身上,最后的赔偿还是小镇居民一起出。不到千户的镇,居民以蓝领为主,哪里陪得起。
所以,我觉得钉子户当众提出这个要求,非常的SB。除了孤立自己,让所有人觉得他不可理喻,没有任何好处。
一片哗然之后,镇长坚定地拒绝了这个要求。
这个时候该选区的议员也站了出来。议员是干嘛的?议员是代表大多数的,既然有大多数可以代表,议员要是不站出来打落水狗,那可就是职业素养问题了。
钉子户一下被逼到墙角。
于是钉子户只好瘦驴拉硬屎,“如果不满足我的要求,我们法庭上见!”----这话是冲镇长说的,事实上他只起诉了镇政府。
镇长回应“悉听尊便。”
在钉子户拂袖而去的时候,镇长又加了句,“希望律师不收你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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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进入诉讼程序,自然旷日持久,本来就是维持会的项目组宣布解散。我的拆迁经历也到此为止。 结果是进入诉讼程序,看来钉子户对自己的目标很执着。 amyxiao 发表于 2014-7-10 09: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结果是进入诉讼程序,看来钉子户对自己的目标很执着。
诉讼把这个项目拖了1年多不到两年。听说最后钉子户败诉后,无奈接受了业主公司的补偿。至于他花了多少律师费,这个官司对他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多大影响,我虽然不知道,但是以他的情况,相信绝不轻松。 16 一点感想
跟钉子户打交道的整个过程中,有一点觉得既在情理之中,又十分不可思议,那就是,钉子户跟业主方的每一个人较劲。这其中不仅包括业主方领导、正式员工,还包括我这种Consultant,甚至包括现场干活的工人。其实,我们这些人,都是混口饭吃而已。我们没有动力为业主公司省钱,也不可能为钉子户承担风险。我们想的,就是把活尽快干完,好跟领导交代。碰到钉子户这样的,我们反倒跟领导好交代了----他和我们较个屁劲啊。
对于我们来说,与钉子户周旋,不过是养家糊口的一份工作。上班拿钱,下了班就把你忘了,或者把你当笑话讲。对于钉子户来说,付出的时间、金钱、精力都是自己的,而且情绪时时刻刻受到影响。因此他和我们的博弈(如果有的话),不是对等的。
钉子户提出的我们权限范围外的要求,我们既无权给你,也不会帮你争(因为发展到这一步了,关系肯定好不了)。这不是钱的问题,是承担责任的问题,没有人愿意坏规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大便宜占不到不要勉强。
而我们权限范围内能给你的,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会给你。因此,小便宜不占白不占。
(全文完) 赞楼主!故事不但讲完,而且借故事还总结出为人之理,处世之道。读者受益匪浅! 像在看故事,很好看,写得很好,受益了 qli872 发表于 2014-7-11 13: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6 一点感想
跟钉子户打交道的整个过程中,有一点觉得既在情理之中,又十分不可思议,那就是,钉子户跟业 ...
我觉得,钉子户主要还是一种弱者心态,一方面玩不转“费厄泼来”,在合理合法的框架内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又有侥幸心理。
对付这样的,示弱是不行的。
国内很多钉子户搞得一地鸡毛,往往是从政府部门强势进入开始,钉子户一哭二闹争取舆论支持把事情闹大,再来几轮话不投机的谈判,要么是钉子户被压服,要么是政府部门认倒霉。
社会影响就是,形成了“不闹不赔大闹大赔”的潜规则,工作更难做。 好贴啊,比我那块砖强10倍。
楼主说到的几个话题我倒是有点感触:
先是A&R的事情,其实今后国内这样的项目会慢慢多起来,主要是涉及工业污染恢复的,说实在话我对这个事情有点黯然。因为目前国内很多地方的污染已经不再是一个有限区域的污染,而是大面积大范围的污染,是深及地下的污染,之前报道的湖南镉大米事件即是有严重的地下水污染引起的,这样的事情在国内绝非个案。我不知道楼主在国外有没有接触过此类的项目,有没有好的治理方法。如果有成熟的技术和丰富的工程经验,回国来投资这块估计是大有可为的。
再说说前面朋友们提到的危房处理的事情。大家提到的无锡和温州的案例,习惯于把这类事情的责任往政府头上推,这个既是对的也是不对的。说不对,请大家换个思考方式,如果这个事情发生在中国以外,你的房屋因为寿命的原因损毁了,你能要求别人补偿吗?说对,则是大家应该庆幸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国度,民众的普遍问题就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在今后的政府改革过程中,把政府的权利和责任边界厘清是一个很重要的事情,政府不可能做无限责任的保姆,因为那样既没有足够的资源支撑,在很多情况下也会损害公平正义。政府也不能做唯利是图的企业,所谓经营城市经营政府这类理念只能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如果把这样的理念作为共产党执政的长期理念,必将损害党的执政基础。本段前面讲了一大通道理,我想表述的问题则来自不远的将来:马上会有一大批高层建筑会遇到维修保养的高峰期,对这个费用的来源必将成为今后影响我们很多人生活的一个重大议题。具体问题比如电梯的维护保养甚至更换,危旧小区的改造甚至拆迁等等。我跟我的朋友有一个判断,今后我国的一些老年人和贫困群体会主要集中在高层建筑内,换句话说,房龄超过50年的高层建筑会成为今后事实上的贫民窟。 本帖最后由 白沙 于 2014-9-2 15:18 编辑
看到楼主描述的拆迁气氛和楼里部分朋友的言论,我想做一点补充说明。就是说如何看待国内的拆迁环境的问题,如何去把握那个心态。
我们不必讳言国内拆迁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有些地方完全可以用血淋淋这样的字眼来表述,典型的案例有四川和江西的两起因拆迁而自焚的案例。我们看问题当然不能从局部的、特例的角度去看,而是要从一个整体的大环境去看。从大环境看,我们国内近年来的建设可以用一个词就很好地表述了整体的状况:快速。为什么要快速?这里既有地方政府官员出政绩和谋求经济利益(不排除领导干部谋求个人的私利,在一些地方甚至很普遍)的因素,也有中国经济发展整体内在规律的因素。从经济发展的整体内在规律来看,这样的发展是符合中央对经济发展总体形势的把握的,直白地说是符合上层的期望的。如果不这么看,就很难理解为什么房价调控几次都没有成功。房价调控之前一直不成功的原因我就不展开说了,但是请大家相信共产党的执行力,如果共产党人真正决心去做一件事情,几乎没有不成功的。我们现在回头看可能觉得前面把房地产的泡沫吹得太大,前面一届领导人有历史责任。我劝抱有这样想法的朋友不必急着下这样的结论,更不必在各种言论中表述这样的情绪,再过2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或许你会发现你现在的想法很幼稚。我的看法,上一届的领导层的任务主要是抓住机遇立即把饼做大,至于快速做大的过程中必然产生的各种矛盾,只要不超出可以忍受的极限,就不轻易改变前进发展的根本思路,一些矛盾需要转化为历史遗留问题留待今后去慢慢消化。
前面一段文字是我对国内前一阶段发展思路的总体理解,归纳起来是几个词:快速、会有局部的矛盾(甚至个别很突出的矛盾)、会产生一些问题(比如相当规模的贪腐,比如说浪费)。为什么要写这么多理解性的文字呢?目的就是要跟楼主描述的国外发展环境做比较。我们现在回过来再看一看,如果我们的建设也按照楼主描述的国外那种方式,那当然是中规中矩,能保证基本的公平正义,但是发展的速度哪里来呢?拆5间房子花了近两年的时间,如果那样搞我们就什么事情都不要做了,现在那么多的道路桥梁高铁就只能是空中楼阁。实际上西方发达国家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同样经历过这样一个阶段,时间或长或短,民众与政府的对抗力度或强或弱,但是大体上都有这么一个阶段。具体到作为一个社会个体来讲,我们能够经历这么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既是我们的幸运,同时对个别人来讲可能也是他的不幸。我认为作为个人假如遇到尖锐的利益冲突(或者博弈机会)的时候,把握好自身的心态很重要。如果不涉及重大的贪腐行为,你要衡量的尺度是你的邻居、你的朋友、跟你差不多条件的人,如果这些人普遍可以接受一个状况的时候,我们为什么不可以接受?很多走上钉子户道路的人就是没有好的心态,没有把握正确的衡量尺度,对自身的能力做了错误的估计。
啰哩啰唆又讲了一大通,逻辑也混乱,诸位随便看看就好。 如此强大的队伍,不在外面用可惜了 白沙 发表于 2014-8-28 11: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到楼主描述的拆迁气氛和楼里部分朋友的言论,我想做一点补充说明。就是说如何看待国内的拆迁环境的 ...
先回复下:
1. A&R项目执行不难、技术含量不高,就是花钱不产生效益。治理污染必然增加生产成本(也能产生就业),必须全国一盘棋,否则容易逆向淘汰,导致负责任的企业产品在价格竞争中处于劣势。如果坚决执行,最后产品价格提高,其实是好事,因为可以减少浪费。
2、国外拆迁也不都是这么温柔。我们这次之所以能拖下去,因为业主公司没有责任,没有执行压力;有执行压力的镇政府没有财力,没有执行能力。极端情况,如果这件事必须限期执行,我们既可以申请政府令,也可以和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如环保)联合起诉钉子户。国外的执法部门可不怕钉子户。
3、国外和国内的区别,其实就是发展水平和人均占有资源的区别。我写了一年半的《国外大公司的办公室政治》,就是想打破一些人对国外大集团、大公司的美好印象。
回头细说。 精彩! 这篇也写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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