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法院扣押日本货船 赔偿民间二战损失
014年4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法院(简称上海海事法院)执行生效判决,因日本商船三井株式会社赔偿二战期间租借中国中威轮船公司船只未归还,为迫使三井株式会社赔偿中威轮船公司后人,决定扣押日本“BAOSTEEL EMOTION”号28万吨矿砂船。http://www.guancha.cn/politics/2014_04_20_223499.shtml
民间赔偿的事,总算对日本抡大棒了。 有理,有利,有节。
时间太漫长了!三代人呀 这是对以往的"政冷经热"的反思、反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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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ixiang18 于 2014-4-20 21:59 编辑
我原来一直以为上海是缺钙假洋人,是我错了? 信号不错。。。。看日本子怎么接招了。。。 我觉得你们都错了。
还有一条新闻:
http://news.nen.com.cn/system/2014/04/20/012163239.shtml
俄侦察机连续多天绕日本飞行 日战机忙于应对
中新网4月20日电据共同社报道,日本防卫省统合幕僚监部(相当于总参谋部)19日发布消息称,俄罗斯军方2架“IL20”电子侦察机沿日本列岛周边飞行,航空自卫队战斗机紧急升空应对。
据报道,日本航空自卫队已连续7天紧急升空应对俄军机。防卫省称,正“密切关注”俄罗斯的动向。日方认为,俄侦察机连续多日绕日本飞行的情况属于“罕见”。
据日本防卫省介绍,俄其中一架侦察机从鄂霍次克海飞至日本东北地区的太平洋近海,另一架飞过日本海。
日本防卫省统合幕僚监部(相当于总参谋部)此前宣布,2013年度为应对有可能进入日本“领空”的俄罗斯飞机,比上年度增加111次至359次。日本战机针对俄罗斯飞机的升空次数有上升趋势。
据此前报道介绍,日本航空自卫队的紧急升空始于1958年,1984年度次数最多达944次。当时正值冷战期间,其中一大半为前苏联的飞机。防卫省2001年度开始按国别公布紧急升空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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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现在对乌克兰用强,但是和美国与欧洲硬顶不符合俄罗斯的利益,所以俄国迫切需要中国对日本强硬以便把美国的注意力重新拉回亚洲,俄飞机绕行日本不是对日本发信号,而是对中国发信号。这个事很明确,就是中国己经收到了俄国的信息,开始行动策应俄罗斯的动作。 定点警告军工企业吧……
http://jp.mofcom.gov.cn/article/jmxw/201404/20140400541898.shtml
大文盲 发表于 2014-4-22 10: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假的,是别的案子扣船。被钓鱼了。
没有看到,哪里辟谣了? 新华网上海4月21日电(记者 黄安琪)4月19日,上海海事法院依法扣押了商船三井株式会社所有的、停泊于浙江省舟山市嵊泗马迹山港的226434吨“BAOSTEELEMOTION”货轮。
1988年12月,上海海事法院受理了中威轮船公司、陈震、陈春诉日本商船三井株式会社定期租船合同欠款及侵权赔偿纠纷案(“中威案”)和大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熙生的合法继承人及该公司股份所有人林丽珠等人诉日本商船三井株式会社定期租船合同欠款及侵权赔偿纠纷案(“大陆案”)两案。
上海海事法院经多次开庭审理,于2007年12月7日对两案作出一审判决:“中威案”判决商船三井株式会社赔偿陈春、陈震损失2916477260.80日元,约合人民币2亿元;“大陆案”判决商船三井株式会社赔偿林丽珠等人损失9478937.12美元,约合人民币7000万元。
中威轮船公司、陈震、陈春以及日本商船三井株式会社不服“中威案”一审判决,日本商船三井株式会社不服“大陆案”一审判决,分别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0年8月6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各方当事人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二审判决生效后,商船三井株式会社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于2010年12月23日依法裁定驳回其再审申请。
终审判决生效后,商船三井株式会社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林丽珠等人就“大陆案”,陈震、陈春就“中威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后,商船三井株式会社与两案的申请执行人就执行和解进行多次协商。2013年2月4日,林丽珠等人以与被执行人商船三井株式会社达成案外执行和解,并已收到和解协议项下的和解款项为由,向上海海事法院提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上海海事法院于2013年5月6日裁定终结“大陆案”的执行。“中威案”虽经多次协商,但因各方提出的赔偿数额差距较大,未达成一致意见,执行和解未果。2013年12月,陈震、陈中威(已故陈春之子)以双方当事人和解谈判破裂为由,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4年4月19日,上海海事法院依法下发裁定,对到达浙江省嵊泗马迹山港的被执行人日本商船三井株式会社所有的“BAOSTEELEMOTION”货轮实施了扣押。法院执行人员依照法律规定向船长宣布了《扣押船舶命令》,并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和《限期履行通知书》。 大文盲 发表于 2014-4-23 08: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最高法院和外交部都辟谣了,看新闻发布会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21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该案是一起普通商事合同纠纷案。与中日战争赔偿问题无关。中国政府坚持和维护《中日联合声明》各项原则的立场没有变化。中方将继续依法保护外国在华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这是普通商事合同纠纷,确实与中日战争赔偿问题无关,民间索赔而已,谈不上辟谣,也谈不上钓鱼。 大文盲 发表于 2014-4-22 10: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假的,是别的案子扣船。被钓鱼了。
什么钓鱼啊,楼主都说了,民间索赔 交了40亿日元,放船了 本帖最后由 冷酷到底 于 2014-4-24 11:02 编辑
PBS 发表于 2014-4-24 00:37 http://www.sychaguan.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938年中国人民忙着抗日,陈氏家人却把船租给日本人资敌,这个家族是不折不扣的汉奸。
汉奸后代却来要求 ...
“1938年中国人民忙着抗日”。茶友敢肯定陈氏家人是1938年将船租给日本人的吗? 上海海事法院扣押日方货船案件终以日企“投降”结束。日方接受了上海海事法院的判决,赔偿40亿日圆(2亿4千万人民币)。
看来日本经济界还是比较识相,不敢放弃中国这个市场 PBS 发表于 2014-4-24 00: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938年中国人民忙着抗日,陈氏家人却把船租给日本人资敌,这个家族是不折不扣的汉奸。
汉奸后代却来要求 ...
真是那啥不倦
陈氏租船是1936年10月,租期一年。77事变后船被日方扣留,不知所终。 冷酷到底 发表于 2014-4-24 11: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938年中国人民忙着抗日”。茶友敢肯定陈氏家人是1938年将船租给日本人的吗?
别这样打脸嘛。大家都是文明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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